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确定首批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中国政府网消息,11月25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首批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意见提出,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加快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着力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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