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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护人走投无路:人伦悲剧该如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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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护人走投无路:人伦悲剧该如何避免?

看护杀害亲人,是日本高寿化、老龄化、少子化社会背景下的一种极端化的现象。

文|郑渝川  

日本《每日新闻》2014年10月推出了一个“悲欢记”的专栏。该专栏刊发的案件,有许多并非重大新闻、案件,但往往会牵涉到当事人的悲伤、痛苦、愤怒、悔恨等复杂情感。

这其中有一些是看护者杀害亲人的案件。作案者通常已经经历了多年的悉心照料,身心已经接近甚至突破了极限,不堪重负,从而对毫无反抗能力的看护对象痛下杀手。这类案件几乎不涉及经济纠纷,或者说虽然多数作案者在作案前确实已经面临医疗、房租、食物等方面开销难以为继的窘况,却并没有因此去马上实施或计划实施犯罪,犯罪动机和考虑更多的与身心困境有关。

而这类案件在被提交日本司法机构审理时,法庭也会根据嫌疑人因看护而筋疲力尽、走投无路的过程、程度,当时的心理状态、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等因素纳入考虑范围,一般给予缓刑。但也有相当数量的作案者在被判缓刑,并诚心悔过,承诺要好好活着后,仍然难以摆脱杀死至亲的巨大愧疚感和罪恶感,因而也选择了自杀。

看护杀害亲人,是日本高寿化、老龄化、少子化社会背景下的一种极端化的现象。这类人伦悲剧的反复发生,从直接原因来看,是因为老龄化、少子化带来的看护者身心重压,并反映出日本在社会援助、护理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体系存在的缺陷或者说不足。

但正如日本的社会学家、医疗和护理专家所指出的那样,即便上述制度体系得到了有效改善,补足了缺陷,比如向现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受援家庭提供受照料者日托、全天托护的更长时长服务,但所剩的居家看护对于已经年迈或者也已病重的看护者来说,也是沉重的精力负担。而如果由日本政府、社会将所有需要照料的对象都“包”起来,就会面临显著的经费和人手不足——仅人手而言,据统计,2016年日本申请了护理保险服务而接受护理和援助程度认定的人数已经突破600万,正因为这样,许多迫切需要获得护理和援助服务的受助家庭,还是决定由亲人来看护。类似的悲剧也就无法避免重复上演。

日本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在不同方面要早于我国内地20-30年。包括沿海地区的都会化发展态势、制造业的聚集以及之后的对外转移、人口的老龄化、城市文化的多元化,等等。日本社会发展在上世纪80-90年代开始出现的问题,包括独自生活的老年人的照管问题等,近年来也在我国内地城乡突出出现。大城市、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农村都有较多数量的独居老人。

我国内地已经放开两胎生育,但很长时间的一胎生育客观上形成了目前的50-70岁人口逐渐面临无人照顾、看护的问题,相当数量的老人家庭面临难以获得子女居家照料、就近照料甚至同城照料的困境——一些家庭的子女在异地甚至异国生活;一个养育两胎家庭的中年夫妻家庭,承担着抚养四个老人甚至老人的老人这一几乎不可能做到的责任。

所以,日本老龄化社会大背景下涌现出的各种问题,包括看护杀人这种极端现象,以及为此进行的制度应对,我国内地无论是沿海东部地区还是内陆省份的各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改革部门,基层管理单位以及相关的社会组织都有必要加以认真分析。

上海译文出版社近日出版了《看护杀人》一书。这本书由日本《每日新闻》“悲欢记”专栏衍生而来,进行了详实的扩充。书中所述的看护杀人案例令人唏嘘,当亲人(丈夫、妻子、母亲、父亲、女儿、儿子、姐姐、弟弟)罹患痴呆症、帕金森病、脑瘫、抑郁症,以及交通事故造成的严重瘫痪,经过看护人长期周到的看护(书中介绍的一个案例中,被看护人卧床12年,因看护人悉心照料,前者的身体上居然没有任何褥疮),有效延长了生命,但其生存和生活品质却也没有得到更好的改善。而长期的看护,造成看护人普遍性的睡眠不足、营养不良,甚至也得上了抑郁症或其他严重疾病,这种情况下,亲情与看护压力的纠葛就像一根绳索最终摧垮了看护人的心理防线。

看护杀人案例中,父母(或是姐姐、哥哥)看护患有重度脑瘫等重度智力残疾,及身体残疾的重度身心残疾人士,随着彼此年龄变得越来越大,看护者担心自己死后无法继续照料孩子或弟弟、妹妹,担心后者日后会遭他人欺负,也不想给社会添麻烦。这类案例表明,应当建立更加完善、反应更加灵敏的特殊援助机制,为担负居家看护责任的居民及其看护对象提供更为有效的援助,比如,社工、专业护理人员定期定时帮助看护人承担短时看护责任,帮助看护人获得休息;并为看护人提供心理援助,将很可能有效减少这类人伦悲剧的发生。

所评图书:

书名:《看护杀人》

作者:日本每日新闻大阪社会部采访组

译者:石雯雯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0年9月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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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护人走投无路:人伦悲剧该如何避免?

