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侦探|短章

“我认识的第一批警察,是北京东四的户籍警。他们拉着我认识了一些治安警,然后是刑警,接着是法医。从法医那里,我又认识了一些搞刑事鉴定的。一个接一个,我就这么认识了一大帮老警察。”

2016年07月15日萨苏 北京

特写

 

口述 | 萨苏

采访、整理 | 谢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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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曾发生一起谋杀案,是老鹰给我讲的这个故事。老鹰是个外号,刑警队的。

这得先说回几年前,我写的《京城十案》出版没多久,中国科学院保卫处有个人,跟我聊起来,说他们那儿也是出过案子的。有一个女华侨,让人给杀了。讲这案子时,他提到了老鹰。

我很久前就认识了老鹰。老鹰说:“这案子我记得。”但我当时就觉得他情绪不对。一般聊案子时,他挺爽朗的,但这一次,他似乎有点同情那个案犯。我问怎么回事,他说,因为他跟那个案犯是老乡。

老鹰说,凶案现场特吓人。死者52岁,身上中了七、八刀,刀还不是重要的,她脸上全都被重物砸成重伤,墙上都是她头磕在上面的痕迹。腹部被剖开了,肠子都出来了,脖子上还勒着绳子,给勒死的。一般人看了这现场,认为凶手肯定非常凶残。结果老鹰看了以后,就说找女的,凶手一定是个女的。

“你看她面部被打了好多次,但是都没致命,说明这个人力气比较小,而且年龄比较大。”老鹰说。然后有一个鞋印,鞋印走的步子,像女人的步态。老鹰还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说出来有点粗俗——他说,“我一看现场,就觉得是两个老娘们在打架。”

他最后判断,就按照这个方向查。一开始报上来的嫌疑人,全是壮年小伙子,有犯罪前科的、有性格暴躁什么的,都不对。

这个案子,老鹰是从性别这个角度看的。但老鹰在公安局还有个师傅,却不这么看。

师傅是先从死者的人际关系开始查,一点一点排查。比如说,她抽屉里5000块钱、存折,都没动,桌子上的手表也没人动。另外,卫生间的水盆里,有微量的血迹,说明凶手杀完人之后,还洗了洗手。这个人应该是一个文化教养比较高的人。师傅说,我们就从文化教养比较高的这个角度开始查。

查到最后,老鹰和他师傅,查到的都是同一个人。

这案子已过去很久了,我采访他们两个人时,说的版本也不太相同。比如抓到嫌疑人之后,审讯。师傅说,一开始她死不承认,审了三天,第三天她认了。也许是她可能觉得没有再抵抗的价值了,因为已经掌握了很多证据,再抵抗也没用。

但老鹰描述的审讯不一样。老鹰说是他亲自审的。起初她不说话,犯人不说话很麻烦,无论怎么问,她一律不开口。结果老鹰看到了她的简历,问,你是XX小学毕业的吧?

“是啊,你怎么知道?”那女人说。

老鹰说,我爸爸是那儿的老师,你是他学生吧?这么着,两人就沟通上了。聊了半天,老鹰才跟她说,你看这么多证据,你承不承认也是一样的,还不如把这个事前前后后都交代了,免得牵连别人——因为里面还涉及到她的丈夫。然后她就全说了。

老鹰跟我说这个故事,是想说,每个办案的人都有自己的角度,但不一定矛盾,只是大家看的重点不同。

老鹰现在已经退休了,办上面那案子时,他还年轻帅气着呢。

大多数时候,我也就是找这些退休的老警察聊聊天。他们喜欢讲一些以前的故事,有人也想写出来,比如老鹰自己也在写,但他跟我说,“没事,咱俩写的风格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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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开始写这些警察的故事,是2006年,当时我在日本。每天一篇,我在一个BBS论坛写。一篇也就2000字左右。日本的地铁有一个好处,它很安静,大家要么是在读书,要么就在睡觉,像我这样拿个电脑的也挺多的。我就在上下班的路上写。后来过了一段时间,我的工作有所变动,变成做国际项目,时间更灵活了,因为有时差,等待对方上线时,我就在公司里写。

最早写的是北京东四派出所的警察们,其实就是户籍警。我小的时候,住在东四,一直住到十几岁。我们家就在派出所后院。那地方本来是东四一个四进的院子,第一进和第二进就是后来的东四派出所,第三进是我们家,第四进是后边还有一个院。所以,一有贼逃跑,他就会从派出所往我们家这蹦,然后警察就跑我们院子来抓贼,这是很正常的事。

