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不允许虚拟互联网医院存在

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透露,各地在审批互联网医院之前需要建立省一级的互联网医院医疗服务的监管平台,否则不予审批。截至今日,除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的30个省市都已建立起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来监管机构和人员的资质。中国已建立起医师和护士的电子注册数据库,因此人员和机构的合法性都可以查询得到。

国家卫健委还要求在互联网上提供服务的人员经过电子认证,并且整个医疗服务要进行全程留痕和可追溯,有条件的也要求提供人脸识别的服务进行相应的资质认证。

目前国家卫健委也在推行医疗机构和医师、护士的电子证照,便于下一步互联网服务能够更加便捷地查询到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国家卫健委还要求所有的互联网医院不允许办虚拟的互联网医院,一定要以实体的医疗机构为依托,从而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

虽然各地建立起了省一级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但监管的内容、粗细程度并不一样,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出台关于互联网医疗服务的规范,在全国监管方面提出统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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