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因《扫毒2》涉嫌抄袭被起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目前在向被告送达中

“知产北京”微信公众号8月11消息,近日,原告成都环球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著作权民事诉讼,起诉寰宇娱乐有限公司、广东晟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映艺娱乐有限公司、太阳娱乐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合瑞影业文化有限公司、刘德华侵害电影改编权、摄制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受理本案,目前在向被告送达中。

据《扬子晚报》此前报道,因认为刘德华监制并主演的影片《扫毒2》在人物设置、叙事结构、故事背景、人物关系、重要情节、结局表达、人物职业、拍摄表现手法、人物海报设计、片名设计、服装设计等诸多方面几乎是“完全”抄袭成都环球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环球博纳)2006年拍摄的电影《完美情人》,近日,环球博纳将刘德华以及电影《扫毒2》出品方公司以侵权纠纷告上法庭,提出连带赔偿9999.9999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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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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