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元纯公司因拖欠林志玲通告费被执行436万

近日,据天眼查App显示,喀什元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元纯)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436.4248万元,案号为(2022)京0105执1464号,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此前,该法院曾判令喀什元纯支付林志玲《极限挑战》第三季两期节目演出费400万元。该法院也指出如果喀什元纯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将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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