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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之后”:我的绿色生活之政策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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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之后”:我的绿色生活之政策体验

我家目前已然成为宣传低碳环保的案例“基地”。但这种能让公众体验、认知低碳环保知识的公共设施却在现实生活中难觅踪迹。

作者:倪欢

2014年7月自己在家安装了被称为“中国大陆第一个CIGS薄膜光伏家用电站”。同年,我又添置了新能源汽车,用上了充电桩,并开始在家尝试用厨余垃圾堆肥种植有机蔬菜,偶尔小获丰收分享给邻居。

 

自己过上了“绿色生活”,其实也是对国家在推动经济低碳发展和绿色转型中各项相关政策落地的真切体验,现把相关经历总结如下以飨读者。

“电老虎”服务转型

我安装太阳能电站缘于2013年上海的酷暑。2014年春,我就开始四处考察太阳能户用电站,希望做一个能发电的遮阳棚。我了解到上海电力学院的赵春江教授曾早在2006年就在自家屋顶安装了太阳能电站。但他作为“上海光伏户用第一人”的真正成名,却在于和电力公司长近6年“死磕”发电并网的问题。在2012年电力部门终于给赵教授安装双向电表后,他家电站多发的电才可以卖给国家电网。在这之前,发的电用不完只能白白浪费掉。

2014年4月,我向上海电力正式提交光伏电站建设的备案申请。然而,与“电老虎”打交道的过程出乎意料地顺畅:只需要带好房产证、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安装确认书、电站安装设计方案等材料去电力公司营业网点填写备案申请表即可。同年5月,《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明确了光伏及风电两类新能源项目将根据发电量获得为期5年的奖励,分布式光伏的“度电补贴”金额分别为工、商业用户0.25元/千瓦时,个人用户0.4元/千瓦时。等到这个政策出台后,我立刻跟供应商下了订单。经过两个月的社区征求意见后,电站于2014年7月22日竣工,8月3日验收成功并网。

倪欢家的薄膜光伏发电遮阳篷和新能源汽车

在与电力部门客服热线中,我体验了光伏用户专用的“绿色通道”。在柜台也有专人受理、竣工后由专人验收、建成后由专人结算的模式,用户体验十分满意。要知道在同年国家能源局提出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监管意见,要求对自然人开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其接入系统方案审核有效期为6个月,企业法人开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有效期为9个月,而我家只用了两周。

在最初计量发电量的工作中,电力部门采用了灵活管理的方式。在正式计量发电量的电表安装之前,他们抄读我家逆变器上的发电量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而到2015年初他们来为我安装新的计量发电量的专用电表,和之前改用光伏专用的双向电表的户表改造,不仅全部免费,当天改装即可使用。

2015年下半年开始,电力部门从按季度代发“度电补贴”到每月结算上网发电量并代发补贴,不仅补贴到账更及时,还使我更方便监测电站发电量。

税收和补贴政策的纠偏

我安装太阳能电站最大动力来自财政补贴政策的激励。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以及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也就是说,我家电站每发一度电,如果这度电被自用的话,我不仅不给电网交电费,还倒拿国家补贴度电0.42元,只要电站运转正常,这个补贴政策有效期是20年。在上海,每度电补贴还要再拿0.4元,自2015年开始一直享受5年。

可是,在发电初的8月到12月期间,我拿的国家补贴并非足额,因为《意见》中指出补贴含税,即含增值税17%,这部分被电网直接代扣,收益直接减少17%。光伏发电企业在媒体和网络发起过讨论,我也以家庭用户的身份加入过,讨论焦点是:补贴到个人的国家补贴为何还要被征税?在2015年第一个季度结算单中,我看到这个政策瑕疵已经得到修正:2014年每度电补贴被代扣的增值税被电网如数返还,新增的发电量补贴已经足额发放,免征增值税。用一年的时间及时修正原有政策的问题,这是一个效率较高的政策纠偏。

可是,发电企业初始投资部分的17%增值税可以抵扣,个人投资电站的这部分增值税竟然不能得到减免。因此,我的电站前期投资的24,000元×17%=4080元的增值税算给国家做贡献了,我认为这不合理,然而,在户用电站仍然普及不广的现实中,对这种不合理发声的人和关注的人非常有限。下面作一个增值税减免对家庭电站用户投资回收期影响的对比。

