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壹健康健康产业(深圳)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龙处罚〔2021〕稽176号)。
由于壹健康健康产业(深圳)有限公司存在药品违法行为,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深圳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59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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