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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国税总局副局长呼吁废除留抵税款制度,为科技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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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国税总局副局长呼吁废除留抵税款制度,为科技企业减负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指出,我国当前税制中的留抵税款制度对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形成较大压力,建议尽快废除,并形成日常退税的流程办法。

10月10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在清华大学进行演讲。图片来源:清华大学

记者 樊旭

联办财经研究院院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日前指出,我国当前税制中的留抵税款制度是一个政策遗留问题,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它的存在已经对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形成较大的压力,建议尽快废除。

在10月10日于清华大学中国财政税收研究所举办的“清华财税双月论坛”上,许善达说,中国经济要实现高质量发展,核心是增加经济中的科技含量。近几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虽然使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负水平显著下降,但是对于高科技重资产企业的政策倾斜度还远远不够。而如果不减轻这类企业税负使之得以长足发展,势必会对经济高质量发展造成严重的阻碍。

留抵税款制度的全称是增值税留抵税款制度,是指当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差额当期不退,结转至下期抵扣的办法。在2016年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更多的生产服务活动纳入增值税范畴,可抵扣范围进一步扩大,相当于实际增值税负下降,达到了减税目的。

但是,许善达指出,对于不少高科技重资产企业来说,由于前期投入规模大、时间长,短期内无法形成生产能力,也就没有足够的销项税款对冲投资中包含的进项税款,而原本应该享受到的减税红利可能部分甚至全部被留抵税款的增加所对冲,对企业发展形成拖累。

根据许善达的研究,购进机器设备征收13%,厂房等建筑安装征收9%,企业只能在投资多年以后产生销售,才能逐年用销项税款对冲投资所产生的留抵税款。投产以后企业首先要对冲流动性进项税款,剩余的销项税款再对冲存量留抵税款。全部对冲掉留抵税款存量的这一周期可能长达十年以上。

对此,财政部门已经于2018年和2019年分别采取了分配指标和公式计算的方式为企业退还留抵税款。不过,许善达表示,在当前财政收支的压力下,无论是哪种方法,用当年增值税收入来退税的途径完全无法覆盖庞大的留抵税款规模,也就不能彻底解决这个阻碍企业发展的问题。

根据许善达提供的数据,目前我国留抵税款累积的规模超过万亿元,同时增长速度还在逐年加快,2017年的新增留抵税款就基本相当于当年的增值税新增税款。

为此,他建议,取消现行由每年的一般预算收入承担留抵税款退税的办法,通过发行5-10年期特种国债的方式,一次性退还存量。并且,今后不再实行留抵税款制度,而是借鉴发达国家模式,形成日常退税的流程办法。

许善达表示,中央和地方政府债的利率低于企业在市场中融资的利率,发行成本较低且发行速度快,万亿以上的留抵税款用中央和地方政府国债归还每年只要百亿数量级利息即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完全可以分担承受。

许善达指出,留抵税款改退税政策最大的改革红利在于,大幅降低企业乃至国民经济整体的融资成本,缓解了企业融资压力,降低了企业杠杆率。

他分析称,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截止到2019年底,我国企业贷款余额98.4万亿元。假设由企业预缴的税款全部来自银行贷款,约占企业贷款余额的2%左右。如果将留抵税款存量全部退税,则可以降低企业总体负债率1.5个百分点以上,而留抵税款存量较多的高科技重资产企业负债率则会有更为显著的下降。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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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国税总局副局长呼吁废除留抵税款制度,为科技企业减负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指出,我国当前税制中的留抵税款制度对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形成较大压力,建议尽快废除,并形成日常退税的流程办法。

10月10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在清华大学进行演讲。图片来源:清华大学

记者 樊旭

联办财经研究院院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日前指出,我国当前税制中的留抵税款制度是一个政策遗留问题,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它的存在已经对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形成较大的压力,建议尽快废除。

在10月10日于清华大学中国财政税收研究所举办的“清华财税双月论坛”上,许善达说,中国经济要实现高质量发展,核心是增加经济中的科技含量。近几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虽然使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负水平显著下降,但是对于高科技重资产企业的政策倾斜度还远远不够。而如果不减轻这类企业税负使之得以长足发展,势必会对经济高质量发展造成严重的阻碍。

留抵税款制度的全称是增值税留抵税款制度,是指当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差额当期不退,结转至下期抵扣的办法。在2016年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更多的生产服务活动纳入增值税范畴,可抵扣范围进一步扩大,相当于实际增值税负下降,达到了减税目的。

但是,许善达指出,对于不少高科技重资产企业来说,由于前期投入规模大、时间长,短期内无法形成生产能力,也就没有足够的销项税款对冲投资中包含的进项税款,而原本应该享受到的减税红利可能部分甚至全部被留抵税款的增加所对冲,对企业发展形成拖累。

根据许善达的研究,购进机器设备征收13%,厂房等建筑安装征收9%,企业只能在投资多年以后产生销售,才能逐年用销项税款对冲投资所产生的留抵税款。投产以后企业首先要对冲流动性进项税款,剩余的销项税款再对冲存量留抵税款。全部对冲掉留抵税款存量的这一周期可能长达十年以上。

对此,财政部门已经于2018年和2019年分别采取了分配指标和公式计算的方式为企业退还留抵税款。不过,许善达表示,在当前财政收支的压力下,无论是哪种方法,用当年增值税收入来退税的途径完全无法覆盖庞大的留抵税款规模,也就不能彻底解决这个阻碍企业发展的问题。

根据许善达提供的数据,目前我国留抵税款累积的规模超过万亿元,同时增长速度还在逐年加快,2017年的新增留抵税款就基本相当于当年的增值税新增税款。

为此,他建议,取消现行由每年的一般预算收入承担留抵税款退税的办法,通过发行5-10年期特种国债的方式,一次性退还存量。并且,今后不再实行留抵税款制度,而是借鉴发达国家模式,形成日常退税的流程办法。

许善达表示,中央和地方政府债的利率低于企业在市场中融资的利率,发行成本较低且发行速度快,万亿以上的留抵税款用中央和地方政府国债归还每年只要百亿数量级利息即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完全可以分担承受。

许善达指出,留抵税款改退税政策最大的改革红利在于,大幅降低企业乃至国民经济整体的融资成本,缓解了企业融资压力,降低了企业杠杆率。

他分析称,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截止到2019年底,我国企业贷款余额98.4万亿元。假设由企业预缴的税款全部来自银行贷款,约占企业贷款余额的2%左右。如果将留抵税款存量全部退税,则可以降低企业总体负债率1.5个百分点以上,而留抵税款存量较多的高科技重资产企业负债率则会有更为显著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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