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南风股份给予纪律处分

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对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深交所在一份公开通报中称,经查明,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风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16年11月至2018年4月期间,南风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子善作为南风股份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总经理,以南风股份或南风股份子公司名义与出借方签订借款合同,并与出借方约定借款款项转入杨子善的银行账户,借款本金合计17,500万元,南风股份或南风股份子公司因上述借款事项被诉并已执行部分案件判决,合计支付借款本金、利息及诉讼相关费用6,473.32万元。截至本决定出具日,杨子善尚未偿还占用款项。

二、违规对外担保

2016年11月至2018年4月期间,杨子善以南风股份名义对外签订担保合同,为其个人及其关联人对外借款提供担保,金额合计17,720万元,南风股份因上述担保事项被诉并已执行部分案件判决,合计支付借款本金、利息及诉讼相关费用2,642.08万元。南风股份未就上述担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南风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9.11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7.1.14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2.1.4条、第8.3.4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2.1.4条、第7.2.3条的规定。

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子善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王达荣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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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股份

  • 南风股份(300004.SZ):2024年一季度实现净利润1125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 南风股份今日大宗交易溢价成交800.48万股,成交额4250.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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