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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委会要禁止非官方赞助商发布奥运相关内容 引发参赛运动员和其个人赞助商群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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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委会要禁止非官方赞助商发布奥运相关内容 引发参赛运动员和其个人赞助商群嘲

国际奥委会规定在奥运期间非赞助商不得使用一系列和奥运赛事相关的词汇与图片,一些运动员和非赞助商表示这将导致人们无法在社交媒体上谈论奥运。

可口可乐是奥运会最大的官方赞助商之一。 图片来源:网络

最近,国际奥委会宣布将对没有赞助奥运会却在社交媒体推特上使用奥运会相关内容的品牌采取措施。根据英文媒体ESPN发布的一封信件,国际奥委会威胁要对没有取得赞助资格却在推特内容中引用奥运会或奥运相关品牌的行为诉诸法律。

所谓奥运品牌包括“奥林匹克”、“奥运会”和“冲击金牌”等相关语句。如果在涉及奥运会的内容中使用了“夏天”、“金牌”、“赛事”、“拼搏”“胜利”、“里约”和“2016”等看起来并无大碍的词,主办方仍旧会判定其侵权,这是因为一些推文会把“#里约2016”或“#美国队”等词当作标签。信中还说,任何关于奥运赛事结果的信息和奥运会途中拍摄的照片也不能随意使用。

ESPN在报道中称,美国奥委会营销总监丽萨·拜尔德(Lisa Baird)将这封警告信转发给了很多公司,这些公司赞助了一些运动员但是并没有整体赞助奥运赛事或美国队。这次清理活动的依据是国际奥委会颇具争议的“第四十条规定”,这一规定会对非赞助商围绕奥运会的广告营销进行限制。

“第四十条规定”对于各个品牌和运动员而言都是一件头疼的事情,很多奥运选手只有在四年一度的大赛中才能获得赞助机会,但是违反此规定的运动员将会面临取消参赛资格或剥夺奖牌等处罚。

随着此禁令在7月27日生效,很多奥运选手和非奥运赞助品牌都抓紧时间进行了最后的营销推广。有些选手指责国际奥委会在此事上过于虚伪,并指出与此相比国际奥委会在禁药丑闻事情的裁决却不甚强硬。以下是一些运动员在推特上的评论:

凯莉·索瑟顿(英国七项全能选手):“你的赞助商对你说奥运会好运时你却要被踢出赛场,那药物作弊怎么办?”

凯莉·梅茜(英国400米短跑选手):“所有标记有‘#里约2016’的选手今天都要把赞助商拖下水了。”

布伦特·库恩(加拿大残奥会轮椅竞速选手):“奥运会第一法则——不准谈论奥运会。”

查得·诺艾尔(美国1500米长跑选手):“国际奥委会表示系统性嗑药是可以的,但是赞助商赞助运动员是不行的。”

慕诗(香港女装品牌):“天哪慕诗,你很自豪地出局了。”

艾玛·科本(美国3000米长跑选手):“‘第四十条规定’将在明天上线,我无法再对赞助商说谢谢了。不管怎么样,还是要感谢你,美国新百伦。”

一个不知名的团体甚至在俄勒冈州的美国奥运田径训练大会上针对此规定写起了讽刺标语:“祝你好运,你知道你是谁,你也知道你在什么赛事上比赛。”

“第四十条规定”表面上是看起来是为了防止奥运会“过度商业化”并制止脱离追求卓越和友好竞技等体育精神的不当宣传。这或许是真的,但是从现实的角度讲,这么做会推高奥运赞助价码并让国际奥委会有了套利的余地。

奥运会官方赞助商包括麦当劳、可口可乐和保洁等国际巨头,他们会支付多达1亿美元的费用取得赞助权,而美国队的赞助商只用支付4000万美元。即将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奥运会据称会成为最赚钱的一届奥运会。

由于运动员不断请愿游说,“第四十条规定”在去年夏天有所放松,非官方赞助商可以在严格控制的情况下在奥运会前一个月开展一些营销活动,不过他们不能使用上文中提到的那些文字和图片。以下是一份禁用词汇表:

