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规范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

财政部网站14日消息,财政部、体育总局近日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其中明确,资金补助范围为:各地体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达到《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要求的县级及以上公共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中心,其中,全民健身中心要达到体育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以上且室内健身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编制内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基本建设、大型维修改造,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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