那帮警察特逗,什么事都管。比如,有个叫梁大盖儿的,是从白石桥调过来的。白石桥派出所的警察,比一般警察多会一样东西,会捉动物。因为旁边就是动物园,如果动物跑出来了,警察就得捉。梁大盖儿在白石桥就抓过蟒蛇。

在东四,梁大盖儿最有名的段子,是捉兔子。

那差不多是文革时候吧,我们那附近有个香樟厂,厂里是有毛主席像的,那毛主席的眼睛,是厂长一笔一笔去描的,晚上加班他就描那个眼睛。结果白天一看,毛主席像有破损。由于厂长出身不好,大家都说是厂长故意搞的破坏,批斗了他很长一段时间。后来大家才发现,是兔子啃的,是旁边一老太太养的兔子。

兔子为什么要啃主席像呢?因为主席像上面刷的漆是有矿物质的,那兔子想吃那个东西,这一啃,都咬坏了。另外,主席像上面都是带荧光的,兔子蹭了一身的荧光,晚上回到院子里跑的时候,把老头老太太吓的,找到派出所,说你们得帮我捉“妖精”。

派出所的王所长到现场遛了一圈,就看见了兔子,藏在木头堆里,就让梁大盖儿去抓。他堵了几个洞口,留两个洞,这边洞口有人守着,那边洞口往里灌烟,兔子就往外跑,出来一个打一个。

“妖精”这事出了之后,传出去,香樟厂的工人听见了,才开始想,毛主席像那事,是不是兔子干的。有天晚上埋伏在厂里,结果真发现几个漏掉的兔子,到那时才终于确认厂长是被冤枉了。

兔子抓回去以后,梁大盖儿他们把兔子给炖了。

这事发生时我还小呢,估计才七八岁。后来我工作了,有段时间又回到东四住,跟这帮警察关系一直都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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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东四的户籍警开始,他们拉着我认识了一些治安警,然后从治安警,拉着我认识了一些刑警,从刑警开始,又拉着我认识了一些法医,从法医那里,拉着我认识了一些搞刑事鉴定的。我就这么认识了一大帮老警察。

我认识的治安警里,有个非常优秀的警察,叫老尹,是北京站派出所的。

老尹破案,跟福尔摩斯正好相反。一个人被杀了,根据被杀现场,一点一点推断,最后找到了是谁干的,然后把这人抓住,这是福尔摩斯的破案方式。但老尹呢,是先把这人抓住,至于这人到底犯的什么案子,他那时还不知道呢。

他抓人,不是靠直觉,而是科学地观察。举个例子,他在北京站抓过大概有几十个冒充军人的,一抓一准。

老尹说,真正的军人,衣服不会特别整齐,因为他是在外面出任务,最好的军礼服是不会随便穿在去旅行的路上的。另外,军人的衣服一般都很合身。老尹抓的那些冒牌货,要么穿得特整齐,要么衣服大小不合适。

他也喜欢观察,比如一看这个人,身体很健壮,皮肤比较黑,虽然是光头,但头发理得不太好,穿一身整齐的西服。这种人,上去就抓他。为啥?“这可能是劳改农场出来的。”

这人的光头跟一般的光头不一样。流氓也剃光头,但是没犯法你不能随便抓。但这个人,头发理得特差,这是因为在劳改农场,光头都不是理发员给理的,是犯人互相理,所以那个头就会像狗啃的。然后,他的身体很健壮、很黑,说明他是在做室外工作的。穿特整齐的西服,一般都是为了通过公安干警的时候,让你觉得他是个有身份的人。另外,那时的北京站,不像现在有高铁动车,火车上是很辛苦的,谁舍得把新西服穿出来?所以一看就有问题。

你要见着老尹才好玩呢。他是大高个,一米八左右,早年有个外号叫双刀小尹。

别人都说他随身带两把拷子,同时可以抓好几个人。但他自己跟我说,其实不止带两把,得带七、八个拷子,还有喷灌什么,各种各样的,在皮带上挂一圈。他是我认识的警察里头,带家伙带最多的。为什么?因为他虽然是大高个,却像个豆芽菜似的。

他非常瘦,格斗能力也不强,他说,“我就得带这些家伙替我撑着。”这个人呢,文质彬彬的,怎么晒都不黑,然后带一副无框眼镜,特像个知识分子。我跟他一块出去采访,别人都以为他是作家,我是警察。平时跟你在一块的时候,他全身上下没有一块肌肉是紧张起来的,就两只眼睛,老这么盯着你。观察。

老尹的观察是有理论的,也是锻炼出来的。在北京站,一天要看好几千人,跟人眼光对视时,每个人只有几秒钟,这几秒钟之内要判断你有没有事,如果认为你不太对劲,他会来找你,跟你聊聊,聊三句话到五句话,就能判断是不是要抓你。

