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车难上路,北京有钱难求号,横批:车牌难上。
随着北京摇号政策的实行,一车难求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催催一北京土生土长哥们儿大C,艰难地拿到驾照5年后,仍然出行基本靠走。眼瞅着北京摇号中签率越来越低,2016年首摇更是只有665:1,大C已经被摇号这事儿搞出了焦虑症。看着自己好兄弟焦虑的如热锅上的蚂蚁,催催不禁想起前不久摇到号却愁于没钱买车的兄弟秋某。一个有号没钱,一个有钱没号。如果大C能借秋某名字来买辆车,这岂不是两全其美,“双赢”?一方赚了钱,一方买了车。催催喜出望外的将这“上上之策”告诉了大C,可大C却心存疑惑。你觉得催催的提议如何?北京的朋友,你们觉得可行么?
借名买车合法么?
律贝果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借名买车暗藏着极大的法律和道德风险,且这些风险是双向的。大家应杜绝侥幸心理,不参与此种违规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一旦出现问题,就会“俱损”,这一点从法院受理越来越多的此类案件就可以看出。借名买车的风险是双向的。
一、借名买车有哪些风险?
1. 借用人(实际买车人)的风险:
对于借别人名买车者来说,其承受的最大风险就是花钱给别人买车。借用人如果想开车上路,那么其购车的所有凭证都必须以出借人的名义开具,而自己反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才是机动车的实际所有人。此时如果出借人居心不良向法院主张返还原物,或者出借人负债导致该车被强制执行,都会导致借用人车钱两空。
2. 出借人(牌照所有者)的风险:
出借人所承担的主要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根据法律规定车辆所有人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是其自主支配其车辆的使用权的情形,此种情况下车辆所有人、借用人都是车辆运行的支配者。因此,在借名买车的情况下如发生交通事故,出借人和借用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律贝果举个栗子:如果你把自己名字借给别人买车,可能会出现,有一天你在家吃着火锅唱着小曲二,突然就要为被用你买车者路上撞伤的伤者支付巨额的赔偿金。
二、签订协议能否避免风险?
许多人以为,在借名买车的时候只要签订一份严谨的协议,就可以避免之后的风险,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的!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机动车物权的变动登记才是王道,因此双方签订的关于机动车物权归属的协议是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的。而双方签订的有关发生事故责任归属的协议,在借名买车中案件中要么因为违反公共政策而无效,要不因属于内部协议不得对抗第三人。总之,借名买车的风险是无法通过所谓的协议来规避的。
律贝果温馨提示:借名买车实在不靠谱。对于实在摇不上号的各位,与其承担着巨大风险投机取巧钻政策的空子,还不如坚持绿色出行,为蓝天出一份力。确实需要选择机动车出行的,可以到正规的汽车租赁公司进行租赁。
文 | 蒋奕陶、吴晓涵
图 | 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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