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近日,海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参与老师的课时补助标准为税前75元/课时。《意见》要求加强经费保障,原则上按每名学生每课时3元的保障标准进行核算,财政按年生均不低于课后服务成本的20%,即24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不足部分按每生每课时不高于2.4元的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并列入服务性收费。

《意见》表示,服务时间上,海南省将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开展2小时左右。此外,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校内学科类教学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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