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男子在飞猪订酒店被拒绝退款,当地消保委参与调解

温州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消息,浙江省温州市消保委日前发布春节期间酒店、旅行预订消费提示。新年伊始,温州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吴先生的投诉,称其“双十二”在飞猪平台上购买了宁波东钱湖某酒店的两晚房劵,并确定2021年1月30日为入住日期。

但由于国内疫情的反扑,吴先生所在单位根据温州市政府发布的新一轮防疫政策,没有批准其假期申请。消费者吴先生向该平台以及酒店提出了退款要求,酒店方和网站平台均不予退款,称在网页的预定程序已给予了消费者冷静期,也有谨慎购买的提示,且消费者已经预定了入住日期,无法退单。同时,市政府的文件中并未提及1月30日前后禁止出市,此种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接诉后,温州市消保委与酒店所在地宁波市消保委积极沟通,在东钱湖消保委的调解下,酒店同意给予消费者延期至四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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