我家电站运营了一年多,具体数据如下:

  • 装机容量:2400瓦
  • 第一年发电量1922度(因为在周围有遮挡物的一楼,发电量低于理论值),同期实际用电1750度。
  • 前期投资:24,000元(不含电站立柱建设费用7,000元)
  • 全年获得国家补贴和上海市补贴0.82 ×1,922元=1,576元(实际到账有所出入,因为上海市补贴从2015年1月才正式足额发放)
  • 其中328度电自发自用,因此少交电费0.617×328=202元(按日间价计)
  • 余电上网的售电收入0.45x1594=717元(0.45元是售电浮动价格全年平均值)

如果有增值税的优惠,投资回收期将是:

(24,000-4,080) /(1,576+202+717)= 19,920/2,495=7.98年

如果前期投资没有增值税免除,投资回收期将是:

24,000 /(1,576+202+717)= 24,000/2,495=9.62年

如果都没有增值税方面的优惠,补贴部分只有[(0.42x83%)+0.4]×1,922=1,438.8元,投资回收期是24,000/(1,438.8+202+717)=2,4000/2,357.8=10.17年

由此可见,税收部分将直接影响家庭投资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回收期。

同时,随着我国煤炭和国际原油价格持续走低,分布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参照的脱硫标杆价格也在持续走低,这也将影响户用光伏电站的投资回收期。

不过,以CIGS太阳能板25年的使用寿命计,只要回收期在12年以内,我都可以接受。

但是在雾霾日益严重和大气污染防控形势更加严峻的这个冬天,我从“正能量家庭”的角度来说,希望上网电价不能参照以燃煤为主的火电电价,而应该参照新能源分布式发电的真实平均成本支付补贴和计算售电价格。

电力部门采取了灵活管理,光伏专用的双向电表的户表改造,不仅全部免费,当天改装即可使用。

以下是对我家太阳能发电情况的统计:

(单位:千瓦时)

(单位:元)

(单位:千瓦时)

民用光伏电站建设标准缺失的困惑

在建设我家太阳能遮阳棚的准备工作中,最大的疑虑来自社区。个别居民对它的不了解甚至到了害怕“有辐射”的程度,物业公司也对此新事物心存戒备。我作为当事人,最困惑的还是如何在工程上把建设方案落地。查遍住建部、建科院的各项建筑标准,没有任何有关建设民用光伏建筑(如光伏屋顶、光伏遮阳棚)的统一标准。只好手绘了我家小院的图纸,并让供应商基于此自行出了一张建设图纸,目标是能抵抗十级台风、八级地震。

种种标准的缺失,可能会造成以下问题:

第一,把民用光伏电站与建筑相结合的建筑标准缺失,一旦出现问题,会让业主和供应商难以界定责任。供应商原则上只承担电站组件的提供、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但电站如何安装在屋顶,或安装在一个支架上,却要由业主来承担建设风险。

第二,光伏电站建筑标准不明晰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又会让业主与电力部门之间难以界定责任。电力部门来验收我家电站只关注电站施工单位是否有相应施工资质、电站与电网的电路接口是否达标。国家电网甚至对电站的组件安装都没有验收义务,因为这是电网之外且由业主自购的设施。

第三,由于没有民用光伏设施的建筑标准,还易把业主陷于与开发商或小区物业的扯皮矛盾中。建电站之前我走访的一户松江屋顶光伏电站用户,就是施工单位找不到开发商建设该别墅屋顶的建筑图纸,而不小心打穿了防水层,导致业主屋顶漏水,业主维修屋顶跟物业公司容易发生因责任不清的扯皮。

分布式光伏电站其他可能的激励措施:碳排放指标交易和阶梯电量交易

我家光伏电站每年发电量既然已知且有权威读数证明发电量(如电力部门定期发送的结算单),在事实上能证明这个小电站的每年二氧化碳减排量。粗略计算,年减排约1.1吨二氧化碳。但是这种实实在在的减排量却无法到碳市场上进行交易,原因是交易成本太高。因材质不同、地点不同、大小不同、运营模式不同等等所造成的核准和验证成本过高,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碳排放“指标”不具备交易的经济性。

