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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开年,小区停车费凭什么暴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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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开年,小区停车费凭什么暴涨?

车位还是那个车位,服务也还是那几个人,何以价格暴涨?

作者:萝卜

2016年,还有什么事情在添堵?

答曰:家门口的停车费涨价。

从北京到广州,从成都到上海,停车费暴涨的闹剧正在上演。一夜之间,停车费忽然喊出翻倍的价格,100%的涨幅大概要数经济转型期最亮丽的增长点(请关注股市停车板块)。

车位还是那个车位,服务也还是那几个人,何以价格暴涨?

这还得说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住宅小区停车价格已经明确列入价格放开范围。此前,住宅小区的停车费一般都有政府指导价,上海普通居民小区地面停车150元/月,地下300元-400元/月,这些价格大家都习以为常。但在许多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看来,《通知》无疑为涨价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

价格放开,就市场经济理论最经典的原则而言,没错。但在住宅小区里,价格放开正在演变为一场“任性涨价”。

为什么会是涨声一片?因为“价格放开”的重要理论假设是,供求关系可以弹性调节。理想的图景是,如果车位紧张了,价格上涨,要么停车需求得到抑制,要么车位供给迅速补充,最后市场是均衡的。

但在居民小区,这个理论撞到了墙壁上。

首先,价格上涨一倍,甚至两倍三倍,会有人来为这个小区增加投资,提高车位供给吗?不能啊。小区从规划到完工,住宅、商业、停车的配比都是定死了的。

其次,价格上涨一倍,甚至两倍三倍,有车的业主会把车子卖了,削减自己的停车需求吗?还是不能啊。卖车子有交易成本,特别是在已经建成的小区,小区业主换房子也有可观的交易成本。停车需求几乎是刚性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是开发商或者车库经营者,你会想到什么?

对,你很精明——坐地起价。

作为市场经济的学徒,笔者这里要告诉各位,这已经不是市场行为了,因为这里没有供求博弈,这已经是区域垄断经营了。

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同志教育我们,遇事都要问——怎么办?

有车奴认为应该找物价局。物价局肯定答复你,这属于价格放开范围了,所以不再受理。还有车奴认为应该找房管局,房管局一般答复你,这属于经营定价行为,请找物价局。或许有车奴还能找到交通局,管停车的委办会告诉你,他们不管小区停车。

看在“股市今已熔断,度日需勒裤带”的情形,为兜中小票计,车奴们还是要想想几个办法。

首先,避免个人单独与车位经营者去谈判。“大鱼吃小鱼”,分散的个人永远无法与一个机构进行博弈。看看自己的小区有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开放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的一个重要假设是,大部分的居民小区已经有了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和聘用的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是社区自治的重要组织,得到法律保障和政府支持。通过业主委员会去谈判,避免与物业管理公司或开发商“不对等博弈”。

其次,搞清楚车位的所有权。如果是小区的公共停车设施,收入也是小区的,定价应该有业主委员会决定,当然需要有物业管理公司愿意提供管理服务。如果是小区里开发商自留的停车物业,这个停车收入是属于开发商的,但是停车服务定价也要业主委员会与他谈判定——对这个开发商而言,这个车库是小区建设配套的一部分,所有的客户都在这个小区。

第三,还是找个中介顾问吧。居民小区的一切物业纠纷,皆在于业主是上班族,不可能拿出专门的时间和精力,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去博弈。业主联合起来请个律师,雇个顾问,就请他们专业的人去与开发商理论,争取更多的业主利益保障。

最后,给各位车奴推荐个雄文,值得一读再读。

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布后,全国居民小区停车费涨声一片。2015年末,国家发改委联合三部委又发了一个补充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依法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要“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需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要纳入地方定价目录。”

《意见》特别提出来要“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加强停车服务收费市场行为监管,对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的,要通过指导双方制定议价规则、发布价格行为指南等方式,合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光荣正确。讲得都对,但相比于涨声一片的家门口,希望这个意见来得还不是太迟。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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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开年,小区停车费凭什么暴涨?

