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编辑 | 张一诺
12月7日,滁州银保监分局公布一则罚单,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40万元。
罚单显示,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根据以上事由,滁州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管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40万元。
任路明,作为明光农商行副行长、授信管理委员会主任、用信审批委员会主任,对该行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滁州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其处以警告。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