完全禁用:奥运会、奥林匹克、奥运会相关的、奥运会格言(更快、更高、更强)、里约或里约热内卢、#里约2016、#美国队

在提到奥运会时部分禁用:努力拼搏、胜利、赛场表现、赛事、金银铜、奖牌、赞助商

GoPro、百事旗下佳得乐、通用磨坊和安德玛等品牌就利用了规则的变化,他们在展示各种奥运选手时有意避开了国际奥委会的禁用词汇表。针对“第四十条规定的”谩骂现象并不罕见,这一现象不仅仅针对国际奥委会。美国国家橄榄球联盟每年也会推出关于“超级碗”的相关词汇表,很多广告商在广告中都会使用“大赛”一词来规避风险。
凯盛运动娱乐公司(Ketchum Sports & Entertainment)体育部副总经理肖恩·麦克布莱德(Shawn McBride)在一封邮件中说道:“每过两年非赞助商们都要开始权衡如何利用奥运大赛的光环。国际奥委会和美国奥委会正在尝试平衡知识产权及赞助商保护和运动员从非赞助商赚外快的机会。”

但是,每年都会出现在麦迪逊大道的美国职业橄榄球选手和奥运选手的商机还是有很大不同。很多奥运选手只能抓住这四年一次的机会吸引公众眼球,国际奥委会不过是一个经常卷入贪腐丑闻的非盈利官僚团体,而美国职业橄榄球联盟和其他一些大赛会专门为一些营利性质的商业团体服务。

将社交媒体纳入禁令范围还造成了一个有趣的问题:根据信中的内容,在推特上转发国际奥委会的推文等琐碎行为都会被判定为侵权。

“第四十条规定”收紧了知识产权法的定义,这条规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还有待观察,不过,希望规避风险的品牌们应该不会去以身试法。

(翻译:王一诺)

 

来源:Mashable

原标题:The Olympic committee wants to ban non-sponsor brands from tweeting about the games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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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委会要禁止非官方赞助商发布奥运相关内容 引发参赛运动员和其个人赞助商群嘲

国际奥委会规定在奥运期间非赞助商不得使用一系列和奥运赛事相关的词汇与图片,一些运动员和非赞助商表示这将导致人们无法在社交媒体上谈论奥运。

可口可乐是奥运会最大的官方赞助商之一。 图片来源:网络

最近,国际奥委会宣布将对没有赞助奥运会却在社交媒体推特上使用奥运会相关内容的品牌采取措施。根据英文媒体ESPN发布的一封信件,国际奥委会威胁要对没有取得赞助资格却在推特内容中引用奥运会或奥运相关品牌的行为诉诸法律。

所谓奥运品牌包括“奥林匹克”、“奥运会”和“冲击金牌”等相关语句。如果在涉及奥运会的内容中使用了“夏天”、“金牌”、“赛事”、“拼搏”“胜利”、“里约”和“2016”等看起来并无大碍的词,主办方仍旧会判定其侵权,这是因为一些推文会把“#里约2016”或“#美国队”等词当作标签。信中还说,任何关于奥运赛事结果的信息和奥运会途中拍摄的照片也不能随意使用。

ESPN在报道中称,美国奥委会营销总监丽萨·拜尔德(Lisa Baird)将这封警告信转发给了很多公司,这些公司赞助了一些运动员但是并没有整体赞助奥运赛事或美国队。这次清理活动的依据是国际奥委会颇具争议的“第四十条规定”,这一规定会对非赞助商围绕奥运会的广告营销进行限制。

“第四十条规定”对于各个品牌和运动员而言都是一件头疼的事情,很多奥运选手只有在四年一度的大赛中才能获得赞助机会,但是违反此规定的运动员将会面临取消参赛资格或剥夺奖牌等处罚。

随着此禁令在7月27日生效,很多奥运选手和非奥运赞助品牌都抓紧时间进行了最后的营销推广。有些选手指责国际奥委会在此事上过于虚伪,并指出与此相比国际奥委会在禁药丑闻事情的裁决却不甚强硬。以下是一些运动员在推特上的评论:

凯莉·索瑟顿(英国七项全能选手):“你的赞助商对你说奥运会好运时你却要被踢出赛场,那药物作弊怎么办?”

