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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 | 新中国第一代律师张思之逝世,享年9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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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 | 新中国第一代律师张思之逝世,享年95岁

张思之被誉为“中国律师的荣耀和良知”。

张思之资料图片。图片来源: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

记者 | 实习记者 张旭

编辑 | 翟瑞民

2022年6月24日,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新中国第一代律师、杰出的法律人、该所执业律师张思之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2年6月24日13时25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张思之先生作为中国律师的标志性人物,在国家发展的特殊时期走过了不平凡的人生道路,也给我们这些后辈深刻的教诲与启迪,我们永远怀念他!”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表示。

公开资料显示,张思之本名张尔龙,1927年11月12日生于河南郑州中医世家。1938年2月日军轰炸郑州,张思之先生提前结束小学学业,与家人逃难到四川绵阳。16岁,张思之投笔从戎,远赴印度战区一年多。1947年,张思之考入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1949年2月,参加接管北平地方法院。1950年7月,张思之在中国人民大学以全优成绩修完“莫斯科大学法律系主要课程”。1956年,他受命组建北京市第三法律顾问处。1972年,进入北京市垂杨柳二中教书。

改革开放后,1980年,张思之成为北京律协副会长,同时兼任法律顾问处主任。适逢党中央正准备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法律界简称“两案”)进行公审。1980年,司法部指定在北京市组织四个律师,组成两案辩护律师组,张思之被任命为组长。“两案”之后,张思之名满天下。

此后,张思之代理了多起案件,包括1988年大兴安岭大火庄学义“玩忽职守案”、1995年《民主与法制》记者董服民被诉“侵权案”、2004年“黎元江”案等。

张思之先生生前是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名誉理事长、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顾问、北京市律师协会原副会长。他曾创办《中国律师》杂志,著有《什么是法律》《我的辩词与梦想》《我们律师》等著作。

张思之被誉为“中国律师的荣耀和良知”。据法治周末2018年8月报道,张思之在回顾“两案”时曾表示,“这次辩护,作为中国律师向全世界的第一次公开亮相而有其一定的历史意义。其作用主要在于,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维护了各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张思之还曾感慨,“两案辩护,无论多么不足,我都把它视为一泓清清春溪。中国律师的辩护,终将有高山流水。”此后,张思之在2013年12月参加北京大学一场讲座时表示,“办案,可求进入人心,不求写进历史。我们一定要有使命感,根据自己的条件尽最大责任。”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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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之被誉为“中国律师的荣耀和良知”。

张思之资料图片。图片来源: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

记者 | 实习记者 张旭

编辑 | 翟瑞民

2022年6月24日,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新中国第一代律师、杰出的法律人、该所执业律师张思之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2年6月24日13时25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张思之先生作为中国律师的标志性人物,在国家发展的特殊时期走过了不平凡的人生道路,也给我们这些后辈深刻的教诲与启迪,我们永远怀念他!”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表示。

公开资料显示,张思之本名张尔龙,1927年11月12日生于河南郑州中医世家。1938年2月日军轰炸郑州,张思之先生提前结束小学学业,与家人逃难到四川绵阳。16岁,张思之投笔从戎,远赴印度战区一年多。1947年,张思之考入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1949年2月,参加接管北平地方法院。1950年7月,张思之在中国人民大学以全优成绩修完“莫斯科大学法律系主要课程”。1956年,他受命组建北京市第三法律顾问处。1972年,进入北京市垂杨柳二中教书。

改革开放后,1980年,张思之成为北京律协副会长,同时兼任法律顾问处主任。适逢党中央正准备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法律界简称“两案”)进行公审。1980年,司法部指定在北京市组织四个律师,组成两案辩护律师组,张思之被任命为组长。“两案”之后,张思之名满天下。

此后,张思之代理了多起案件,包括1988年大兴安岭大火庄学义“玩忽职守案”、1995年《民主与法制》记者董服民被诉“侵权案”、2004年“黎元江”案等。

张思之先生生前是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名誉理事长、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顾问、北京市律师协会原副会长。他曾创办《中国律师》杂志,著有《什么是法律》《我的辩词与梦想》《我们律师》等著作。

张思之被誉为“中国律师的荣耀和良知”。据法治周末2018年8月报道,张思之在回顾“两案”时曾表示,“这次辩护,作为中国律师向全世界的第一次公开亮相而有其一定的历史意义。其作用主要在于,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维护了各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张思之还曾感慨,“两案辩护,无论多么不足,我都把它视为一泓清清春溪。中国律师的辩护,终将有高山流水。”此后,张思之在2013年12月参加北京大学一场讲座时表示,“办案,可求进入人心,不求写进历史。我们一定要有使命感,根据自己的条件尽最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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