车位还是那个车位,服务也还是那几个人,何以价格暴涨?

作者:萝卜

2016年,还有什么事情在添堵?

答曰:家门口的停车费涨价。

从北京到广州,从成都到上海,停车费暴涨的闹剧正在上演。一夜之间,停车费忽然喊出翻倍的价格,100%的涨幅大概要数经济转型期最亮丽的增长点(请关注股市停车板块)。

车位还是那个车位,服务也还是那几个人,何以价格暴涨?

这还得说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住宅小区停车价格已经明确列入价格放开范围。此前,住宅小区的停车费一般都有政府指导价,上海普通居民小区地面停车150元/月,地下300元-400元/月,这些价格大家都习以为常。但在许多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看来,《通知》无疑为涨价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

价格放开,就市场经济理论最经典的原则而言,没错。但在住宅小区里,价格放开正在演变为一场“任性涨价”。

为什么会是涨声一片?因为“价格放开”的重要理论假设是,供求关系可以弹性调节。理想的图景是,如果车位紧张了,价格上涨,要么停车需求得到抑制,要么车位供给迅速补充,最后市场是均衡的。

但在居民小区,这个理论撞到了墙壁上。

首先,价格上涨一倍,甚至两倍三倍,会有人来为这个小区增加投资,提高车位供给吗?不能啊。小区从规划到完工,住宅、商业、停车的配比都是定死了的。

其次,价格上涨一倍,甚至两倍三倍,有车的业主会把车子卖了,削减自己的停车需求吗?还是不能啊。卖车子有交易成本,特别是在已经建成的小区,小区业主换房子也有可观的交易成本。停车需求几乎是刚性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是开发商或者车库经营者,你会想到什么?

对,你很精明——坐地起价。

作为市场经济的学徒,笔者这里要告诉各位,这已经不是市场行为了,因为这里没有供求博弈,这已经是区域垄断经营了。

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同志教育我们,遇事都要问——怎么办?

有车奴认为应该找物价局。物价局肯定答复你,这属于价格放开范围了,所以不再受理。还有车奴认为应该找房管局,房管局一般答复你,这属于经营定价行为,请找物价局。或许有车奴还能找到交通局,管停车的委办会告诉你,他们不管小区停车。

看在“股市今已熔断,度日需勒裤带”的情形,为兜中小票计,车奴们还是要想想几个办法。

首先,避免个人单独与车位经营者去谈判。“大鱼吃小鱼”,分散的个人永远无法与一个机构进行博弈。看看自己的小区有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开放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的一个重要假设是,大部分的居民小区已经有了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和聘用的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是社区自治的重要组织,得到法律保障和政府支持。通过业主委员会去谈判,避免与物业管理公司或开发商“不对等博弈”。

其次,搞清楚车位的所有权。如果是小区的公共停车设施,收入也是小区的,定价应该有业主委员会决定,当然需要有物业管理公司愿意提供管理服务。如果是小区里开发商自留的停车物业,这个停车收入是属于开发商的,但是停车服务定价也要业主委员会与他谈判定——对这个开发商而言,这个车库是小区建设配套的一部分,所有的客户都在这个小区。

第三,还是找个中介顾问吧。居民小区的一切物业纠纷,皆在于业主是上班族,不可能拿出专门的时间和精力,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去博弈。业主联合起来请个律师,雇个顾问,就请他们专业的人去与开发商理论,争取更多的业主利益保障。

最后,给各位车奴推荐个雄文,值得一读再读。

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布后,全国居民小区停车费涨声一片。2015年末,国家发改委联合三部委又发了一个补充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依法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要“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需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要纳入地方定价目录。”

《意见》特别提出来要“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加强停车服务收费市场行为监管,对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的,要通过指导双方制定议价规则、发布价格行为指南等方式,合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光荣正确。讲得都对,但相比于涨声一片的家门口,希望这个意见来得还不是太迟。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