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此前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0)粤03执7363号,执行标的约4842.93万元。沃尔玛方面回应称,这是一起已经履行完毕的普通商业案件,沃尔玛此前已按照法律要求付清了相应的款项。沃尔玛已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沟通,正在申请终结执行程序。(财联社记者 李丹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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