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正式发布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许可证1172张,5月20日起实施

5月19日,深圳市烟草专卖局正式发布《深圳市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自2022年5月20日起施行。该规划确定深圳市电子烟零售点布局指导数共1172个。其中福田区257、宝安区236、南山区215、龙岗区166、龙华新区135、罗湖区100、光明新区27、坪山新区16、盐田区12、大鹏新区8。

该规划细则要求,各区烟草专卖局设置电子烟零售点应当以指导数为上限,根据依法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审批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达到指导数上限的,不予增设零售点,依据申请人排队轮候先后顺序,按“退一进一”原则办理。各区烟草专卖局定期在政务服务窗口公示管理辖区内电子烟零售点指导数、已设置零售点数量、可增设零售点数量、排队轮候情况等信息。

此外,规划规定,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或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被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不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电子烟或不按要求在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交易被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不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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