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协副主席阎晶明提案提议加强保护编剧的合法权益

3月5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阎晶明在提案中提议,编剧的权益目前在署名权、剧本盗用和稿酬拖欠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加强保护。

阎晶明表示,剧本是影视作品的核心与灵魂,创作剧本的编剧应得到更多的重视与尊重,将其姓名完整显著地标注在影视作品上是对编剧辛勤付出的肯定,也是编剧理应享有的权利,而稿酬拖欠和盗用剧本的现象目前相当严重。

对此,他建议主管部门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署名规则和稿酬支付规则;加强对涉著作权纠纷影视作品的发行管控力度,引入监督惩罚机制,对于多次故意侵权的公司采取列入黑名单、罚款、取消其发行资质等措施,切实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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