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上海发文促进“五型经济”发展,有哪些试点、创新、探索?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上海发文促进“五型经济”发展,有哪些试点、创新、探索?

7月15日,上海发布《关于促进“五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五项重点举措、八个专项行动计划,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创新内核高能、总部高度集聚、流量高频汇聚、深度融入全国全球的“五型经济”生态系统。

图片来源:pexels

记者 刘素楠 实习记者 周淑仪

7月15日,上海发布《关于促进“五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五项重点举措、八个专项行动计划,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创新内核高能、总部高度集聚、流量高频汇聚、深度融入全国全球的“五型经济”生态系统。

“五型经济”指的是创新型经济、服务型经济、开放型经济、总部型经济和流量型经济,它勾勒出上海经济最重要的长板,也代表着未来经济发展的走向。

《若干意见》明确了上海发展“五型经济”的总体目标,即吸引一批全球领军人才、紧缺重点人才和杰出青年人才,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上海品牌”“上海价格”“上海标准”,汇聚一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方阵、本土跨国公司方阵和新生代头部企业方阵,打通一批双向进出通道、要素交换通道和制度对接通道,培育一批亿级用户流量平台、万亿级交易平台和世界级节展平台,促进上海在世界城市榜单排名中稳中有升,促进上海企业在国内外知名市场主体榜单上的数量和位次持续提升,着力增强“五型经济”对上海发展的新动能和贡献度。

界面新闻梳理发现,《若干意见》提出了众多最新的试点、创新和探索。

试点“赛马式”“里程碑式”资助模式

在强化创新型经济引领作用方面,上海将全力打造具有核心引领力的战略科技力量。《若干意见》提出,健全与“揭榜挂帅”相匹配的项目管理机制和财政支持模式,试点“赛马式”“里程碑式”财政资金资助模式,力争实现更多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从0到1”的突破。

上海将促进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建设高校技术转移专职机构;推动设立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一批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探索实施国资创投机构全面市场化改革,培育若干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创投机构品牌;深化各类国有科研院所市场化转制,在机构设施、经费使用、薪酬待遇、考核激励等方面赋予新型研发机构充分自主权,推动大学科技园成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首站”和区域创新创业“核心孵化园”。

推动开展境外班轮公司沿海捎带业务试点

在提升服务型经济能级水平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增强金融服务全球定价能力,完善和推广面向全球集中清算行业的“上海清算标准”,加快推动建立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场内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和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建设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打造世界级绿色金融中心。

根据《若干意见》,上海将增强高端航运服务功能,推动开展境外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业务试点,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

今年5月31日,27个从加拿大温哥华进口至中国的集装箱,在上海洋山深水港码头被装上“美若马士基”轮。该轮船于6月1日从洋山港出发,运往天津港。这是中国首单外资班轮船公司“沿海捎带”业务正式落地。

根据2021年11月1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的批复》,允许外资班轮船公司开展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与上海洋山港之间,以洋山港为国际中转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该业务试点后,将吸引以第三国为中转港的货物回流。

《若干意见》还提出了促进服务业进一步扩大的举措: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探索适应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准入准营标准、“沙盒”监管方式、扶持政策规则等;做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落地实施准备工作,有序推动跨境交付、自然人移动等服务贸易开放模式创新。

积极培育具有根植性的新生代总部企业

在增强总部型经济核心功能方面,《若干意见》要求汇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实体性功能,其中一条举措是探索以同一集团的不同事业部作为总部认定的主体,积极争取跨国公司新事业部地区总部落户上海。

《若干意见》提出要提升本土跨国公司经济贡献度,大力吸引更多中央企业集团及其业务板块落户上海,建设民营企业总部集聚区,健全本土跨国公司“走出去”服务体系。做好总部企业服务保障和统计工作,支持总部企业加强跨区域资源整合,提升总部企业在沪经济贡献度。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意见》提出,积极培育具有根植性的新生代总部企业,积极支持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计划,深入开展“大手牵小手”走进中央企业系列活动,推动大企业赋能“小巨人”,助力上海“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市场占有率更高、全球辐射能力更强、产业链带动作用更大的“小微型总部”。

争取国家支持开展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规则对接先行先试

在拓展开放型经济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全力打好新时代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牌,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全面实施上海行动方案,争取开展综合性改革试点,滚动出台综合授权事项清单,推动在浦东全域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建立全球高端人才引进“直通车”制度,做好浦东新区法规制定工作,率先突破“五型经济”发展制度障碍。

《若干意见》提出,推动长三角地区形成高水平融合的统一大市场,促进重点领域要素市场一体化和区域标准协同,探索构建跨区域互利共赢的产业联动及利益共享机制。

在外贸方面,《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发展转口贸易,推动增设“转口贸易”海关监管方式,探索转口贸易产品负面清单模式;加快发展保税存储展示、检测维修、物流分拨等新型贸易,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高质量发展;争取国家支持在沪开展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规则对接先行先试,在投资准入、贸易便利、知识产权等方面主动争取实施高标准条款。

实施更加积极的留学人员引进政策

在放大流量型经济溢出效应方面,《若干意见》要求打通人才、资金、数据等要素境内境外流通堵点:实施更加便利的境外人才从业政策,争取国家支持出台一批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在浦东新区先行探索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实施更加积极的留学人员引进政策,将留学人员创业园打造成为海归人才来沪创业的有形载体和前沿阵地;实施资金收付更加便利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体系,探索推动自由贸易账户、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融资租赁、跨境资产转让等领域金融政策及业务创新试点;推进上海数据交易所建设,开展“正面清单+安全评估”数据跨境试点,在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监管模式,打造国际数据港。

