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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尚希:赤字率不能大幅下调,担心地方债务风险隐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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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尚希:赤字率不能大幅下调,担心地方债务风险隐性化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指出,在市场和行政的双重约束之下,地方政府可能会想办法千方百计不违约,但这也会使得地方政府偿债的压力增大。在这个时候,地方政府隐藏、遮蔽或者后移债务风险的动机就会大大增强,以缓解偿债的压力。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资料图) 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记者 樊旭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日前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由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21年保持一定的财政支出强度,因此财政赤字率不能大幅下调。同时,他对于地方债务风险隐性化表示担忧,认为应当把地方债务适当加到中央债务的比重中,通过扩大中央债务的规模,来优化债务结构。

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国预算赤字率首次突破3%,划定为3.6%以上。对于2021年该项指标该如何安排,刘尚希表示,财政赤字率不能大幅下调,不能简单认为赤字率越低就越好,一定要和经济社会领域公共风险状况相匹配。从财政政策的实施逻辑看,2021年要实行怎样的财政安排,首先要分析2021年经济恢复情况以及经济社会的公共风险情况。

“从需求端看,目前接触性、聚集性消费的相关行业的需求还没有100%恢复,考虑到疫情形势,预计2021年这些行业的恢复依然存在困难,依然会对经济发展有影响。从供给端看,除了疫情影响,当前工业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转型升级,但转型升级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要有一个比较长的过程,预计2021年工业企业也不会很轻松。此外,从外部情况看,我们可能还面临包括中美关系在内的地缘政治风险。”他说。

刘尚希指出,从当前经济形势和风险挑战看,2021年财政政策还是要按照中央提出的“不急转弯”的要求。政策在进行调整时,调整的曲线和节奏必须是平滑的,阶段性的财政政策安排不能大规模地退出。

在谈到今年专项债额度安排时,刘尚希表示,要适当压缩规模,同时适当增大中央的债务,通过债务结构的调整来防风险。

“现在地方债务的规模和比重越来越高了,如果地方债务的规模和比重继续越来越高的话,控制整体债务风险的难度就会越来越大。从整体债务风险的可控性考虑,一定要考虑整体的债务结构。整体的债务结构既包括计入赤字的债务,也包括不计入赤字的债务,还包括中央的债务和地方的债务。我认为在当前的情况下,应当把地方债务适当加到中央债务的比重中,通过扩大中央债务的规模,来优化债务结构。”他说。

虽然2020年河南永煤等国企信用债违约事件引发了社会对地方债务风险的广泛担忧,但刘尚希认为,2021年地方债务风险进一步暴露的可能性不会太大。

他指出,对地方债务违约的约束主要来自市场和行政这两个方面。从市场约束看,如果地方政府随便违约,就会恶化当地的融资环境。从行政约束看,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强调不能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债务风险。在这双重约束之下,相信2021年地方债务风险不会有太大的暴露。

“我更担心的是,地方债务风险隐性化,我们一定要高度关注和警惕这一现象。”刘尚希说,当前在市场和行政的双重约束之下,地方政府可能会想办法千方百计不违约,但这也会使得地方政府偿债的压力增大。在这个时候,地方政府隐藏、遮蔽或者后移债务风险的动机就会大大增强,以缓解偿债的压力。

“这样在明面上我们看不出它们违约和违规融资借债,但是实际风险可能还是在累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中央政府难以用常规方式来判断地方政府遮蔽了哪些风险,这会导致风险的进一步累积,直至纸包不住火,风险就会爆发出来。因此,2021年我们要特别防范这种隐形的地方债务风险。”他说。

此外,对于“十四五”期间(2021年-2025年)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问题,刘尚希表示这可能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立法是需要程序和时间的,目前来看房地产税立法的草案都没有,怎么可能很快开征个人房地产税?房地产税开征关键是看立法进度,反正目前没看到房地产税立法出台的迹象。”他说。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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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尚希:赤字率不能大幅下调,担心地方债务风险隐性化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指出,在市场和行政的双重约束之下,地方政府可能会想办法千方百计不违约,但这也会使得地方政府偿债的压力增大。在这个时候,地方政府隐藏、遮蔽或者后移债务风险的动机就会大大增强,以缓解偿债的压力。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资料图) 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记者 樊旭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日前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由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21年保持一定的财政支出强度,因此财政赤字率不能大幅下调。同时,他对于地方债务风险隐性化表示担忧,认为应当把地方债务适当加到中央债务的比重中,通过扩大中央债务的规模,来优化债务结构。

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国预算赤字率首次突破3%,划定为3.6%以上。对于2021年该项指标该如何安排,刘尚希表示,财政赤字率不能大幅下调,不能简单认为赤字率越低就越好,一定要和经济社会领域公共风险状况相匹配。从财政政策的实施逻辑看,2021年要实行怎样的财政安排,首先要分析2021年经济恢复情况以及经济社会的公共风险情况。

“从需求端看,目前接触性、聚集性消费的相关行业的需求还没有100%恢复,考虑到疫情形势,预计2021年这些行业的恢复依然存在困难,依然会对经济发展有影响。从供给端看,除了疫情影响,当前工业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转型升级,但转型升级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要有一个比较长的过程,预计2021年工业企业也不会很轻松。此外,从外部情况看,我们可能还面临包括中美关系在内的地缘政治风险。”他说。

刘尚希指出,从当前经济形势和风险挑战看,2021年财政政策还是要按照中央提出的“不急转弯”的要求。政策在进行调整时,调整的曲线和节奏必须是平滑的,阶段性的财政政策安排不能大规模地退出。

在谈到今年专项债额度安排时,刘尚希表示,要适当压缩规模,同时适当增大中央的债务,通过债务结构的调整来防风险。

“现在地方债务的规模和比重越来越高了,如果地方债务的规模和比重继续越来越高的话,控制整体债务风险的难度就会越来越大。从整体债务风险的可控性考虑,一定要考虑整体的债务结构。整体的债务结构既包括计入赤字的债务,也包括不计入赤字的债务,还包括中央的债务和地方的债务。我认为在当前的情况下,应当把地方债务适当加到中央债务的比重中,通过扩大中央债务的规模,来优化债务结构。”他说。

虽然2020年河南永煤等国企信用债违约事件引发了社会对地方债务风险的广泛担忧,但刘尚希认为,2021年地方债务风险进一步暴露的可能性不会太大。

他指出,对地方债务违约的约束主要来自市场和行政这两个方面。从市场约束看,如果地方政府随便违约,就会恶化当地的融资环境。从行政约束看,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强调不能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债务风险。在这双重约束之下,相信2021年地方债务风险不会有太大的暴露。

“我更担心的是,地方债务风险隐性化,我们一定要高度关注和警惕这一现象。”刘尚希说,当前在市场和行政的双重约束之下,地方政府可能会想办法千方百计不违约,但这也会使得地方政府偿债的压力增大。在这个时候,地方政府隐藏、遮蔽或者后移债务风险的动机就会大大增强,以缓解偿债的压力。

“这样在明面上我们看不出它们违约和违规融资借债,但是实际风险可能还是在累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中央政府难以用常规方式来判断地方政府遮蔽了哪些风险,这会导致风险的进一步累积,直至纸包不住火,风险就会爆发出来。因此,2021年我们要特别防范这种隐形的地方债务风险。”他说。

此外,对于“十四五”期间(2021年-2025年)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问题,刘尚希表示这可能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立法是需要程序和时间的,目前来看房地产税立法的草案都没有,怎么可能很快开征个人房地产税?房地产税开征关键是看立法进度,反正目前没看到房地产税立法出台的迹象。”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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