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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亿元!新华信托要求拍卖德润公司北京多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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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亿元!新华信托要求拍卖德润公司北京多处房产

德润公司未偿还的本金总额为10.275亿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吴绍志

又是一件因为通道业务爆雷引发的诉讼。

9月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民事裁定书显示,新华信托因为一份高达11.19亿元的信托贷款合同,将德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德润公司”)告上法庭。

新华信托请求法院裁定拍卖或变卖涉案抵押物,并且公司对变价后所得价款在债权本金8.5亿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虽然德润公司提出各种异议,都没能被法院认可。最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支持了新华信托的诉讼请求。

追溯整件案情的经过,可以发现,背后真正为这笔贷款“着急”的另有其人。

2017年7月19日,新华信托与德润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发行设立“新华信托华悦系列·津融363号·德润固定资产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并将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向德润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1.2亿元,贷款期限为10年,贷款利率为5.88%/年。

同日,新华信托与德润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将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多处房产和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合同中显示抵押财产评估金额超21亿元。

随后,2017年7月28日,新华信托向德润公司发放贷款1.88亿元。

3个月后,2017年11月1日,新华信托又与德润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补充协议》,要求此后各期贷款的利率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第一期贷款利率为5.88%/年,第二期利率上升为6.2%/年。几天后,11月15日,新华信托向德润公司发放贷款9.31亿元,合计发放了11.19亿元。

履约期间风险出现,2019年4月和2019年7月,新华信托没有收到德润公司偿还的本金,已构成违约。9月26日,新华信托向德润公司邮寄《提前还款通知书》,要求偿还剩余的全部债务。根据通知书的记载,信托项下委托人/受益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这一项通道业务也正式“爆雷”。

对于德润公司究竟还了多少本金多少利息的问题,双方各执己见。在无争议的已偿还的本金总额9150万元之上,德润公司称,还需要加上“25万元+411万元”。新华信托则认为,确实收到过411万元还款,但该款项应为利息,25万元款项收款主体系北京银行,并非新华信托,不认可25万元款项系偿还涉案贷款。

此外,为了防止德润公司转移财产,新华信托将债务进行拆分,同时也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德润公司主张偿还欠付贷款本金1.775亿元。如果加上本案中涉及的8.5亿元,德润公司未偿还的本金总额为10.275亿元。

审查过程中,德润公司也向法院诉苦水,异议函称,信托贷款合同中关于提前到期的格式条款过于苛刻,公司原计划于2020年春节前后按照双方约定的10年分期方案归还已到期款项,但因2020年初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重影响融资,造成公司暂时无力归还。但是法院则表示,加速到期条款属于金融行业借款合同中的常见条款,公司并未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对此明确提出书面异议,不构成实质性争议。

公司官网显示,新华信托成立于1979年,是中国最早成立的信托公司之一。2015年7月,注册资本增加至42亿元。7月17日,由于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新华信托被银保监会依法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行职责,相关职能全部由接管组承担。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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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亿元!新华信托要求拍卖德润公司北京多处房产

德润公司未偿还的本金总额为10.275亿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吴绍志

又是一件因为通道业务爆雷引发的诉讼。

9月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民事裁定书显示,新华信托因为一份高达11.19亿元的信托贷款合同,将德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德润公司”)告上法庭。

新华信托请求法院裁定拍卖或变卖涉案抵押物,并且公司对变价后所得价款在债权本金8.5亿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虽然德润公司提出各种异议,都没能被法院认可。最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支持了新华信托的诉讼请求。

追溯整件案情的经过,可以发现,背后真正为这笔贷款“着急”的另有其人。

2017年7月19日,新华信托与德润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发行设立“新华信托华悦系列·津融363号·德润固定资产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并将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向德润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1.2亿元,贷款期限为10年,贷款利率为5.88%/年。

同日,新华信托与德润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将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多处房产和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合同中显示抵押财产评估金额超21亿元。

随后,2017年7月28日,新华信托向德润公司发放贷款1.88亿元。

3个月后,2017年11月1日,新华信托又与德润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补充协议》,要求此后各期贷款的利率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第一期贷款利率为5.88%/年,第二期利率上升为6.2%/年。几天后,11月15日,新华信托向德润公司发放贷款9.31亿元,合计发放了11.19亿元。

履约期间风险出现,2019年4月和2019年7月,新华信托没有收到德润公司偿还的本金,已构成违约。9月26日,新华信托向德润公司邮寄《提前还款通知书》,要求偿还剩余的全部债务。根据通知书的记载,信托项下委托人/受益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这一项通道业务也正式“爆雷”。

对于德润公司究竟还了多少本金多少利息的问题,双方各执己见。在无争议的已偿还的本金总额9150万元之上,德润公司称,还需要加上“25万元+411万元”。新华信托则认为,确实收到过411万元还款,但该款项应为利息,25万元款项收款主体系北京银行,并非新华信托,不认可25万元款项系偿还涉案贷款。

此外,为了防止德润公司转移财产,新华信托将债务进行拆分,同时也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德润公司主张偿还欠付贷款本金1.775亿元。如果加上本案中涉及的8.5亿元,德润公司未偿还的本金总额为10.275亿元。

审查过程中,德润公司也向法院诉苦水,异议函称,信托贷款合同中关于提前到期的格式条款过于苛刻,公司原计划于2020年春节前后按照双方约定的10年分期方案归还已到期款项,但因2020年初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重影响融资,造成公司暂时无力归还。但是法院则表示,加速到期条款属于金融行业借款合同中的常见条款,公司并未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对此明确提出书面异议,不构成实质性争议。

公司官网显示,新华信托成立于1979年,是中国最早成立的信托公司之一。2015年7月,注册资本增加至42亿元。7月17日,由于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新华信托被银保监会依法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行职责,相关职能全部由接管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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