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消息,发改委公告称,试点企业在年度外债规模内,可自主选择发行窗口,分期分批发行,不再进行事前登记,待完成后及时报送发行信息。鼓励试点企业境内母公司直接发行外债,适当控制海外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发行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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