和老尹不同,我还认识另一个刑警,就是福尔摩斯式的。他姓宋,外号大枪老宋。

老宋喜欢穿一身黑,便衣,个子不到一米七,但一说话,手舞足蹈,整个儿一个鲁智深。他兴奋起来,动作很大,但是呢,尺度又掌握得特好,不会碰到你。特有分寸感。为什么叫大枪老宋呢,因为他总带着一支远远落后于时代的大号五四手枪。

老宋可能是北京放枪最多的警察,后来我问,宋哥您打中过谁吗?“一个没打中。”他说,“我根本就不是为了打谁,我就是为了震慑。”

因为那枪特大,声特响。这跟他外表的效果一样。他跟你说话的时候,有人就会放松警惕,把他当成一个粗鲁的警察。其实他逻辑能力很强,是根据逻辑来破案的,这方面很厉害。

真正打枪打得准的,是另一个警察,叫小赵。小赵是行动派,是神枪手,往往进行最危险的抓捕。小赵的名字是个机密,他也是九十年代抓捕击毙鹿宪州的那个人。

老尹、老宋、小赵,还有另外一个反扒大队长,老王。这就是我想写的“京城四小名捕”。为什么是“小”呢,因为他们办的其实都是小案子,是生活中对普通老百姓伤害最直接的案件。

反扒的老王呢,也有个特点,就是放人堆里找不着。他也不是普通,就是你跟他坐一块儿,他就像个傻不愣登的小伙计,特别让人放松警惕。

一般来说,扒手上了公交车,先扫一遍雷,他们把警察叫雷子。没雷的话,再上。其实老王就坐在车里呢,就是雷。他的特点是“闷声发大财”。如果说老宋擅长用震慑的力量抓人,老王就是悄无声息地把你抓了。他说,他经常把人都拷上了,那人还能走三步。

老王最得意的一次抓人,是在地铁上。他认人特准,一眼看出旁边那大高个儿,是个通缉犯,特别凶残的一个杀人犯。他想,凭他一个人,很难抓,如果跑了就太可惜了。那怎么办?车启动的时候,他咣地一下,故意撞了那大个子, 然后就装成北京那种特别多动症的人,特牛的样子。问那人:“你干什么你,你怎么撞我?”那人就说,明明是你撞我,就会跟他争两句。这时候,老王就摆出一副我北京人,你外地人的姿态,开始挑衅人家。但他知道,不会打起来,因为那个人身上有案子,不敢随便打架。那人看了看老王,没搭理他。老王说,你在北京坐车,扶着点,指了指地铁那吊环。

那人往上一抓这个吊环,手就漏出来。他刚一抓上,老王就给他拷上了。拷子不是两个环吗?第一环先把他手腕子拷住,然后迅速搭到地铁那个横杆上,再拷一环。老王这时才后退一步,说,我是警察。

老王拷人的技术,特别牛,反扒大队的都有这本事吧。

如今这四小名捕,除了小赵还在工作,其他都退休了。跟警察们接触,就是这样,一个牵出另外一个,最后你能找到一堆。

 

***

但总的来说,写警察,只是我写作的一部分。我很喜欢这部分,因为有逻辑。你看我的名片,不印头衔,就印了一个时光侦探。警察做的大多数事情,就像打开一份资料,在里面寻找别人没注意到的东西。我后来写历史,跟这个类似,所有的历史人物,也都像有一份供词,再加上一些证物,就能把一个人、或一个故事对照出来。就像破了一个案子。

我在日本写了一段时间后,那个BBS论坛停了,我就转到了新浪博客。然后继续转移阵地,到微博,现在是微信公号。

最近,我主要是找了一些法医聊天。以前聊刑侦案件,往往是警察和犯罪分子之间的斗法,谁技高一筹,谁得胜。但现在我看的是另外一个角度,它是静止的,犯罪分子已经消失了,比如,从一个桌子上残留下来的痕迹,最后就能推断出这个案子是谁做的。这种逻辑更漂亮,也符合我这种搞理工科的思维。

今年,到现在为止,我一共和12个法医打了交道,跟他们聊了67个案子。有些案子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依然值得讲出来。比如郑洞国将军女儿遇害案。我听说这个案子后,又专门去找了老鹰。他在大案处,这案子只要报了案,多半便会归到他的管辖范围去。老鹰说,这可能是中国刑侦史上他们破的第一个密室杀人案。

郑洞国是抗战名将,曾在国民党军中做到陆军中将,在新中国,他是国防委员会委员。女儿郑安玉是他五十多岁时生的,很疼她。据说这女孩平常很温柔,在北京西城区的一家外文印刷厂工作,是厂里的厂花。1977年,她正在复习准备文革后的第一届高考。老头怕她太累,前一天晚上还跟她一起去看了一场电影。结果第二天早上,她就被杀了。

