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花了12亿举牌却没有表决权 李勤失意成都路桥股东大会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花了12亿举牌却没有表决权 李勤失意成都路桥股东大会

成都路桥董事会认为李勤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股东大会上不得行使表决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3月11日,成都的倒春寒并没有能阻止许多小股东参与成都路桥(002628.SZ)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热情。根据公告显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78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0亿股,占公司有总股本的46.2354%。

在当天下午2点30分会议开始前的15分钟,四次举牌成都路桥的李勤携两名顾问提前到场。不过,李勤的两名顾问被成都路桥工作人员以只允许股东本人到场为由拦在了门外,李勤只能独自进场。目前,李勤是成都路桥第一大股东。截至2016年2月17日,李勤累计增持成都路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达到1.49亿股,占成都路桥总股本的20.0554%,累计支付资金11.79亿元。

不过,独自进场的第一大股东李勤并没有行使表决权。成都路桥3月1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鉴于股东李勤在增持公司股份达到5%时及之后每增加5%时,均未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买入公司的股份,在增持公司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20%且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后未聘请财务顾问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李勤尚未向公司提交其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已经改正的证明材料,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认为,违法持股股东李勤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股东大会上不得行使表决权。

在当天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等多项议案被通过。此外,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新一届董事会在成都路桥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选举周维刚为公司董事长,王继伟为公司总经理。

上述结果意味着,在花费近12亿成为成都路桥大股东后,李勤还是被挡在了这家公司日常运营之外。

公开资料显示,李勤是中迪禾邦董事长,中迪禾邦成立于2006年,从四川达州起家,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商业运营管理、酒店运营管理、物业管理等十大产业。

3月9日,一位接近李勤的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称,李勤其实看中的是成都路桥持有的资质可以切入到未来政府‘十三五’规划当中的PPP项目。“现有经济形势下,进入到政府的PPP项目,才是公司未来大发展的方向,而通过参股到成都路桥,可以帮助李勤实现这个愿景。”该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李勤除了加快公司的发展,就开始寻找有资质的工程类合作伙伴。

李勤的愿望看起来颇有些一厢情愿——对于李勤的举牌,成都路桥一直在反击。

2015年10月,成都路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该议案对持有公司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名进入董事会的时间条件作出限制,要求连续12个月以上持有3%以上股权才能提名进入董事会。该议案在提交11月1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由于李勤的反对,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最终未能得到股东大会通过。这次修改章程之举也成为双方正式较量的开始。

今年2月22日,李勤通知成都路桥其持股比例达到20%后,成都路桥于次日召开董事会,又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提交将于3月1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此次公司章程修改其中一个要害在于,购买股权不符合披露程序,则该部分股权不享有表决权。

修订后的章程要求,“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书面通知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买卖公司的股票。股东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投资者违反上述规定购买、控制公司股份的,视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或所控制股票不享有表决权,公司董事会有权拒绝其行使除领取股利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成都路桥内部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没有任何一家上市公司希望自己被举牌,就好比没有任何一个家庭喜欢陌生人入侵一样。”

对于成都路桥连续修改章程,李勤也启动了反击计划,根据公告,李勤针对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征集成都路桥股东的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征集对象是3月2日15点登记在册的股份,征集截止日期为3月10日22点止。主要是针对将于3月11日召开的成都路桥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选举周维刚等6人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等5项议案。除增加公司经营范围这项议案以外,李勤所持有的股份及未来征集的委托股份都将对其它4项议案投0出反对票,而这4项议案才是本次股东大会的重点。中小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可以填写委托书,由李勤在股东大会上代为投出关键的一票。

然而,股东大会召开前夕,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渝力和公司新晋第一大股东李勤分别于2月29日和3月1日向成都路桥董事会提出了两份议案,且均与推举董事等有关。成都路桥以“2月29日为提交临时提案的最后期限”等为由,将李勤的临时提案挡在了股东大会门外。

据一位参加股东大会的小股东向界面新闻记者证实,李勤交了一张空单子进行投票,相当于弃权。该小股东还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李勤的举牌,对于投资者的利好和利空分为两个层面,一方面给自己投资的公司制造题材,有利于投资收益的增加;另一方面,担心投资公司易主之后,如果李勤将现今不太景气的产业装入上市公司,很可能会对中小投资者带来不利影响。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成都路桥

