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财险浙江分公司被罚35万:借款人意外险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条款费率

30日,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因借款人意外险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条款费率,被以罚款人民币35万元。赵建华对太保财险浙江分公司上述行为负责,受到警告处分,并被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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