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西藏珠峰持股5%以上股东歌石祥金予以通报批评

20日下午,上交所公布关于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经查明,歌石祥金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卖出其所持的司法划转来源股份,应当提前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经证券公司正式告知且经监管督促,歌石祥金仍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未提前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发生股本变动,变动数量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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