警察到现场时,发现这女孩的宿舍门是锁着的。从里面用门插插上的。宿舍在一楼,窗户也全都关得很好,从里面关的。但是,的确又是他杀,从刀子的进出手法上来看,不会是自杀。而且,郑洞国知道,女儿看电影时心情还挺好,不会去自杀的。

在现场,警察在地面上发现了一根猴皮筋,就是普通的扎头发的那种。他们觉得这个很特别,为什么会出现在门里面(当然也可能是郑安玉自己的)。但是搞刑侦的有自己的刑侦学,就想起来国外有人这么干过。最后他们拿这个猴皮筋做了一个实验,发现猴皮筋可以把插销弹簧拉住,关门的时候一震,震四次,能有一次把门锁上。

破了密室的这个谜,再根据她死亡时间、了解周围的人际关系和环境,就把凶手给抓住了。

凶手是一个追求过她的男轻工,也是个干部子弟,但郑安玉没答应。他看到郑安玉正在备高考,一旦考上,就可能就离开这个厂,他们就再也不可能了。警察其实一开始并没怀疑他,因为他们俩的关系没到那么深。但后来发现,这男孩也是外文印刷厂的,工作的时候能看到一本德国的侦探小说,讲密室杀人的。

那男孩也是个法盲,案子破了之后,他不知道自己会判死刑,完全不知道自己这案子有多大。还问警察:“我都交待清楚了,是不是可以走了。”他那时都20多岁了。

他几乎全程模仿外国小说做的案,还带着手套。但就是差了一点点。后来警察说,如果他当时在猴皮筋上预先拴一根细绳,等震完关门之后,猴皮筋掉下来,再从门缝里把它抽出去,这个密室就完美了。

警察最后在他屋里,找到了一捆猴皮筋,跟这个一对照,正好一样。

其实密室杀人在中国并不多见。因为密室本身,是对警察的挑衅。比如你杀了一个人,然后打算诬陷给另外一个人,等于是给警察指了一条路。把警察引走,这是最常见的。密室杀人,等于不给警察留路,那他们一定会应战你这个挑衅。

那有没有可能抓错人呢?其实我写警察故事写了这么久,也很清楚,他们也有办错案的时候。老鹰说,他们能做到的就是相对正义,不是绝对的。现在,只要出现冤假错案,群众就会把警察骂得一塌糊涂。老鹰说,早些年技术条件不够,侦探手段也不高,难免出现错案。

比如他遇过一个北京的杀人强奸案。一个女工回家路上,在公共厕所里被掐死了,凶手试图强奸,但没有成功。事发后,一切都指向了她的前男友。抓来一问,他自己也招供了。但老鹰那时候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因为厕所的墙上留下了两个鞋印,是凶手趴在地上时蹬在墙上的。这个鞋印,比前男友的脚大。

估计这男孩也胆小,其实也没刑讯逼供,他就招了。也许还有点破罐子破摔,因为他很喜欢这女孩,就觉得她死了,他就跟她一起走。另外,他确实也有嫌疑,以前就说过“如果她分手,就宰了她”类似的话。而且,他也有可能是穿着大鞋做的案。

但老鹰就觉得这事有疑问,所以一直没送到检察院。男孩在看守所关了四年。

最后他们抓到另外一个犯人,那人自首说他第一起案件就是在那个公共厕所。

这案子,跟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案是一样的,最后是凶手赵志红落网了才知道真相。但呼格吉勒图已经死了,无法挽回了。在这个案子里,这男孩还算挽回来了。四年后重获自由。

老鹰说,这种案子在当时属于“命案必破”,上面给他们压力也很大。但对他来说,这已经属于对得起良心的错案了。

我知道现在很多新闻或文章,都谈到现在中国警察有很多问题。但我总是相信,即使在黑暗的地方,也有星星在闪烁。我上面提到的北京站的那个老尹,多年来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有一次,我翻到他写在八十年代的一篇。在一起案件的结尾,他写道:“我决心做警察的时候,有两个信条,第一,安于清贫,第二,不交社会朋友。”非常平静的两句话。但我看到的时候就想,我必须得写出他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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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苏,北京人。1992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先后在美国通用电气、AT&T、诺基亚、AMECO等公司工作,业余写作。新浪最佳写作奖获得者,写警察故事,也写历史。曾出版《国破山河在》、《尊严不是无代价的》、《与“鬼”为邻》、《京味九侃》、《高墙深院里的科学大腕》、《京城十案》等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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