看护杀害亲人,是日本高寿化、老龄化、少子化社会背景下的一种极端化的现象。

文|郑渝川  

日本《每日新闻》2014年10月推出了一个“悲欢记”的专栏。该专栏刊发的案件,有许多并非重大新闻、案件,但往往会牵涉到当事人的悲伤、痛苦、愤怒、悔恨等复杂情感。

这其中有一些是看护者杀害亲人的案件。作案者通常已经经历了多年的悉心照料,身心已经接近甚至突破了极限,不堪重负,从而对毫无反抗能力的看护对象痛下杀手。这类案件几乎不涉及经济纠纷,或者说虽然多数作案者在作案前确实已经面临医疗、房租、食物等方面开销难以为继的窘况,却并没有因此去马上实施或计划实施犯罪,犯罪动机和考虑更多的与身心困境有关。

而这类案件在被提交日本司法机构审理时,法庭也会根据嫌疑人因看护而筋疲力尽、走投无路的过程、程度,当时的心理状态、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等因素纳入考虑范围,一般给予缓刑。但也有相当数量的作案者在被判缓刑,并诚心悔过,承诺要好好活着后,仍然难以摆脱杀死至亲的巨大愧疚感和罪恶感,因而也选择了自杀。

看护杀害亲人,是日本高寿化、老龄化、少子化社会背景下的一种极端化的现象。这类人伦悲剧的反复发生,从直接原因来看,是因为老龄化、少子化带来的看护者身心重压,并反映出日本在社会援助、护理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体系存在的缺陷或者说不足。

但正如日本的社会学家、医疗和护理专家所指出的那样,即便上述制度体系得到了有效改善,补足了缺陷,比如向现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受援家庭提供受照料者日托、全天托护的更长时长服务,但所剩的居家看护对于已经年迈或者也已病重的看护者来说,也是沉重的精力负担。而如果由日本政府、社会将所有需要照料的对象都“包”起来,就会面临显著的经费和人手不足——仅人手而言,据统计,2016年日本申请了护理保险服务而接受护理和援助程度认定的人数已经突破600万,正因为这样,许多迫切需要获得护理和援助服务的受助家庭,还是决定由亲人来看护。类似的悲剧也就无法避免重复上演。

日本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在不同方面要早于我国内地20-30年。包括沿海地区的都会化发展态势、制造业的聚集以及之后的对外转移、人口的老龄化、城市文化的多元化,等等。日本社会发展在上世纪80-90年代开始出现的问题,包括独自生活的老年人的照管问题等,近年来也在我国内地城乡突出出现。大城市、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农村都有较多数量的独居老人。

我国内地已经放开两胎生育,但很长时间的一胎生育客观上形成了目前的50-70岁人口逐渐面临无人照顾、看护的问题,相当数量的老人家庭面临难以获得子女居家照料、就近照料甚至同城照料的困境——一些家庭的子女在异地甚至异国生活;一个养育两胎家庭的中年夫妻家庭,承担着抚养四个老人甚至老人的老人这一几乎不可能做到的责任。

所以,日本老龄化社会大背景下涌现出的各种问题,包括看护杀人这种极端现象,以及为此进行的制度应对,我国内地无论是沿海东部地区还是内陆省份的各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改革部门,基层管理单位以及相关的社会组织都有必要加以认真分析。

上海译文出版社近日出版了《看护杀人》一书。这本书由日本《每日新闻》“悲欢记”专栏衍生而来,进行了详实的扩充。书中所述的看护杀人案例令人唏嘘,当亲人(丈夫、妻子、母亲、父亲、女儿、儿子、姐姐、弟弟)罹患痴呆症、帕金森病、脑瘫、抑郁症,以及交通事故造成的严重瘫痪,经过看护人长期周到的看护(书中介绍的一个案例中,被看护人卧床12年,因看护人悉心照料,前者的身体上居然没有任何褥疮),有效延长了生命,但其生存和生活品质却也没有得到更好的改善。而长期的看护,造成看护人普遍性的睡眠不足、营养不良,甚至也得上了抑郁症或其他严重疾病,这种情况下,亲情与看护压力的纠葛就像一根绳索最终摧垮了看护人的心理防线。

看护杀人案例中,父母(或是姐姐、哥哥)看护患有重度脑瘫等重度智力残疾,及身体残疾的重度身心残疾人士,随着彼此年龄变得越来越大,看护者担心自己死后无法继续照料孩子或弟弟、妹妹,担心后者日后会遭他人欺负,也不想给社会添麻烦。这类案例表明,应当建立更加完善、反应更加灵敏的特殊援助机制,为担负居家看护责任的居民及其看护对象提供更为有效的援助,比如,社工、专业护理人员定期定时帮助看护人承担短时看护责任,帮助看护人获得休息;并为看护人提供心理援助,将很可能有效减少这类人伦悲剧的发生。

所评图书:

书名:《看护杀人》

作者:日本每日新闻大阪社会部采访组

译者:石雯雯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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