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及时披露,扬子新材及控股股东收深交所监管函

6月22日扬子新材及其控股股东南宁颐然养老产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南宁颐然”)收到深交所监管函。监管函指出,截止2021年9月15日,南宁颐然公司1.536亿股股份,占扬子新材总股本的比例为30%,是扬子新材的控股股东。南宁颐然持有的公司5370万股股份(占扬子新材总股本10.49%)于2021年9月16日被司法冻结,但未及时告知公司;公司亦未及时查询并督促南宁颐然披露该事项,迟至2022年1月22日才履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信息披露义务。南宁颐然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深交所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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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

  • 扬子新材(002652.SZ):2024年一季度净亏损438万元,亏损同比减少28.25%
  • 2020年报存虚假记载等违规,扬子新材及时任董事长等遭深交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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