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韩宇航
3月3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公布了三张罚单,剑指新疆金风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新疆金风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用信贷资金直接承接委托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对于上述违法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新疆金风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60万元。
张静,时任新疆金风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市场金融部分管领导,对用信贷资金直接承接委托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蔡嘉琦,时任新疆金风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市场金融部副部长,对用信贷资金直接承接委托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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