在中国成千上万的千瓦级或少于20兆瓦装机容量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每年运营所对应的减排量累加在一起,不会是小数目。那么,这部分的减排数据由谁来收集更新?由谁来验证其对应的减排量?如何向国际社会证明我国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对减缓气候变化的影响?我也在业内发起过非正式的讨论。是否也有可能由电力部门代表每个分布式电站业主把各分布式电站的排放数据通过其每年发电量数据进行换算,把加总后的减排量总额拿到碳市场上进行交易后的所得,再按每个分布式电站业主发电量对应的额度进行碳交易收益的分配。这会不会是一个解决方法呢?

此外,因为我家电站可以“自发自用”,将大大节省家用电表的阶梯电量。如果节省下来的阶梯电量(其实是一种“排放权”)能交易给用能大户,可以为进行节能投资的企业或家庭带来额外的“奖励”。比如,在上海每户家庭每年第一阶段电价是0.617元(日间价),电量是3200度。一年内超过3200度,就按第二阶梯电价收费,以此类推,到第三阶梯电价时,日间单价已达每度电0.99元。对别墅这样的用能大户,有的已在每年三月份用上了第三级阶梯电价。他们全年的用电负担将变得十分沉重。这样的用能大户要么可以自行安装光伏电站用自发电量冲抵阶梯电量,要么被提供一个机会去购买别人家用不完的第一阶段电量来用较低电价为用能埋单。

发电家庭用每年用不完的第一阶梯(甚至第二阶梯)电量与用电大户交易,不仅能帮电大户减少电费支出,也可以让节能家庭获得额外收益激励。但是,这样的交易平台是否可行并有利于居民用能的节能减排?如果可行,它需要怎样的政策环境来建立?如何建立才能显示公平透明等制度性设计则需要更深入和广泛的讨论。

新能源汽车的福利

我家于2014年国庆节入手一台比亚迪秦。它的基本情况如下:

  • 原价219,800元

  • 上海市2014年对新能源汽车直补63,250元,免购置税12,525元

  • 免费送沪牌(价值约8万)(编注:从1986年开始,上海在交通快速发展而道路日渐拥堵的情况下,开始了实行私人机动车牌照拍卖制度)

  • 充满电续航里程70公里,50L油箱

  • 免费手机云服务

办理车牌过程非常顺利,补贴到账和购置税免除手续在购车时一站式完成。申请和安装充电桩时,我有幸享受到了来自国家电网和品牌4S店全程免费服务。充电桩对应的专用电表与户用电表分离,将不占用家庭用电的阶梯电量,并且也区分了峰谷价。因此,我往往在夜间半价时为车充电,从而大大减少了燃料费用。

公众低碳环境教育和环保意识提升

当我的绿色生活被媒体广泛报道后,我的生活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越来越多的邻居、朋友们请求带孩子带朋友们来参观学习。我也前后为超过650位参观者开放了自家大门,确实也带来了一些困扰。

尽管中国政府在产业节能和公共部门节能减排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并取得了良好成效,在居民众多的社区做节能减排却起步较晚。201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于2015年2月向全国印发了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在这些文件中,有相当大比例的指标都属于政府“应该如何”投入低碳设施建设的范畴,而公众如何参与低碳社区的建设,政府如何为居民采取行动提供激励机制却提及甚少。

我家目前已然成为宣传低碳环保的案例“基地”。但这种能让公众体验、认知低碳环保知识的公共设施却在现实生活中难觅踪迹。如果有能让他们直观认识和感受的机会和场所,公众低碳环保意识的提升也许会比由媒体宣传相关政策来得更实际和有效。

2016年是中国“十三五”规划即将启动实施的第一年,希望我的绿色生活体验有更多的公众参与、效仿并融入到他们自己的生活中。

作者倪欢,世界自然基金会(WWF)高级顾问、剑桥大学发展学硕士、英国外交部壳牌志奋领全额奖学金获得者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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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之后”:我的绿色生活之政策体验

