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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韩城城投债“爆雷”后续:太平洋证券在受托管理中存两大失职,收监管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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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韩城城投债“爆雷”后续:太平洋证券在受托管理中存两大失职,收监管警示函

就在今年10月份,太平洋证券刚刚收到来自四川证监局的罚单。

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 陈靖

从严监管之下,因公司债券业务违规而吃“罚单”的券商数量正在增加。12月1日,太平洋证券收到陕西证监局的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太平洋证券在韩城城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工作存在以下两点失职:一是未按规定和协议约定及时公告韩城城投募集资金使用违规问题;二是未按规定和协议约定对韩城城投相关重大事项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韩城城投成立于2005年7月,其股东分别为韩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二者分别占股权的86.44%和13.56%。其经营业务主要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及销售、面粉加工及销售,以及煤炭贸易等。

自2018年起,韩城城投及其担保的债项就发生多起逾期、违约。9月15日,向法院申请执行相关债务的是中远租和立根租赁,被执行标的分别为1.16亿元和5550万元。

据其2021年中报,截至2021年6月底,韩城城投总资产为256.86亿元,总负债194.57亿元,资产负债率75.75%,其中,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34.66亿元,而账面货币资产仅5.15亿元。

陕西证监局指出,太平洋证券在知悉“20 韩城03”、“20 韩城04”债券存在募集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不符,以及“20 韩城03”债券存在募集资金账户使用不规范的违规情形后,未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此外,太平洋证券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过程中,未采取充分手段核查发现韩城城投未披露重大诉讼、主要资产被冻结、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等重大事项,未尽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持续跟踪监督和关注义务。

最终,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太平洋证券下发警示函。

就在今年10月份,太平洋证券刚刚收到来自四川证监局的罚单。原因是太平洋证券保荐的天翔环境2020年末净资产等财务数据存在错报等问题,而公司未发现上述问题,发表的意见与事实不符,且工作底稿粗糙。去年9月,太平洋证券收到来自广东证监局的罚单,因其推荐的新三板公司中钰科技存在财务造假和关联交易不及时披露等问题。

近年来,债券交易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码。在公司债发行承揽中,低成本不当竞争、项目质量控制不到位、风险控制流于形式、对公司债券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等成为各家券商受罚的主要原因。

此外,债券受托管理券商因尽职调查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债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等情况受罚也并不少见,同时相关责任人亦不能幸免。

债市风险频繁暴露,相关部门对券商债券业务的管理亦在强化,券商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已于2020年启动。因此,券商因债券业务违规被处罚、被暂停债券自营业务后还会被“扣分”,直接影响其当年分类评级结果。在市场人士看来,在监管考核趋严的大趋势下,今年种种合规和执业能力存在漏洞的案例,需引以为戒。

值得注意的是,号称2020年度券商“亏损王”的太平洋证券评级连年下滑,已经从2017年的A级连降4级,2020、2021年均维持为CCC级。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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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今年10月份,太平洋证券刚刚收到来自四川证监局的罚单。

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 陈靖

从严监管之下,因公司债券业务违规而吃“罚单”的券商数量正在增加。12月1日,太平洋证券收到陕西证监局的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太平洋证券在韩城城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工作存在以下两点失职:一是未按规定和协议约定及时公告韩城城投募集资金使用违规问题;二是未按规定和协议约定对韩城城投相关重大事项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韩城城投成立于2005年7月,其股东分别为韩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二者分别占股权的86.44%和13.56%。其经营业务主要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及销售、面粉加工及销售,以及煤炭贸易等。

自2018年起,韩城城投及其担保的债项就发生多起逾期、违约。9月15日,向法院申请执行相关债务的是中远租和立根租赁,被执行标的分别为1.16亿元和5550万元。

据其2021年中报,截至2021年6月底,韩城城投总资产为256.86亿元,总负债194.57亿元,资产负债率75.75%,其中,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34.66亿元,而账面货币资产仅5.15亿元。

陕西证监局指出,太平洋证券在知悉“20 韩城03”、“20 韩城04”债券存在募集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不符,以及“20 韩城03”债券存在募集资金账户使用不规范的违规情形后,未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此外,太平洋证券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过程中,未采取充分手段核查发现韩城城投未披露重大诉讼、主要资产被冻结、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等重大事项,未尽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持续跟踪监督和关注义务。

最终,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太平洋证券下发警示函。

就在今年10月份,太平洋证券刚刚收到来自四川证监局的罚单。原因是太平洋证券保荐的天翔环境2020年末净资产等财务数据存在错报等问题,而公司未发现上述问题,发表的意见与事实不符,且工作底稿粗糙。去年9月,太平洋证券收到来自广东证监局的罚单,因其推荐的新三板公司中钰科技存在财务造假和关联交易不及时披露等问题。

近年来,债券交易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码。在公司债发行承揽中,低成本不当竞争、项目质量控制不到位、风险控制流于形式、对公司债券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等成为各家券商受罚的主要原因。

此外,债券受托管理券商因尽职调查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债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等情况受罚也并不少见,同时相关责任人亦不能幸免。

债市风险频繁暴露,相关部门对券商债券业务的管理亦在强化,券商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已于2020年启动。因此,券商因债券业务违规被处罚、被暂停债券自营业务后还会被“扣分”,直接影响其当年分类评级结果。在市场人士看来,在监管考核趋严的大趋势下,今年种种合规和执业能力存在漏洞的案例,需引以为戒。

值得注意的是,号称2020年度券商“亏损王”的太平洋证券评级连年下滑,已经从2017年的A级连降4级,2020、2021年均维持为CC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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