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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大咖建言全面注册制改革:还有哪些痛点难点?下一步改革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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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大咖建言全面注册制改革:还有哪些痛点难点?下一步改革怎么走?

科创板和创业板将迎来注册制改革3周年和2周年。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王鑫

据“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公众号6月26日消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6月25日联合召开全面注册制改革研讨会,专家学者和市场机构负责人共同总结前期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试点经验,并为即将到来的全面注册制改革谏言献策。

多位与会专家认为,注册制改革试点精简优化了发行上市条件,提升了市场包容性和审核透明度,提高了信息披露质量,加重了中介机构在证券发行上市审核中的责任,发行定价的市场化程度明度提高,企业上市意愿增强,上市企业数量增加较多,以往的“炒壳”现象明显减少。

“股票发行制度中容易改的已经改完了,不容易改的才是注册制的核心问题。”原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所所长、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制研究院副院长施东辉教授认为,全面注册制改革要将以往一些还没有取得明显进展的、仍有明显阻力的改革任务通过市场化方式完成好,特别是要注意平衡好四个关键矛盾:一是审核理念上的行政主导与市场主导;二是审核内容中的关键信息与冗余信息;三是审核方式上的实质判断与形式审核;四是审核节奏中的明确预期与相机抉择。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张跃文表示,前期改革试点中一些任务没有完成,如形式审核没有完全落地,市场化发行制度仍有欠缺,交易所自主权仍然不够,资本市场分层出现模糊化倾向等。

“下一步改革需要继续坚持以注册制为引领的组合式改革思路,预设改革过渡期,将发行审核与上市审核相分离,划清市场与监管的行为边界,完善股市内在稳定机制,建立现代交易所制度和规范资本健康发展。在补齐体制机制短板的基础上,确保股票发行注册制真实、全面、按期落地实施。”张跃文指出。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认为,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的政策取向是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和公司治理效力的提升,因此监管力量要更多地向事中、事后延伸,提高对中介机构奖惩的效率。作为配套措施,为了防止注册制改革以后市场出现大的波动,也需要提高交易制度的灵活性,如取消涨跌停板制度,允许T+0交易,增强金融衍生品的风险对冲功能。

国信证券投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于吉鑫认为,下一步改革应体现“宽进严罚”的原则,继续简化发行审核程序,放宽审核标准,加快市场化发行体制改革,对于存在欺诈发行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从严惩处,坚决退市。要继续完善企业诚信制度,让失信企业付出更大代价。同时,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在发行上市审核方面,国企、民企应享有同等待遇。

君联资本董事总经理邵振兴表示,从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落地到现在,看到了一些积极效果,比如金融供给侧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得到了一定改善,PE/VC机构通过IPO实现退出的案例明显增加。关于全面注册制改革,邵振兴认为应当明确保荐机构职责,处理好保荐与跟投的关系;建立吸引长期投资者机制,允许证券发行人主动选择投资者;增加对未盈利企业和红筹企业上市的支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雄飞就如何有效适用欺诈发行证券罪从而为注册制保驾护航做了发言。

他提出,欺诈发行证券行为在某些情形下可以同时构成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诈骗类犯罪(如集资诈骗等);欺诈发行证券罪的构成要件不是通过欺诈实现发行,只需要发行中有欺诈行为即可;刑法上对于欺诈的解释在范围上不能小于民事司法解释的虚假陈述;不能因为公司法上的人格混同就不认定单位犯罪,要尽可能对企业和个人进行双罚制;如果对欺诈发行证券犯罪进行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或从宽),最终验收的标准之一必须是实现了被害人权益保护。

2019年7月,科创板作为“试验田”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今年7月科创板将迎来开始三周年,目前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共428家,总市值近5.4万亿元。