我家目前已然成为宣传低碳环保的案例“基地”。但这种能让公众体验、认知低碳环保知识的公共设施却在现实生活中难觅踪迹。

作者:倪欢

2014年7月自己在家安装了被称为“中国大陆第一个CIGS薄膜光伏家用电站”。同年,我又添置了新能源汽车,用上了充电桩,并开始在家尝试用厨余垃圾堆肥种植有机蔬菜,偶尔小获丰收分享给邻居。

 

自己过上了“绿色生活”,其实也是对国家在推动经济低碳发展和绿色转型中各项相关政策落地的真切体验,现把相关经历总结如下以飨读者。

“电老虎”服务转型

我安装太阳能电站缘于2013年上海的酷暑。2014年春,我就开始四处考察太阳能户用电站,希望做一个能发电的遮阳棚。我了解到上海电力学院的赵春江教授曾早在2006年就在自家屋顶安装了太阳能电站。但他作为“上海光伏户用第一人”的真正成名,却在于和电力公司长近6年“死磕”发电并网的问题。在2012年电力部门终于给赵教授安装双向电表后,他家电站多发的电才可以卖给国家电网。在这之前,发的电用不完只能白白浪费掉。

2014年4月,我向上海电力正式提交光伏电站建设的备案申请。然而,与“电老虎”打交道的过程出乎意料地顺畅:只需要带好房产证、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安装确认书、电站安装设计方案等材料去电力公司营业网点填写备案申请表即可。同年5月,《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明确了光伏及风电两类新能源项目将根据发电量获得为期5年的奖励,分布式光伏的“度电补贴”金额分别为工、商业用户0.25元/千瓦时,个人用户0.4元/千瓦时。等到这个政策出台后,我立刻跟供应商下了订单。经过两个月的社区征求意见后,电站于2014年7月22日竣工,8月3日验收成功并网。

倪欢家的薄膜光伏发电遮阳篷和新能源汽车

在与电力部门客服热线中,我体验了光伏用户专用的“绿色通道”。在柜台也有专人受理、竣工后由专人验收、建成后由专人结算的模式,用户体验十分满意。要知道在同年国家能源局提出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监管意见,要求对自然人开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其接入系统方案审核有效期为6个月,企业法人开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有效期为9个月,而我家只用了两周。

在最初计量发电量的工作中,电力部门采用了灵活管理的方式。在正式计量发电量的电表安装之前,他们抄读我家逆变器上的发电量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而到2015年初他们来为我安装新的计量发电量的专用电表,和之前改用光伏专用的双向电表的户表改造,不仅全部免费,当天改装即可使用。

2015年下半年开始,电力部门从按季度代发“度电补贴”到每月结算上网发电量并代发补贴,不仅补贴到账更及时,还使我更方便监测电站发电量。

税收和补贴政策的纠偏

我安装太阳能电站最大动力来自财政补贴政策的激励。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以及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也就是说,我家电站每发一度电,如果这度电被自用的话,我不仅不给电网交电费,还倒拿国家补贴度电0.42元,只要电站运转正常,这个补贴政策有效期是20年。在上海,每度电补贴还要再拿0.4元,自2015年开始一直享受5年。

可是,在发电初的8月到12月期间,我拿的国家补贴并非足额,因为《意见》中指出补贴含税,即含增值税17%,这部分被电网直接代扣,收益直接减少17%。光伏发电企业在媒体和网络发起过讨论,我也以家庭用户的身份加入过,讨论焦点是:补贴到个人的国家补贴为何还要被征税?在2015年第一个季度结算单中,我看到这个政策瑕疵已经得到修正:2014年每度电补贴被代扣的增值税被电网如数返还,新增的发电量补贴已经足额发放,免征增值税。用一年的时间及时修正原有政策的问题,这是一个效率较高的政策纠偏。

可是,发电企业初始投资部分的17%增值税可以抵扣,个人投资电站的这部分增值税竟然不能得到减免。因此,我的电站前期投资的24,000元×17%=4080元的增值税算给国家做贡献了,我认为这不合理,然而,在户用电站仍然普及不广的现实中,对这种不合理发声的人和关注的人非常有限。下面作一个增值税减免对家庭电站用户投资回收期影响的对比。

