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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迪:到底应如何计算外需对中国经济的贡献?——对沈利生教授文章的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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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迪:到底应如何计算外需对中国经济的贡献?——对沈利生教授文章的回复意见

沈利生教授对笔者文章中新框架的计算方法提出质疑,认为使用进口(加工贸易)来代表与出口相对应的进口部分存在误差。关于这一质疑,现回复如下。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 张启迪 (金融学博士,高级经济师,CFA,中央财经大学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2020年9月1日笔者在界面新闻发表了一篇文章,题名为《张启迪:为纠正以三驾马车计算GDP贡献率的错误,我们重新计算了外需对中国经济的重要性》,主要观点是传统框架下以消费、投资、净出口视角计算“三驾马车”GDP贡献率的方法存在严重错误,大大低估了外需对经济的贡献。基于新框架的测算结果显示,无论是从外需占经济的比重还是对经济的贡献率来看,外需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依然较大。

前日笔者收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沈利生教授的来信《关于利用支出法恒等式测算外贸对经济的贡献——对张启迪“双循环下外需到底有多重要”一文的看法》(见附件)。文中沈教授同意笔者的基本观点,即当前国家统计局以消费、投资、净出口作为“三驾马车”衡量对经济增长贡献的做法存在错误。笔者再次查阅了研究外需对经济增长贡献的相关文献,发现国内学术界早在2000年初就注意到国家统计局计算方法存在的问题,部分学者提出了与国家统计局不同的方法测算了外需对经济的贡献(例如林毅夫、李永军(2001)等)。沈利生教授亦是国内较早开展这方面研究的学者(沈利生,2003;沈利生,2004;沈利生,2009),也提出了修正后的测算方法,但出于种种原因并未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目前来看,以净出口测算外需贡献率的方法存在错误学术界已基本达成共识。

除此之外,沈利生教授对笔者文章中新框架的计算方法提出质疑,认为使用进口(加工贸易)来代表与出口相对应的进口部分存在误差。关于这一质疑,现回复如下。

一、现有统计数据不支持准确评估外需贡献

笔者认为,以现有统计数据不存在准确评估外需贡献的做法。计算外需贡献最准确的方法是从出口中完整地扣除与出口相对应的进口部分,然而海关总署发布的相关数据并不支持这一做法,这就给评估外需贡献带来了一定困难。由于没有准确的相关数据,使得任何做法都只是近似处理,而不是“准确评估”。

此外,外需对经济的贡献不仅仅包括出口所带来的直接贡献,而且还应该包括间接贡献。间接贡献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引致消费,二是引致投资,三是税收收入增加。引致消费主要是指外贸带动的就业人口规模庞大,可以增加居民部门的劳动收入,进而拉动消费。根据商务部2020年初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外贸带动就业人数约1.8亿人,并且这一人数自2015年以来一直较为稳定。我们假设从事外贸的劳动人口年工资为4万元,则每年能够为居民部门带来7.2万亿元收入。这一收入规模占2019年全部居民收入的16.74%,占2019年GDP的7.27%。由于从事外贸行业的劳动人口大都是中低收入人群,这些收入大部分用于消费,对国内消费的贡献较大。引致投资主要是指因外贸而带来的各地区基础设施投资和企业投资。目前国内各地区为外贸企业配套建设的产业园区以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规模庞大,每年地方政府还在持续进行投资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便利外贸活动。此外,外贸企业因从事外贸活动自身进行的各类投资以及因外贸活动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规模亦不低。因此,外需带来的引致投资规模亦不容忽视。税收收入增加主要是指进口环节的税收收入。根据商务部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进口环节税收贡献了全国税收总收入的11.6%。政府税收增加后,将会有更大的财力用于政府支出和转移支付,对经济增长亦可起到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如果不能够准确评估外需对经济的直接贡献和间接贡献,就无法准确评估外需对经济的全部贡献。由于评估直接贡献已存在较大难度,评估间接贡献难度亦较大,因此,无论使用何种方法都难以十分准确地评估外需贡献。