凯莉·梅茜(英国400米短跑选手):“所有标记有‘#里约2016’的选手今天都要把赞助商拖下水了。”

布伦特·库恩(加拿大残奥会轮椅竞速选手):“奥运会第一法则——不准谈论奥运会。”

查得·诺艾尔(美国1500米长跑选手):“国际奥委会表示系统性嗑药是可以的,但是赞助商赞助运动员是不行的。”

慕诗(香港女装品牌):“天哪慕诗,你很自豪地出局了。”

艾玛·科本(美国3000米长跑选手):“‘第四十条规定’将在明天上线,我无法再对赞助商说谢谢了。不管怎么样,还是要感谢你,美国新百伦。”

一个不知名的团体甚至在俄勒冈州的美国奥运田径训练大会上针对此规定写起了讽刺标语:“祝你好运,你知道你是谁,你也知道你在什么赛事上比赛。”

“第四十条规定”表面上是看起来是为了防止奥运会“过度商业化”并制止脱离追求卓越和友好竞技等体育精神的不当宣传。这或许是真的,但是从现实的角度讲,这么做会推高奥运赞助价码并让国际奥委会有了套利的余地。

奥运会官方赞助商包括麦当劳、可口可乐和保洁等国际巨头,他们会支付多达1亿美元的费用取得赞助权,而美国队的赞助商只用支付4000万美元。即将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奥运会据称会成为最赚钱的一届奥运会。

由于运动员不断请愿游说,“第四十条规定”在去年夏天有所放松,非官方赞助商可以在严格控制的情况下在奥运会前一个月开展一些营销活动,不过他们不能使用上文中提到的那些文字和图片。以下是一份禁用词汇表:

完全禁用:奥运会、奥林匹克、奥运会相关的、奥运会格言(更快、更高、更强)、里约或里约热内卢、#里约2016、#美国队

在提到奥运会时部分禁用:努力拼搏、胜利、赛场表现、赛事、金银铜、奖牌、赞助商

GoPro、百事旗下佳得乐、通用磨坊和安德玛等品牌就利用了规则的变化,他们在展示各种奥运选手时有意避开了国际奥委会的禁用词汇表。针对“第四十条规定的”谩骂现象并不罕见,这一现象不仅仅针对国际奥委会。美国国家橄榄球联盟每年也会推出关于“超级碗”的相关词汇表,很多广告商在广告中都会使用“大赛”一词来规避风险。
凯盛运动娱乐公司(Ketchum Sports & Entertainment)体育部副总经理肖恩·麦克布莱德(Shawn McBride)在一封邮件中说道:“每过两年非赞助商们都要开始权衡如何利用奥运大赛的光环。国际奥委会和美国奥委会正在尝试平衡知识产权及赞助商保护和运动员从非赞助商赚外快的机会。”

但是,每年都会出现在麦迪逊大道的美国职业橄榄球选手和奥运选手的商机还是有很大不同。很多奥运选手只能抓住这四年一次的机会吸引公众眼球,国际奥委会不过是一个经常卷入贪腐丑闻的非盈利官僚团体,而美国职业橄榄球联盟和其他一些大赛会专门为一些营利性质的商业团体服务。

将社交媒体纳入禁令范围还造成了一个有趣的问题:根据信中的内容,在推特上转发国际奥委会的推文等琐碎行为都会被判定为侵权。

“第四十条规定”收紧了知识产权法的定义,这条规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还有待观察,不过,希望规避风险的品牌们应该不会去以身试法。

(翻译:王一诺)

 

来源:Mashable

原标题:The Olympic committee wants to ban non-sponsor brands from tweeting about the games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