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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下发最新文件,要求自备电厂应开尽开保障电力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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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下发最新文件,要求自备电厂应开尽开保障电力供应

要求充分挖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激发系统调节潜力。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席菁华

为保障今冬明春电力供应,国家能源局下发了一份文件

国家能源局官网显示,11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强化市场监管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今冬明春电力供应保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充分挖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激发系统调节潜力,促进电力平稳有序供应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其中,能源保供期间,要督促自备电厂应开尽开;电力调度机构和电网企业,应督促燃煤自备电厂机组开机时间不得低于前三年平均利用小时数,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从电网购电量不得超过前三年平均购电量,购电价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

自备电厂即为企业自发自用的电厂,大规模建设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因为当时中国缺电严重,政府允许多家办电、多渠道办电。

此前,因存在能耗及污染物排放偏高等问题,国家层面提出,鼓励使用清洁燃料,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

8月下旬以来,国内多地出现限产停电情况。在煤炭增产增供、平抑价格等多举措下,目前国内能源供应紧张形势已有所缓解

国家发改委统计数据显示,11月10日,煤炭调度日产量达到1205万吨,创历史新高,较上一个峰值增加12万吨。随着全国煤炭产量和市场供应量持续增加,电厂供煤、存煤和港口煤炭场存水平进一步提升。

据国家电网官网,随着迎峰度冬临近,用电高峰期、冬季供暖期、水电枯水期三期叠加,今冬明春全网呈现“总体紧平衡、局部有缺口”的局面,电力保供大战大考还在继续。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下称《中电联》)发布的《2021年三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预计,今年冬季,全社会用电量中速增长并叠加冷空气等因素,将进一步放大用电负荷增长,其中采暖负荷增长更为明显,部分城市居民用电负荷占比达到50%左右。

供给端看,重点水电站蓄能值同比减少,冬季降水总体呈偏少特征;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持续上升,随机性、间歇性和波动性大幅增加,电力系统运行中的调峰资源不足情况进一步加剧。

火电方面,部分地区电煤供应仍可能偏紧广东、江苏等气电装机较多的地区天然气供应可能偏紧,将制约火电机组出力。

中电联建议,加快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要求,扩大市场交易电价浮动范围,切实有效疏导煤机电价,提高燃煤机组保电能力,保障企业合理收益。

国家能源局上述最新下发的《通知》也指出,将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按要求放开市场准入和扩大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此外,加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监管推动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断缩小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范围。

促进电力供应保障,《通知》提出,加大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考核力度加强非计划停运机组监管对能源保供期间非计划停运机组可以实行原标准2-5倍考核力度,抑制机组随意非计划停运,促进机组满发稳发、应发尽发。

此外,需做好并网机组调度运行管理,建立非计划停运预警机制,督促非计划停运机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启动并网,有效缓解煤电机组出力受阻。

国家能源局日前还提出要求称,强化中长期合同电量履约,并鼓励市场主体自主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交易价格或浮动机制,相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强制干预。

通知》也明确,充分发挥电力中长期交易稳定电力、电量总体平衡的作用严禁发生未经送受双方协商一致随意减送或终止送电的行为。

此外,电力交易机构要根据供需形势变化和市场主体诉求,增加交易品种、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次,在年度、月度交易的基础上开展月内(周、多日)交易,为市场主体增设短期调整交易电量的市场渠道。

《通知》还提出,发挥好输电通道送电能力送受双方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尽快协商确定送受电电力和电量,送电价格可参照受端地区市场交易价格浮动幅度调整。

送电价格暂时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照临时电价先结算再清算,若无临时电价可参照最近一次交易价格结算、事后清算,或先送电后清算。

通知》还称,增强合同调整灵活性在受端地区电力供应出现缺口时,原则上送端应严格按合同约定送电; 在受端地区相对宽松而送端供应紧张时,可协商调整合同电力电量执行方式,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要适时组织市场主体规范做好相关调整工作。

此外,需有效发挥紧急状态下跨省跨区支援作用电力调度机构在电力系统出现保安全、保平衡需求,且市场化交易手段均已用尽后仍未完全解决问题时,可规范开展日前、日内应急调度,兜底保障电力电量平衡。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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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下发最新文件,要求自备电厂应开尽开保障电力供应