二、当前估计外需贡献主流方法存在的问题

(一)使用进口(加工贸易)代表与出口相对应的进口存在误差

使用进口(加工贸易)代表与出口相对应的进口部分并在此基础上估算外需对经济的贡献正是笔者原文中的处理方法。这一方法的确存在误差,因此关于沈利生教授的质疑笔者完全认同。事实上笔者于2019年11月在《南方金融》上发表的论文《外需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基于新框架的测算分析与启示》就曾说明这一问题(张启迪,2019)。笔者测算外需贡献的方法来自于南京财经大学尹敬东教授。尹敬东(2006)首次提出了使用该方法测算外需贡献,同时也说明了这种做法的确只是一种近似的处理方法。正如沈利生教授所指出,一般贸易进口中确实存在一部分产品也用于出口。如果不将一般贸易品中用于出口的部分从出口中扣除,可能会带来高估的问题。然而,笔者认为这一问题可以忽略。因为笔者并未测算外需对经济增长的间接贡献,而仅仅是测算了其直接贡献。如果测算直接贡献存在一定的高估,那么由于未测算外需贡献会引发低估,两相抵消有助于进一步降低测算误差。因此,笔者认为使用该种方法测算外需贡献所带来的误差是可以接受的。

而且,该种方法还有一个最明显的优点,即简单、直观且有效。只要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外贸的相关数据,可以马上根据最新数据测算出外需的贡献,而无需依赖于复杂的估算方法。并且,这种估算方法不使用过往的经济参数,完全是利用的是最新的经济数据,这就使得这一方法不仅具有估计便捷的优势,而且可以反映最新的经济信息,避免了其他方法只能依赖于过往信息估算外需贡献的缺陷。

鉴于该种方法的确存在不足之处,笔者认为未来有两个改进的方向。一是对测算外需直接贡献的部分进行修正。事实上尹敬东(2007)已经对该种方法进行了修正,在出口中除了扣除进口(加工贸易)的部分以外,还进一步扣除了保税仓库和保税区仓储转口货物涉及的进口部分。考虑到海关总署按贸易方式的统计方法有所改变,在此我们延续尹敬东(2007)的做法进行进一步修订。表1是海关总署最新披露的进出口商品按贸易方式汇总表。从表中可以看出,与出口相对应的进口部分除了“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料加工贸易”以外,还应该包括“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两部分(即表1中标灰部分)。因此,在计算外需对经济的直接贡献时,未来可考虑进一步扣除“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两个部分。另外,根据定性判断一般贸易大多数主要服务于国内经济,用于出口的部分占比应该较低,因此笔者认为一般贸易中用于进口的部分可以忽略不计。二是使用计量方法或者是其他方法估算外需对经济的间接贡献,即因外需而产生的引致消费、引致投资以及税收收入增加而带来的经济增长。将上述外需对经济的直接贡献和间接贡献的加总才是外需对经济真正的贡献。

 

(二)使用投入产出表估算外需贡献存在缺陷

为了解决估算外需贡献可能产生的问题,沈利生教授的做法是使用投入产出表进行估算,然而,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亦存在不足之处。

首先,投入产出表难以满足时效性要求。由于编制投入产出表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这就使得该表披露的频率非常之低。目前官方公布的投入产出表每5年才公布一次,逢2、7(如2012年、2017年)编制调查表,逢0、5(如2000年,2015年)编制延长表,编表之后2-3年后才会对外公布(王韬等,2011)。这就使得如果想要估计外需贡献,就必须首先要估计投入产出表的延长表,而估计延长表则需要依赖于大量的假设,使得对投入产出表精度的估算难以保证。如果用估算出来的投入产出表再去估算外需贡献,会进一步降低估计的精度。

其次,投入产出表数据与GDP核算存在不一致。投入产出表数据与GDP核算不一致主要有三个部分:一是消费、投资、出口、进口等最终使用项目与支出法GDP项目数量不一致;二是投入产出表的各部门增加值与GDP核算部门增加值不一致;三是劳动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等与分配法GDP项目数量不一致(李宝瑜,张靖,2012)。此外,投入产出表编制本身可能还存在部门分类和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不同以及调查对象是法人企业而非产业活动单位等缺陷。综合来看,使用投入产出表估算外需贡献可能亦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完美方法。

(三)使用宏观经济模型估计外需贡献亦存在不足

为了估算外需对经济的贡献,林毅夫、李永军(2001)建立了含四个方程的宏观经济模型,既考虑了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同时也考虑了出口通过引致消费和投资的增长而产生的间接贡献。这一思路的优点是考虑了外需的间接贡献,缺点是其直接贡献中依然是低估了出口的作用,在出口中扣除了与之无关的进口。此外,宏观经济模型依然涉及诸多假设条件,并且只能近似模拟经济的运行,这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估计的精度。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鉴于各种估计方法都存在自身的优点和不足,不宜将某一种方法的估计结果作为衡量外需贡献的唯一结果。通过参照不同方法的估计结果有助于更加接近外需贡献的真实值。然而,不管哪种方法,其估计精度均高于国家统计局现行的统计数据。

