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公司诉某测评博主侵害名誉权获赔6万元

广州互联网法院微信公众号2月9日消息,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涉及网络测评博主的言论边界问题。荣耀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耀公司)认为小江持续发布诋毁、诽谤荣耀产品的内容,已严重侵犯了荣耀公司的名誉权,故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小江立即删除案涉侵权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维权合理支出76698元。

法院认为,小江在发布转载的微博时,并未完整客观地呈现所转载的原文内容,存在恶意拼接其他用户评论、选择性引用转载文章中贬损言论的行为;案涉原创微博内容并无客观依据,案涉原创微博言论超过合理评价限度,系以贬损他人为目的进行的恶意评论,且小江存在恶意拼接其他用户评论的行为。

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被告小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其微博账号首页置顶发布道歉声明,向原告荣耀公司赔礼道歉,为原告荣耀公司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被告小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荣耀公司赔偿经济损失60000元以及合理开支26698元,合计86698元;驳回原告荣耀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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