2022年8月,创业板也将迎来注册制改革试点两周年,截至6月17日,共有329家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注册制公开发行上市。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成立于2005年,原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实验室”,2015年6月,在吸收社科院若干其他新型智库型研究机构的基础上,更名为“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2015年11月,被批准为首批25家国家高端智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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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和创业板将迎来注册制改革3周年和2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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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公众号6月26日消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6月25日联合召开全面注册制改革研讨会,专家学者和市场机构负责人共同总结前期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试点经验,并为即将到来的全面注册制改革谏言献策。

多位与会专家认为,注册制改革试点精简优化了发行上市条件,提升了市场包容性和审核透明度,提高了信息披露质量,加重了中介机构在证券发行上市审核中的责任,发行定价的市场化程度明度提高,企业上市意愿增强,上市企业数量增加较多,以往的“炒壳”现象明显减少。

“股票发行制度中容易改的已经改完了,不容易改的才是注册制的核心问题。”原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所所长、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制研究院副院长施东辉教授认为,全面注册制改革要将以往一些还没有取得明显进展的、仍有明显阻力的改革任务通过市场化方式完成好,特别是要注意平衡好四个关键矛盾:一是审核理念上的行政主导与市场主导;二是审核内容中的关键信息与冗余信息;三是审核方式上的实质判断与形式审核;四是审核节奏中的明确预期与相机抉择。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张跃文表示,前期改革试点中一些任务没有完成,如形式审核没有完全落地,市场化发行制度仍有欠缺,交易所自主权仍然不够,资本市场分层出现模糊化倾向等。

“下一步改革需要继续坚持以注册制为引领的组合式改革思路,预设改革过渡期,将发行审核与上市审核相分离,划清市场与监管的行为边界,完善股市内在稳定机制,建立现代交易所制度和规范资本健康发展。在补齐体制机制短板的基础上,确保股票发行注册制真实、全面、按期落地实施。”张跃文指出。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认为,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的政策取向是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和公司治理效力的提升,因此监管力量要更多地向事中、事后延伸,提高对中介机构奖惩的效率。作为配套措施,为了防止注册制改革以后市场出现大的波动,也需要提高交易制度的灵活性,如取消涨跌停板制度,允许T+0交易,增强金融衍生品的风险对冲功能。

国信证券投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于吉鑫认为,下一步改革应体现“宽进严罚”的原则,继续简化发行审核程序,放宽审核标准,加快市场化发行体制改革,对于存在欺诈发行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从严惩处,坚决退市。要继续完善企业诚信制度,让失信企业付出更大代价。同时,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在发行上市审核方面,国企、民企应享有同等待遇。

君联资本董事总经理邵振兴表示,从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落地到现在,看到了一些积极效果,比如金融供给侧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得到了一定改善,PE/VC机构通过IPO实现退出的案例明显增加。关于全面注册制改革,邵振兴认为应当明确保荐机构职责,处理好保荐与跟投的关系;建立吸引长期投资者机制,允许证券发行人主动选择投资者;增加对未盈利企业和红筹企业上市的支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雄飞就如何有效适用欺诈发行证券罪从而为注册制保驾护航做了发言。

他提出,欺诈发行证券行为在某些情形下可以同时构成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诈骗类犯罪(如集资诈骗等);欺诈发行证券罪的构成要件不是通过欺诈实现发行,只需要发行中有欺诈行为即可;刑法上对于欺诈的解释在范围上不能小于民事司法解释的虚假陈述;不能因为公司法上的人格混同就不认定单位犯罪,要尽可能对企业和个人进行双罚制;如果对欺诈发行证券犯罪进行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或从宽),最终验收的标准之一必须是实现了被害人权益保护。

2019年7月,科创板作为“试验田”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今年7月科创板将迎来开始三周年,目前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共428家,总市值近5.4万亿元。

2022年8月,创业板也将迎来注册制改革试点两周年,截至6月17日,共有329家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注册制公开发行上市。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成立于2005年,原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实验室”,2015年6月,在吸收社科院若干其他新型智库型研究机构的基础上,更名为“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2015年11月,被批准为首批25家国家高端智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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