当前,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未来可能进入长期低增长阶段,再加上贸易保护主义态势可能仍将持续,未来贸易环境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准确评估外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对于今后外需面临冲击时确定宏观经济政策的对冲力度至关重要,在此也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完善相关统计方法,纠正上述错误。至少不应该再将净出口视为外需贡献,以避免误导宏观经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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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利生:再探“三驾马车”,外需对中国经济到底贡献多大

张启迪:为纠正以三驾马车计算GDP贡献率的错误,我们重新计算了外需对中国经济的重要性

 

附件:

关于利用支出法恒等式测算外贸对经济的贡献

--对张启迪“双循环下外需到底有多重要”一文的看法

 

沈利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1,在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中(见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把消费、投资、净出口占GDP的比重作为三驾马车对GDP的贡献,把三者各自的增长率占GDP增长率的比重作为三驾马车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张启迪认为此种计算方法有错,笔者持同样观点。事实上,在笔者于2009年发表的论文(沈利生,“三驾马车”的拉动作用评估,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9年第4期)中就分析了构成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大需求( 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占GDP 的比重不能视为“三驾马车”消费、投资、出口对GDP 拉动作用的原因。

2,该种计算方法有错的原因在于,进口全部从出口中扣除,而实际上在消费和投资中也有进口。如此就低估了外需的作用,高估了内需的作用。正确的做法是把三驾马车中含有的进口分别予以扣除。张启迪的做法是使用进口(加工贸易)来代表与出口相对应的进口部分,这样外需=出口-进口(加工贸易),内需=GDP-外需。这种做法其实正是南京财经大学尹敬东教授的做法(尹敬东:外贸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需求解析,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7 年第10 期)。笔者分析了此种做法存在的误差。对外贸易除了加工贸易外,还有一般贸易。一般贸易中的进口品中有一部分直接进入最终产品,还有相当大部分进入生产过程,其价值转移到最终产品中,其中不但转移到消费品和投资品中,也转移到出口产品中。如果出口产品中不扣除这部分一般贸易进口的转移价值,就会高估出口的作用。相应就低估了消费和投资的拉动作用。

3,由此看来,在张启迪的表1 基于新框架2000-2020年上半年内部需求和外部需求情况中,高估了外需对经济的贡献。下表是张的计算结果与沈的计算结果对照。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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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迪:到底应如何计算外需对中国经济的贡献?——对沈利生教授文章的回复意见

沈利生教授对笔者文章中新框架的计算方法提出质疑,认为使用进口(加工贸易)来代表与出口相对应的进口部分存在误差。关于这一质疑,现回复如下。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 张启迪 (金融学博士,高级经济师,CFA,中央财经大学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2020年9月1日笔者在界面新闻发表了一篇文章,题名为《张启迪:为纠正以三驾马车计算GDP贡献率的错误,我们重新计算了外需对中国经济的重要性》,主要观点是传统框架下以消费、投资、净出口视角计算“三驾马车”GDP贡献率的方法存在严重错误,大大低估了外需对经济的贡献。基于新框架的测算结果显示,无论是从外需占经济的比重还是对经济的贡献率来看,外需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依然较大。

前日笔者收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沈利生教授的来信《关于利用支出法恒等式测算外贸对经济的贡献——对张启迪“双循环下外需到底有多重要”一文的看法》(见附件)。文中沈教授同意笔者的基本观点,即当前国家统计局以消费、投资、净出口作为“三驾马车”衡量对经济增长贡献的做法存在错误。笔者再次查阅了研究外需对经济增长贡献的相关文献,发现国内学术界早在2000年初就注意到国家统计局计算方法存在的问题,部分学者提出了与国家统计局不同的方法测算了外需对经济的贡献(例如林毅夫、李永军(2001)等)。沈利生教授亦是国内较早开展这方面研究的学者(沈利生,2003;沈利生,2004;沈利生,2009),也提出了修正后的测算方法,但出于种种原因并未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目前来看,以净出口测算外需贡献率的方法存在错误学术界已基本达成共识。

除此之外,沈利生教授对笔者文章中新框架的计算方法提出质疑,认为使用进口(加工贸易)来代表与出口相对应的进口部分存在误差。关于这一质疑,现回复如下。

一、现有统计数据不支持准确评估外需贡献

笔者认为,以现有统计数据不存在准确评估外需贡献的做法。计算外需贡献最准确的方法是从出口中完整地扣除与出口相对应的进口部分,然而海关总署发布的相关数据并不支持这一做法,这就给评估外需贡献带来了一定困难。由于没有准确的相关数据,使得任何做法都只是近似处理,而不是“准确评估”。

