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天津于近日发布《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通知》,职工在天津市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除职工本人及配偶外,职工及配偶的双方父母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指出,此次政策出台的背景是因为《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17〕4号)将于2022年4月30日到期,为支持职工购买基本住房,现将《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重新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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