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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省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你今年会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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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省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你今年会涨多少?

企业工资指导线仅具有指导性,不具有强制性。对于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员工工资可以不增长或负增长。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周姝祺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9日,江西、山西、陕西、福建、辽宁等14个省区市发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值得注意的是,多地并未设置工资指导线上线,山西工资指导上线最高,为12%。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由基准线、上线(又称预警线)和下线组成。其中,基准线代表了一般水平,是企业平均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上线是平均工资增长允许达到的最高幅度,下线则是最低幅度,可以是零增长,也可以负增长。

统计发现,全国已有江西、山西、陕西、福建、山东、西藏、天津、甘肃、湖南、四川、新疆、吉林、辽宁、内蒙古14个省区市的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发布。

部分省区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变化。数据来源:各省区市人社厅  制图/周姝祺

在工资增长基准线方面,基本在6%-8%之间。其中,江西和山西的基准线最高,达到8%;内蒙古的基准线最低,为3.6%,和2019年相比,基准线下滑了3.9个百分点。

下调了基准线的省份还有福建、湖南、四川、辽宁。具体来看,福建和四川各下调了0.5个百分点,湖南下调了1个百分点,辽宁则下调了2个百分点。陕西是唯一一个上调了基准线的省份,从7%调整至7.5%。其余省份保持不变。

上线方面,和2019年相比,今年全国多地未设置工资增长上线。已设置的省区市中,山西保持不变,仍为12%,四川和吉林分别下调了1个百分点,新疆下调了1.5个百分点,辽宁和内蒙古分别下调了4个百分点和4.2个百分点。

从下线来看,各省区市基本在3%-4%之间。和2019年相比,陕西上调幅度最大,从2%上升至3.5%;湖南上调1个百分点,四川和吉林均上调了0.5个百分点。甘肃和新疆则分别下调了1个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山东是唯一一个上线和下线均未设置的省份。

界面职场梳理各地企业工资指导线发现,多个省区市在通知中指出,要着力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

江西省人社厅指出,企业应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在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努力提高一线职工特别是技术工人、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使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本企业平均工资的增长。

福建提出,企业在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时,要注重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同时,企业要实行生产一线职工与经营者工资增长挂钩机制,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也不宜增长。

四川明确,非国有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应相应合理提高企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工资增长应向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技能岗位倾斜。

湖南要求,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引导企业协商确定2021年度工资增长比例,合理安排工资增长,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

此外,对于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部分省区市提出工资增长幅度可以低于基准线;对于职工工资发放困难的企业,员工工资可以不增长或负增长。

例如,内蒙古和湖南都指出,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可低于基准线安排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或亏损严重且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其工资可以不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按照“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通过测算和分析提出的工资增长建议,仅具有指导性,不具有强制性。其主要目的是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增加职工工资。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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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指导线仅具有指导性,不具有强制性。对于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员工工资可以不增长或负增长。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周姝祺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9日,江西、山西、陕西、福建、辽宁等14个省区市发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值得注意的是,多地并未设置工资指导线上线,山西工资指导上线最高,为12%。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由基准线、上线(又称预警线)和下线组成。其中,基准线代表了一般水平,是企业平均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上线是平均工资增长允许达到的最高幅度,下线则是最低幅度,可以是零增长,也可以负增长。

统计发现,全国已有江西、山西、陕西、福建、山东、西藏、天津、甘肃、湖南、四川、新疆、吉林、辽宁、内蒙古14个省区市的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发布。

部分省区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变化。数据来源:各省区市人社厅  制图/周姝祺

在工资增长基准线方面,基本在6%-8%之间。其中,江西和山西的基准线最高,达到8%;内蒙古的基准线最低,为3.6%,和2019年相比,基准线下滑了3.9个百分点。

下调了基准线的省份还有福建、湖南、四川、辽宁。具体来看,福建和四川各下调了0.5个百分点,湖南下调了1个百分点,辽宁则下调了2个百分点。陕西是唯一一个上调了基准线的省份,从7%调整至7.5%。其余省份保持不变。

上线方面,和2019年相比,今年全国多地未设置工资增长上线。已设置的省区市中,山西保持不变,仍为12%,四川和吉林分别下调了1个百分点,新疆下调了1.5个百分点,辽宁和内蒙古分别下调了4个百分点和4.2个百分点。

从下线来看,各省区市基本在3%-4%之间。和2019年相比,陕西上调幅度最大,从2%上升至3.5%;湖南上调1个百分点,四川和吉林均上调了0.5个百分点。甘肃和新疆则分别下调了1个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山东是唯一一个上线和下线均未设置的省份。

界面职场梳理各地企业工资指导线发现,多个省区市在通知中指出,要着力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

江西省人社厅指出,企业应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在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努力提高一线职工特别是技术工人、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使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本企业平均工资的增长。

福建提出,企业在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时,要注重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同时,企业要实行生产一线职工与经营者工资增长挂钩机制,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也不宜增长。

四川明确,非国有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应相应合理提高企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工资增长应向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技能岗位倾斜。

湖南要求,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引导企业协商确定2021年度工资增长比例,合理安排工资增长,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

此外,对于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部分省区市提出工资增长幅度可以低于基准线;对于职工工资发放困难的企业,员工工资可以不增长或负增长。

例如,内蒙古和湖南都指出,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可低于基准线安排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或亏损严重且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其工资可以不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按照“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通过测算和分析提出的工资增长建议,仅具有指导性,不具有强制性。其主要目的是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增加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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