此外,外需对经济的贡献不仅仅包括出口所带来的直接贡献,而且还应该包括间接贡献。间接贡献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引致消费,二是引致投资,三是税收收入增加。引致消费主要是指外贸带动的就业人口规模庞大,可以增加居民部门的劳动收入,进而拉动消费。根据商务部2020年初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外贸带动就业人数约1.8亿人,并且这一人数自2015年以来一直较为稳定。我们假设从事外贸的劳动人口年工资为4万元,则每年能够为居民部门带来7.2万亿元收入。这一收入规模占2019年全部居民收入的16.74%,占2019年GDP的7.27%。由于从事外贸行业的劳动人口大都是中低收入人群,这些收入大部分用于消费,对国内消费的贡献较大。引致投资主要是指因外贸而带来的各地区基础设施投资和企业投资。目前国内各地区为外贸企业配套建设的产业园区以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规模庞大,每年地方政府还在持续进行投资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便利外贸活动。此外,外贸企业因从事外贸活动自身进行的各类投资以及因外贸活动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规模亦不低。因此,外需带来的引致投资规模亦不容忽视。税收收入增加主要是指进口环节的税收收入。根据商务部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进口环节税收贡献了全国税收总收入的11.6%。政府税收增加后,将会有更大的财力用于政府支出和转移支付,对经济增长亦可起到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如果不能够准确评估外需对经济的直接贡献和间接贡献,就无法准确评估外需对经济的全部贡献。由于评估直接贡献已存在较大难度,评估间接贡献难度亦较大,因此,无论使用何种方法都难以十分准确地评估外需贡献。

二、当前估计外需贡献主流方法存在的问题

(一)使用进口(加工贸易)代表与出口相对应的进口存在误差

使用进口(加工贸易)代表与出口相对应的进口部分并在此基础上估算外需对经济的贡献正是笔者原文中的处理方法。这一方法的确存在误差,因此关于沈利生教授的质疑笔者完全认同。事实上笔者于2019年11月在《南方金融》上发表的论文《外需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基于新框架的测算分析与启示》就曾说明这一问题(张启迪,2019)。笔者测算外需贡献的方法来自于南京财经大学尹敬东教授。尹敬东(2006)首次提出了使用该方法测算外需贡献,同时也说明了这种做法的确只是一种近似的处理方法。正如沈利生教授所指出,一般贸易进口中确实存在一部分产品也用于出口。如果不将一般贸易品中用于出口的部分从出口中扣除,可能会带来高估的问题。然而,笔者认为这一问题可以忽略。因为笔者并未测算外需对经济增长的间接贡献,而仅仅是测算了其直接贡献。如果测算直接贡献存在一定的高估,那么由于未测算外需贡献会引发低估,两相抵消有助于进一步降低测算误差。因此,笔者认为使用该种方法测算外需贡献所带来的误差是可以接受的。

而且,该种方法还有一个最明显的优点,即简单、直观且有效。只要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外贸的相关数据,可以马上根据最新数据测算出外需的贡献,而无需依赖于复杂的估算方法。并且,这种估算方法不使用过往的经济参数,完全是利用的是最新的经济数据,这就使得这一方法不仅具有估计便捷的优势,而且可以反映最新的经济信息,避免了其他方法只能依赖于过往信息估算外需贡献的缺陷。

鉴于该种方法的确存在不足之处,笔者认为未来有两个改进的方向。一是对测算外需直接贡献的部分进行修正。事实上尹敬东(2007)已经对该种方法进行了修正,在出口中除了扣除进口(加工贸易)的部分以外,还进一步扣除了保税仓库和保税区仓储转口货物涉及的进口部分。考虑到海关总署按贸易方式的统计方法有所改变,在此我们延续尹敬东(2007)的做法进行进一步修订。表1是海关总署最新披露的进出口商品按贸易方式汇总表。从表中可以看出,与出口相对应的进口部分除了“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料加工贸易”以外,还应该包括“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两部分(即表1中标灰部分)。因此,在计算外需对经济的直接贡献时,未来可考虑进一步扣除“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两个部分。另外,根据定性判断一般贸易大多数主要服务于国内经济,用于出口的部分占比应该较低,因此笔者认为一般贸易中用于进口的部分可以忽略不计。二是使用计量方法或者是其他方法估算外需对经济的间接贡献,即因外需而产生的引致消费、引致投资以及税收收入增加而带来的经济增长。将上述外需对经济的直接贡献和间接贡献的加总才是外需对经济真正的贡献。