我家电站运营了一年多,具体数据如下:

  • 装机容量:2400瓦
  • 第一年发电量1922度(因为在周围有遮挡物的一楼,发电量低于理论值),同期实际用电1750度。
  • 前期投资:24,000元(不含电站立柱建设费用7,000元)
  • 全年获得国家补贴和上海市补贴0.82 ×1,922元=1,576元(实际到账有所出入,因为上海市补贴从2015年1月才正式足额发放)
  • 其中328度电自发自用,因此少交电费0.617×328=202元(按日间价计)
  • 余电上网的售电收入0.45x1594=717元(0.45元是售电浮动价格全年平均值)

如果有增值税的优惠,投资回收期将是:

(24,000-4,080) /(1,576+202+717)= 19,920/2,495=7.98年

如果前期投资没有增值税免除,投资回收期将是:

24,000 /(1,576+202+717)= 24,000/2,495=9.62年

如果都没有增值税方面的优惠,补贴部分只有[(0.42x83%)+0.4]×1,922=1,438.8元,投资回收期是24,000/(1,438.8+202+717)=2,4000/2,357.8=10.17年

由此可见,税收部分将直接影响家庭投资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回收期。

同时,随着我国煤炭和国际原油价格持续走低,分布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参照的脱硫标杆价格也在持续走低,这也将影响户用光伏电站的投资回收期。

不过,以CIGS太阳能板25年的使用寿命计,只要回收期在12年以内,我都可以接受。

但是在雾霾日益严重和大气污染防控形势更加严峻的这个冬天,我从“正能量家庭”的角度来说,希望上网电价不能参照以燃煤为主的火电电价,而应该参照新能源分布式发电的真实平均成本支付补贴和计算售电价格。

电力部门采取了灵活管理,光伏专用的双向电表的户表改造,不仅全部免费,当天改装即可使用。

以下是对我家太阳能发电情况的统计:

(单位:千瓦时)

(单位:元)

(单位:千瓦时)

民用光伏电站建设标准缺失的困惑

在建设我家太阳能遮阳棚的准备工作中,最大的疑虑来自社区。个别居民对它的不了解甚至到了害怕“有辐射”的程度,物业公司也对此新事物心存戒备。我作为当事人,最困惑的还是如何在工程上把建设方案落地。查遍住建部、建科院的各项建筑标准,没有任何有关建设民用光伏建筑(如光伏屋顶、光伏遮阳棚)的统一标准。只好手绘了我家小院的图纸,并让供应商基于此自行出了一张建设图纸,目标是能抵抗十级台风、八级地震。

种种标准的缺失,可能会造成以下问题:

第一,把民用光伏电站与建筑相结合的建筑标准缺失,一旦出现问题,会让业主和供应商难以界定责任。供应商原则上只承担电站组件的提供、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但电站如何安装在屋顶,或安装在一个支架上,却要由业主来承担建设风险。

第二,光伏电站建筑标准不明晰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又会让业主与电力部门之间难以界定责任。电力部门来验收我家电站只关注电站施工单位是否有相应施工资质、电站与电网的电路接口是否达标。国家电网甚至对电站的组件安装都没有验收义务,因为这是电网之外且由业主自购的设施。

第三,由于没有民用光伏设施的建筑标准,还易把业主陷于与开发商或小区物业的扯皮矛盾中。建电站之前我走访的一户松江屋顶光伏电站用户,就是施工单位找不到开发商建设该别墅屋顶的建筑图纸,而不小心打穿了防水层,导致业主屋顶漏水,业主维修屋顶跟物业公司容易发生因责任不清的扯皮。

分布式光伏电站其他可能的激励措施:碳排放指标交易和阶梯电量交易

我家光伏电站每年发电量既然已知且有权威读数证明发电量(如电力部门定期发送的结算单),在事实上能证明这个小电站的每年二氧化碳减排量。粗略计算,年减排约1.1吨二氧化碳。但是这种实实在在的减排量却无法到碳市场上进行交易,原因是交易成本太高。因材质不同、地点不同、大小不同、运营模式不同等等所造成的核准和验证成本过高,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碳排放“指标”不具备交易的经济性。