要求充分挖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激发系统调节潜力。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席菁华

为保障今冬明春电力供应,国家能源局下发了一份文件

国家能源局官网显示,11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强化市场监管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今冬明春电力供应保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充分挖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激发系统调节潜力,促进电力平稳有序供应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其中,能源保供期间,要督促自备电厂应开尽开;电力调度机构和电网企业,应督促燃煤自备电厂机组开机时间不得低于前三年平均利用小时数,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从电网购电量不得超过前三年平均购电量,购电价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

自备电厂即为企业自发自用的电厂,大规模建设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因为当时中国缺电严重,政府允许多家办电、多渠道办电。

此前,因存在能耗及污染物排放偏高等问题,国家层面提出,鼓励使用清洁燃料,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

8月下旬以来,国内多地出现限产停电情况。在煤炭增产增供、平抑价格等多举措下,目前国内能源供应紧张形势已有所缓解

国家发改委统计数据显示,11月10日,煤炭调度日产量达到1205万吨,创历史新高,较上一个峰值增加12万吨。随着全国煤炭产量和市场供应量持续增加,电厂供煤、存煤和港口煤炭场存水平进一步提升。

据国家电网官网,随着迎峰度冬临近,用电高峰期、冬季供暖期、水电枯水期三期叠加,今冬明春全网呈现“总体紧平衡、局部有缺口”的局面,电力保供大战大考还在继续。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下称《中电联》)发布的《2021年三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预计,今年冬季,全社会用电量中速增长并叠加冷空气等因素,将进一步放大用电负荷增长,其中采暖负荷增长更为明显,部分城市居民用电负荷占比达到50%左右。

供给端看,重点水电站蓄能值同比减少,冬季降水总体呈偏少特征;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持续上升,随机性、间歇性和波动性大幅增加,电力系统运行中的调峰资源不足情况进一步加剧。

火电方面,部分地区电煤供应仍可能偏紧广东、江苏等气电装机较多的地区天然气供应可能偏紧,将制约火电机组出力。

中电联建议,加快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要求,扩大市场交易电价浮动范围,切实有效疏导煤机电价,提高燃煤机组保电能力,保障企业合理收益。

国家能源局上述最新下发的《通知》也指出,将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按要求放开市场准入和扩大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此外,加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监管推动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断缩小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范围。

促进电力供应保障,《通知》提出,加大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考核力度加强非计划停运机组监管对能源保供期间非计划停运机组可以实行原标准2-5倍考核力度,抑制机组随意非计划停运,促进机组满发稳发、应发尽发。

此外,需做好并网机组调度运行管理,建立非计划停运预警机制,督促非计划停运机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启动并网,有效缓解煤电机组出力受阻。

国家能源局日前还提出要求称,强化中长期合同电量履约,并鼓励市场主体自主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交易价格或浮动机制,相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强制干预。

通知》也明确,充分发挥电力中长期交易稳定电力、电量总体平衡的作用严禁发生未经送受双方协商一致随意减送或终止送电的行为。

此外,电力交易机构要根据供需形势变化和市场主体诉求,增加交易品种、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次,在年度、月度交易的基础上开展月内(周、多日)交易,为市场主体增设短期调整交易电量的市场渠道。

《通知》还提出,发挥好输电通道送电能力送受双方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尽快协商确定送受电电力和电量,送电价格可参照受端地区市场交易价格浮动幅度调整。

送电价格暂时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照临时电价先结算再清算,若无临时电价可参照最近一次交易价格结算、事后清算,或先送电后清算。

通知》还称,增强合同调整灵活性在受端地区电力供应出现缺口时,原则上送端应严格按合同约定送电; 在受端地区相对宽松而送端供应紧张时,可协商调整合同电力电量执行方式,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要适时组织市场主体规范做好相关调整工作。

此外,需有效发挥紧急状态下跨省跨区支援作用电力调度机构在电力系统出现保安全、保平衡需求,且市场化交易手段均已用尽后仍未完全解决问题时,可规范开展日前、日内应急调度,兜底保障电力电量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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