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天下美商 煜林
编者按:继上篇《新品牌|中国医美3·15前哨站:菲欧曼 VS 菲洛嘉,医美品牌傻傻分不清楚?》中提到菲洛嘉(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抢注了原本属于法国菲欧曼的“菲洛嘉”品牌,并且在市场上用一般水光针的品质享受国际医美大品牌的声誉,而国产菲洛嘉的法人与百肤谜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法人互相持有对方公司的股份后,收到不少读者反馈,希望继续跟进报道。
2022年3·15来临之际,天下美商继续追踪“菲洛嘉”和“菲欧曼”之间的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独家推出关于医美行业品牌、品质的系列深度报道,继续帮助医美消费者理清品牌之争的背后故事,共建良性医美生态圈。
近日,有医美机构人员向天下美商透露,菲欧曼代理商利用其渠道优势以菲欧曼(FILLMED)产品停供的方式让多家线下医美机构,不准采购另一家医美品牌产品。
而另一家医美品牌产品就是和它有着商标之争的国产菲洛嘉。
这种“威迫”多家线下医美机构“二选一”的做法,很难相信出自有40多年品牌历史的菲欧曼。
这里要简单介绍一下法国菲欧曼,该品牌成立于1978年,之前一直叫Filorga,由医学美容医生米歇尔·托吉曼(MICHEL TORDJMAN)博士在法国创立,独立研发医学皮肤美容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后曾用“菲洛嘉”(音译)名字来销售产品,在大部分中国求美者心智中已有相当的品牌认知。
岂料国内有个公司也跟着申请了“菲洛嘉”商标,竟然还通过了,就一直以此“商标”卖同一品类的医美产品,甚至包装上也有雷同。
想要了解两者更多商标之争的读者,可参考天下美商的独家报道《新品牌|中国医美3·15前哨站:菲欧曼 VS 菲洛嘉,医美品牌傻傻分不清楚?》
也许是不想让消费者“傻傻分不清楚”,更不想国产菲洛嘉占便宜,在2019年,法国菲洛嘉宣布全新升级,由FILORGA菲洛嘉更名为FILLMED菲欧曼——FILL意为注能,MED意为医学基础。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FILLMED菲欧曼改名只是针对原来法国FILORGA的的医美线产品,其护肤产品线仍然叫“菲洛嘉”(2019年7月,高露洁公司以116亿元收购FILORGA菲洛嘉护肤品系列,不改名),而本文只讨论和医美产品相关的菲欧曼。
即使更名换姓想从头开始,但菲欧曼(FILLMED)曾多次强调Vitalorga菲洛嘉产品方蹭“菲洛嘉”流量,甚至在公开声明中宣称不放弃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表面上,双方好像“一山不容二虎”,但是据内部人士透露,珈溪(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作为代理商并非是菲欧曼的“首选”,第一选择是现在来看极有可能“对簿公堂”的北京上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合作伙伴,据说当时甚至已签署了代理协议。
更蹊跷的是,传闻珈溪(北京)国际贸易公司竟是北京上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思骐介绍给菲欧曼,大家准备一起合作。结果菲欧曼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直接跳过北京上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选择和珈溪(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合作。
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我们不得而知,毕竟商业世界分分合合也属正常,但这是否和菲欧曼以停供的方式“威迫”多家线下医美机构进行“二选一”也有关系呢?
按理说,菲欧曼无论从品牌认知、产品质量、口碑回馈来说,都甩国产菲洛嘉十条街,完全可以让医美消费者用脚投票,逐渐抢回被国产菲洛嘉蹭的流量和市场份额,也不至于“威迫”医美结构“二选一”,除非国产菲洛嘉又有“行动”。
据传闻,国产菲洛嘉即将向全国医美机构赠送10万只动能素(动能素本质就是活性精华,包含矿物质,核酸,氨基酸等,也会相对含有少量的透明质酸)。
但天下美商向多家线下医美机构运营总监求证,他们均矢口否认。
如果此事是真的,要说菲欧曼一点压力都没有那是假话——10万只动能素如果能真落实到终端,只会强化终端消费者对国产菲洛嘉的品牌认知,更何况这种品牌认知是沾了原先菲欧曼未改名前的光。
眼看赔了夫人又要折兵,菲欧曼又怎能坐以待毙。
市场上“二选一”不是新鲜事,但是最近几年国家对“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整顿起来也绝不心慈手软。
2021年4月,阿里巴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在淘宝天猫开店,就不许在京东和拼多多上开,损害商家和消费者利益。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处以罚款182.28亿元人民币,这个天价数字相当于2019年阿里净利的23%。
美团也因实施“二选一”等垄断行为,除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人民币外,并处罚34.42亿元人民币,这个数字已接近2019年美团净利的75%。
据最新央视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4 日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力度,依法严惩强制“二选一”、低价倾销、强制搭售、屏蔽封锁、刷单炒信等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说回到医美市场竞争,对于“二选一”问题,医美消费者本来可以到医美机构自主选择购买医美产品,但是“二选一”影响了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很难自主通过对菲欧曼和菲洛嘉的产品对比,进行更为“合理”的选择。
从消费者保护角度,“二选一”会损害消费者“合理”的选择,某种程度上,就是限制消费者的消费权利,剥夺自主消费权利。
从社会发展角度,这种品牌与品牌“二选一”的行为,最后大部分是现实中的强者获益,伤害的是在其中丧失话语权,只能无奈服从游戏规则的参与者——表面上医美机构是可以做选择,实际上是“没有选择“的选择。
本质上,这是一种市场强者自导自演的“选择暴力”,一种市场弱者永远无法逃脱的“选择困境”。如果不加以必要的法律和行政的干预,马太效应下只会“强者越强,弱者越弱”,不利于社会良性运转。
菲欧曼与菲洛嘉的商标、品牌之争或许只是医美行业不正当竞争的冰山一角,天下美商不禁反思,在鱼龙混杂的、高速增长的、谁都想来分一杯羹的中国医美行业,什么时候能真正进入品质为王,产品为王,视消费者权益为王的良性竞争生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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