 

(二)使用投入产出表估算外需贡献存在缺陷

为了解决估算外需贡献可能产生的问题,沈利生教授的做法是使用投入产出表进行估算,然而,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亦存在不足之处。

首先,投入产出表难以满足时效性要求。由于编制投入产出表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这就使得该表披露的频率非常之低。目前官方公布的投入产出表每5年才公布一次,逢2、7(如2012年、2017年)编制调查表,逢0、5(如2000年,2015年)编制延长表,编表之后2-3年后才会对外公布(王韬等,2011)。这就使得如果想要估计外需贡献,就必须首先要估计投入产出表的延长表,而估计延长表则需要依赖于大量的假设,使得对投入产出表精度的估算难以保证。如果用估算出来的投入产出表再去估算外需贡献,会进一步降低估计的精度。

其次,投入产出表数据与GDP核算存在不一致。投入产出表数据与GDP核算不一致主要有三个部分:一是消费、投资、出口、进口等最终使用项目与支出法GDP项目数量不一致;二是投入产出表的各部门增加值与GDP核算部门增加值不一致;三是劳动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等与分配法GDP项目数量不一致(李宝瑜,张靖,2012)。此外,投入产出表编制本身可能还存在部门分类和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不同以及调查对象是法人企业而非产业活动单位等缺陷。综合来看,使用投入产出表估算外需贡献可能亦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完美方法。

(三)使用宏观经济模型估计外需贡献亦存在不足

为了估算外需对经济的贡献,林毅夫、李永军(2001)建立了含四个方程的宏观经济模型,既考虑了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同时也考虑了出口通过引致消费和投资的增长而产生的间接贡献。这一思路的优点是考虑了外需的间接贡献,缺点是其直接贡献中依然是低估了出口的作用,在出口中扣除了与之无关的进口。此外,宏观经济模型依然涉及诸多假设条件,并且只能近似模拟经济的运行,这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估计的精度。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鉴于各种估计方法都存在自身的优点和不足,不宜将某一种方法的估计结果作为衡量外需贡献的唯一结果。通过参照不同方法的估计结果有助于更加接近外需贡献的真实值。然而,不管哪种方法,其估计精度均高于国家统计局现行的统计数据。

当前,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未来可能进入长期低增长阶段,再加上贸易保护主义态势可能仍将持续,未来贸易环境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准确评估外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对于今后外需面临冲击时确定宏观经济政策的对冲力度至关重要,在此也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完善相关统计方法,纠正上述错误。至少不应该再将净出口视为外需贡献,以避免误导宏观经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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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利用支出法恒等式测算外贸对经济的贡献

--对张启迪“双循环下外需到底有多重要”一文的看法

 

沈利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1,在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中(见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把消费、投资、净出口占GDP的比重作为三驾马车对GDP的贡献,把三者各自的增长率占GDP增长率的比重作为三驾马车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张启迪认为此种计算方法有错,笔者持同样观点。事实上,在笔者于2009年发表的论文(沈利生,“三驾马车”的拉动作用评估,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9年第4期)中就分析了构成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大需求( 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占GDP 的比重不能视为“三驾马车”消费、投资、出口对GDP 拉动作用的原因。

2,该种计算方法有错的原因在于,进口全部从出口中扣除,而实际上在消费和投资中也有进口。如此就低估了外需的作用,高估了内需的作用。正确的做法是把三驾马车中含有的进口分别予以扣除。张启迪的做法是使用进口(加工贸易)来代表与出口相对应的进口部分,这样外需=出口-进口(加工贸易),内需=GDP-外需。这种做法其实正是南京财经大学尹敬东教授的做法(尹敬东:外贸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需求解析,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7 年第10 期)。笔者分析了此种做法存在的误差。对外贸易除了加工贸易外,还有一般贸易。一般贸易中的进口品中有一部分直接进入最终产品,还有相当大部分进入生产过程,其价值转移到最终产品中,其中不但转移到消费品和投资品中,也转移到出口产品中。如果出口产品中不扣除这部分一般贸易进口的转移价值,就会高估出口的作用。相应就低估了消费和投资的拉动作用。

3,由此看来,在张启迪的表1 基于新框架2000-2020年上半年内部需求和外部需求情况中,高估了外需对经济的贡献。下表是张的计算结果与沈的计算结果对照。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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