  • 成都路桥:暂无相关地下管网项目
  • 成都路桥:上半年归母净利润465.81万元 同比扭亏为盈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花了12亿举牌却没有表决权 李勤失意成都路桥股东大会

成都路桥董事会认为李勤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股东大会上不得行使表决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3月11日,成都的倒春寒并没有能阻止许多小股东参与成都路桥(002628.SZ)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热情。根据公告显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78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0亿股,占公司有总股本的46.2354%。

在当天下午2点30分会议开始前的15分钟,四次举牌成都路桥的李勤携两名顾问提前到场。不过,李勤的两名顾问被成都路桥工作人员以只允许股东本人到场为由拦在了门外,李勤只能独自进场。目前,李勤是成都路桥第一大股东。截至2016年2月17日,李勤累计增持成都路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达到1.49亿股,占成都路桥总股本的20.0554%,累计支付资金11.79亿元。

不过,独自进场的第一大股东李勤并没有行使表决权。成都路桥3月1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鉴于股东李勤在增持公司股份达到5%时及之后每增加5%时,均未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买入公司的股份,在增持公司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20%且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后未聘请财务顾问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李勤尚未向公司提交其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已经改正的证明材料,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认为,违法持股股东李勤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股东大会上不得行使表决权。

在当天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等多项议案被通过。此外,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新一届董事会在成都路桥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选举周维刚为公司董事长,王继伟为公司总经理。

上述结果意味着,在花费近12亿成为成都路桥大股东后,李勤还是被挡在了这家公司日常运营之外。

公开资料显示,李勤是中迪禾邦董事长,中迪禾邦成立于2006年,从四川达州起家,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商业运营管理、酒店运营管理、物业管理等十大产业。

3月9日,一位接近李勤的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称,李勤其实看中的是成都路桥持有的资质可以切入到未来政府‘十三五’规划当中的PPP项目。“现有经济形势下,进入到政府的PPP项目,才是公司未来大发展的方向,而通过参股到成都路桥,可以帮助李勤实现这个愿景。”该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李勤除了加快公司的发展,就开始寻找有资质的工程类合作伙伴。

李勤的愿望看起来颇有些一厢情愿——对于李勤的举牌,成都路桥一直在反击。

2015年10月,成都路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该议案对持有公司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名进入董事会的时间条件作出限制,要求连续12个月以上持有3%以上股权才能提名进入董事会。该议案在提交11月1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由于李勤的反对,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最终未能得到股东大会通过。这次修改章程之举也成为双方正式较量的开始。

今年2月22日,李勤通知成都路桥其持股比例达到20%后,成都路桥于次日召开董事会,又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提交将于3月1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此次公司章程修改其中一个要害在于,购买股权不符合披露程序,则该部分股权不享有表决权。

修订后的章程要求,“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书面通知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买卖公司的股票。股东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投资者违反上述规定购买、控制公司股份的,视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或所控制股票不享有表决权,公司董事会有权拒绝其行使除领取股利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成都路桥内部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没有任何一家上市公司希望自己被举牌,就好比没有任何一个家庭喜欢陌生人入侵一样。”

对于成都路桥连续修改章程,李勤也启动了反击计划,根据公告,李勤针对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征集成都路桥股东的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征集对象是3月2日15点登记在册的股份,征集截止日期为3月10日22点止。主要是针对将于3月11日召开的成都路桥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选举周维刚等6人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等5项议案。除增加公司经营范围这项议案以外,李勤所持有的股份及未来征集的委托股份都将对其它4项议案投0出反对票,而这4项议案才是本次股东大会的重点。中小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可以填写委托书,由李勤在股东大会上代为投出关键的一票。

然而,股东大会召开前夕,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渝力和公司新晋第一大股东李勤分别于2月29日和3月1日向成都路桥董事会提出了两份议案,且均与推举董事等有关。成都路桥以“2月29日为提交临时提案的最后期限”等为由,将李勤的临时提案挡在了股东大会门外。

据一位参加股东大会的小股东向界面新闻记者证实,李勤交了一张空单子进行投票,相当于弃权。该小股东还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李勤的举牌,对于投资者的利好和利空分为两个层面,一方面给自己投资的公司制造题材,有利于投资收益的增加;另一方面,担心投资公司易主之后,如果李勤将现今不太景气的产业装入上市公司,很可能会对中小投资者带来不利影响。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