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编剧赵冬苓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表示,明星享受了作为偶像的红利,也应对自己有更高的道德要求,犯了错应当承担责任,建议对劣迹艺人的惩戒分等级,针对不同的问题有不同的惩戒,“可能禁入(演艺圈)了,他从此就要退出了”,受其牵连的作品一可进行索赔,二可抓紧补救;“如果错误不是太严重,可以给一个禁入的日期”,惩戒期满,一是艺人可以复出,二是受其牵连的作品也可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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