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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因涉嫌垄断被处罚,为第三家遭罚款年收入3%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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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因涉嫌垄断被处罚,为第三家遭罚款年收入3%的企业

该笔罚款将对公牛业绩造成影响,在收到罚单后,公牛随即下调了其2021年净利润预估值

 9月27日晚间,公牛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被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公司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3%的罚款,共计2.95亿元。该笔罚款将对公牛业绩造成影响,在收到罚单后,公牛随即下调了其2021年净利润预估值。

公牛集团被外界戏称为“插座一哥”。数据显示,公牛2018年-2020年公司转换器产品、墙壁开关插座产品在天猫市场线上销售排名均为第一。2018年,公牛集团转换器产品在天猫市场线上销售市场占比超六成。

公牛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因此被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公司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3%的罚款,共计2.95亿元。

在可查阅信息中,这也是截至目前市场第三家因违反反垄断法被罚没中国境内销售金额3%的企业。

2019年4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扬子江药业实施垄断协议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以其2018年营收254.67亿元3%的罚款,计7.64亿元。据悉,这也是市场最大一单药企反垄断罚款。而在2021年4月12日,上海食派士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因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3%的罚款,合计116.86万元。这也是紧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开出年营收4%的大额罚单后,另一家因“二选一”被罚的企业。

公牛集团表示,上述处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3%,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2.74%。可以看到,本次处罚对公牛产生的实际财政状况将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

截止目前,监管开出的反垄断罚款中,最大一笔仍来自阿里巴巴,罚款金额为182亿,为其2019年营收的4%,普遍高于市场其他处罚案例。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9月发布的2020年反垄断执法十大典型案例,也并无其他案例处罚超过这一比例或数额。

业内人士认为,3%的罚款或许已经成为目前反垄断罚款的均线,“3%的数字相对比较均衡,既能够起到警示意义,又不至于对企业的正常经营行为造成破坏性影响,除非企业市场规模较大,垄断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相对较大,才会超过这个均线”。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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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因涉嫌垄断被处罚,为第三家遭罚款年收入3%的企业

该笔罚款将对公牛业绩造成影响,在收到罚单后,公牛随即下调了其2021年净利润预估值

 9月27日晚间,公牛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被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公司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3%的罚款,共计2.95亿元。该笔罚款将对公牛业绩造成影响,在收到罚单后,公牛随即下调了其2021年净利润预估值。

公牛集团被外界戏称为“插座一哥”。数据显示,公牛2018年-2020年公司转换器产品、墙壁开关插座产品在天猫市场线上销售排名均为第一。2018年,公牛集团转换器产品在天猫市场线上销售市场占比超六成。

公牛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因此被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公司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3%的罚款,共计2.95亿元。

在可查阅信息中,这也是截至目前市场第三家因违反反垄断法被罚没中国境内销售金额3%的企业。

2019年4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扬子江药业实施垄断协议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以其2018年营收254.67亿元3%的罚款,计7.64亿元。据悉,这也是市场最大一单药企反垄断罚款。而在2021年4月12日,上海食派士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因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3%的罚款,合计116.86万元。这也是紧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开出年营收4%的大额罚单后,另一家因“二选一”被罚的企业。

公牛集团表示,上述处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3%,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2.74%。可以看到,本次处罚对公牛产生的实际财政状况将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

截止目前,监管开出的反垄断罚款中,最大一笔仍来自阿里巴巴,罚款金额为182亿,为其2019年营收的4%,普遍高于市场其他处罚案例。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9月发布的2020年反垄断执法十大典型案例,也并无其他案例处罚超过这一比例或数额。

业内人士认为,3%的罚款或许已经成为目前反垄断罚款的均线,“3%的数字相对比较均衡,既能够起到警示意义,又不至于对企业的正常经营行为造成破坏性影响,除非企业市场规模较大,垄断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相对较大,才会超过这个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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