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被强制执行3.71亿元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近日,乐视网运营主体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案号(2021)京03执恢192号,执行标的约3.71亿人民币,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另据天眼查APP显示,其关联案件为深圳中金前海伯乐三号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相关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公开信息显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约39.89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延峰,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等。股东信息显示,贾跃亭为该公司最大股东及疑似实际控制人。

4月12日晚间,乐视网披露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6号)。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乐视网存在2007年至2016年连续10年财务造假、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等多项违法行为。综上,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乐视网、贾跃亭各罚2.4亿元。同时,贾跃亭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乐视

3.5k
  • 贾跃亭所持乐视1亿余股股票将被拍卖
  • 乐视宣布面试简历无需填写年龄和婚育信息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