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编辑 | 张一诺
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文山州中心支行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云南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罚单显示,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存在以下7项违法行为:
1.违反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2.违反征信业务安全管理要求;
3.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
4.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
5.未识别、登记客户基本身份信息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错误;
6.部分预算非税收入业务未使用“待报解预算收入”收纳和核算;
7.违反假币收缴相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文山州中心支行对其处以警告处分,并处罚款56.4万元。
李奎,时任云南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永斌,时任云南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行长,二者皆对云南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1.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2.未识别、登记客户基本身份信息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错误,均被处罚款2万元。
天眼查网站显示,云南文山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02年3月,注册资本超4亿人民币。2020年曾多次发布贷记卡债权催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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