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集团被诉:原告请求判令公司支付工程款3000万元及利息

龙建集团5月18日公告,公司于5月17日收到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陈五星诉公司、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相关诉讼文书,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公司和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000万元(以最终司法造价鉴定为准)、工程款利息281.39589万元(暂按欠付工程款3,000万元计算,计算至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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