在中国成千上万的千瓦级或少于20兆瓦装机容量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每年运营所对应的减排量累加在一起,不会是小数目。那么,这部分的减排数据由谁来收集更新?由谁来验证其对应的减排量?如何向国际社会证明我国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对减缓气候变化的影响?我也在业内发起过非正式的讨论。是否也有可能由电力部门代表每个分布式电站业主把各分布式电站的排放数据通过其每年发电量数据进行换算,把加总后的减排量总额拿到碳市场上进行交易后的所得,再按每个分布式电站业主发电量对应的额度进行碳交易收益的分配。这会不会是一个解决方法呢?

此外,因为我家电站可以“自发自用”,将大大节省家用电表的阶梯电量。如果节省下来的阶梯电量(其实是一种“排放权”)能交易给用能大户,可以为进行节能投资的企业或家庭带来额外的“奖励”。比如,在上海每户家庭每年第一阶段电价是0.617元(日间价),电量是3200度。一年内超过3200度,就按第二阶梯电价收费,以此类推,到第三阶梯电价时,日间单价已达每度电0.99元。对别墅这样的用能大户,有的已在每年三月份用上了第三级阶梯电价。他们全年的用电负担将变得十分沉重。这样的用能大户要么可以自行安装光伏电站用自发电量冲抵阶梯电量,要么被提供一个机会去购买别人家用不完的第一阶段电量来用较低电价为用能埋单。

发电家庭用每年用不完的第一阶梯(甚至第二阶梯)电量与用电大户交易,不仅能帮电大户减少电费支出,也可以让节能家庭获得额外收益激励。但是,这样的交易平台是否可行并有利于居民用能的节能减排?如果可行,它需要怎样的政策环境来建立?如何建立才能显示公平透明等制度性设计则需要更深入和广泛的讨论。

新能源汽车的福利

我家于2014年国庆节入手一台比亚迪秦。它的基本情况如下:

  • 原价219,800元

  • 上海市2014年对新能源汽车直补63,250元,免购置税12,525元

  • 免费送沪牌(价值约8万)(编注:从1986年开始,上海在交通快速发展而道路日渐拥堵的情况下,开始了实行私人机动车牌照拍卖制度)

  • 充满电续航里程70公里,50L油箱

  • 免费手机云服务

办理车牌过程非常顺利,补贴到账和购置税免除手续在购车时一站式完成。申请和安装充电桩时,我有幸享受到了来自国家电网和品牌4S店全程免费服务。充电桩对应的专用电表与户用电表分离,将不占用家庭用电的阶梯电量,并且也区分了峰谷价。因此,我往往在夜间半价时为车充电,从而大大减少了燃料费用。

公众低碳环境教育和环保意识提升

当我的绿色生活被媒体广泛报道后,我的生活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越来越多的邻居、朋友们请求带孩子带朋友们来参观学习。我也前后为超过650位参观者开放了自家大门,确实也带来了一些困扰。

尽管中国政府在产业节能和公共部门节能减排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并取得了良好成效,在居民众多的社区做节能减排却起步较晚。201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于2015年2月向全国印发了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在这些文件中,有相当大比例的指标都属于政府“应该如何”投入低碳设施建设的范畴,而公众如何参与低碳社区的建设,政府如何为居民采取行动提供激励机制却提及甚少。

我家目前已然成为宣传低碳环保的案例“基地”。但这种能让公众体验、认知低碳环保知识的公共设施却在现实生活中难觅踪迹。如果有能让他们直观认识和感受的机会和场所,公众低碳环保意识的提升也许会比由媒体宣传相关政策来得更实际和有效。

2016年是中国“十三五”规划即将启动实施的第一年,希望我的绿色生活体验有更多的公众参与、效仿并融入到他们自己的生活中。

作者倪欢,世界自然基金会(WWF)高级顾问、剑桥大学发展学硕士、英国外交部壳牌志奋领全额奖学金获得者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