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声明:王某明合作违约后社交媒体的造谣不实

5月9日,华大基因在官网发布声明:第一,2017年1月至12月间,王某明与华大基因合作期间出现多项严重违规行为,华大基因依法解除与其合作。合作违约后,王某明通过社交媒体造谣,华大基因已通过司法诉讼维权。2019年,深圳市盐田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王某明向华大基因支付143090元服务费及违约金。华大基因考虑经济情况与其公司被破坏现状决议不给予追讨。

第二,王某明长期以“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主任”名义发表诋毁华大基因的文章。实际上,“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主任”这一机构属于违规捏造,其红头文件的公章也均为伪造。该公章已于2018年7月被南京公安局玄武分局依法销毁。2020年8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章注销作出判决。

第三,王某明屡次对华大基因进行造谣诋毁,其微博、微信账号均被平台永久封禁。2019年10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王某明对名誉侵犯成立,要求王某明公开道歉。

第四,王某明自称“被暴徒殴打所伤”,经核实,2020年10月,第15届国际基因组学大会在武汉举办期间,王某明在无报名,无邀请对情况下,通过非正常手段闯入会场,破坏会议正常秩序。其在被劝离后,再次潜入会场滋事。现在与其发生冲突的并不是华大基因员工,该事当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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