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诉企查查“三查”广告语不正当竞争一审胜诉

12月3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天眼查诉企查查“三查”广告语不正当竞争一审胜诉。法院判决认定企查查构成不正当竞争,需停止使用“三查”广告语及其类似用语,并赔偿天眼查200万元、在官网、微博首页等显著位置连续48小时刊登声明道歉。

2019年7月,因认为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查查)在经营中使用其拥有在先权利的"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 (简称"三查")广告语及类似用语,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将朗动公司诉至法院。

经过一年多审理,海淀法院最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企查查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判决企查查停止使用“三查”广告语及其类似用语;在企查查网站首页、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首页显著位置连续48小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判决企查查赔偿天眼查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1673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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