根据《若干意见》,上海将支持国内外流量巨头在沪集聚资金流、货物流、技术流、人才流,在线上线下融合中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稳步推进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吸引高能级金融科技机构落户上海;深入建设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打造国际物流信息交换枢纽。

同时,上海还将探索打造科研资源“空中实验室”,链接国际顶级创新主体的全球科研数据库资源;探索“线下线上双轮驱动”的办展新模式,加快培育新型展会主办平台和线上展会主办主体;建设新就业形态友好型城市,制定实施适应新就业形态的职业伤害保障政策。

上海将着力打造汇聚各类流量的功能性平台,期现联动做强一批大宗商品市场平台,开展产能预售、仓单互认等业务试点;内外贸贯通打造一批口岸枢纽平台,加快建设浦东综合交通枢纽,打造航空超级货站,推动形成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

实施七大专项行动计划

《若干》意见提出实施七大专项行动计划。

其中,科学设施开放共享行动计划是指,创新大科学设施开放共享机制,完善大科学设施“建、管、用”全周期管理模式,优化大科学设施使用方向和机时分配制度,研究出台面向企业开放共享的鼓励政策,更好发挥大科学设施“攻关利器”作用。

上海将实施新型国际贸易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推进跨境电商业态创新,支持企业建设海外仓。拓展离岸贸易“白名单”企业范围,争取更有国际竞争力的离岸贸易税收政策。加快打造国际中转集拼中心、国际分拨及配送中心,进一步优化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一线径予放行”制度。

在百千万“五型经济”主体培育行动计划中,上海将探索建立“五型经济”典型企业识别监测体系,遴选“100+”龙头企业树立标杆、“1000+”成长企业匠心扶持、“10000+”潜力企业孵化培育,吸引海内外“五型经济”头部企业加速在沪集聚,力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全国领先,着力形成头雁示范、梯度带动、集群集聚的雁阵发展模式和完备生态系统。

2021年,“五型经济”与“五个新城”首次写入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此次《若干意见》提出实施“五型经济”特色集聚区建设行动计划——结合“中心辐射、两翼齐飞、新城发力、南北转型”城市空间布局,开展针对性招商引资,鼓励各区打造“五型经济”特色集聚区,量身定制人才、土地、融资等一批精准扶持政策,因地制宜推出一批“五型经济”特色场景,精心打造一批“五型经济”实践案例。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上海发文促进“五型经济”发展,有哪些试点、创新、探索?

7月15日,上海发布《关于促进“五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五项重点举措、八个专项行动计划,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创新内核高能、总部高度集聚、流量高频汇聚、深度融入全国全球的“五型经济”生态系统。

图片来源:pexels

记者 刘素楠 实习记者 周淑仪

7月15日,上海发布《关于促进“五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五项重点举措、八个专项行动计划,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创新内核高能、总部高度集聚、流量高频汇聚、深度融入全国全球的“五型经济”生态系统。

“五型经济”指的是创新型经济、服务型经济、开放型经济、总部型经济和流量型经济,它勾勒出上海经济最重要的长板,也代表着未来经济发展的走向。

《若干意见》明确了上海发展“五型经济”的总体目标,即吸引一批全球领军人才、紧缺重点人才和杰出青年人才,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上海品牌”“上海价格”“上海标准”,汇聚一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方阵、本土跨国公司方阵和新生代头部企业方阵,打通一批双向进出通道、要素交换通道和制度对接通道,培育一批亿级用户流量平台、万亿级交易平台和世界级节展平台,促进上海在世界城市榜单排名中稳中有升,促进上海企业在国内外知名市场主体榜单上的数量和位次持续提升,着力增强“五型经济”对上海发展的新动能和贡献度。

界面新闻梳理发现,《若干意见》提出了众多最新的试点、创新和探索。

试点“赛马式”“里程碑式”资助模式

在强化创新型经济引领作用方面,上海将全力打造具有核心引领力的战略科技力量。《若干意见》提出,健全与“揭榜挂帅”相匹配的项目管理机制和财政支持模式,试点“赛马式”“里程碑式”财政资金资助模式,力争实现更多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从0到1”的突破。

上海将促进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建设高校技术转移专职机构;推动设立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一批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探索实施国资创投机构全面市场化改革,培育若干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创投机构品牌;深化各类国有科研院所市场化转制,在机构设施、经费使用、薪酬待遇、考核激励等方面赋予新型研发机构充分自主权,推动大学科技园成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首站”和区域创新创业“核心孵化园”。

推动开展境外班轮公司沿海捎带业务试点

在提升服务型经济能级水平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增强金融服务全球定价能力,完善和推广面向全球集中清算行业的“上海清算标准”,加快推动建立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场内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和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建设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打造世界级绿色金融中心。

根据《若干意见》,上海将增强高端航运服务功能,推动开展境外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业务试点,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

今年5月31日,27个从加拿大温哥华进口至中国的集装箱,在上海洋山深水港码头被装上“美若马士基”轮。该轮船于6月1日从洋山港出发,运往天津港。这是中国首单外资班轮船公司“沿海捎带”业务正式落地。

根据2021年11月1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的批复》,允许外资班轮船公司开展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与上海洋山港之间,以洋山港为国际中转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该业务试点后,将吸引以第三国为中转港的货物回流。

《若干意见》还提出了促进服务业进一步扩大的举措: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探索适应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准入准营标准、“沙盒”监管方式、扶持政策规则等;做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落地实施准备工作,有序推动跨境交付、自然人移动等服务贸易开放模式创新。

积极培育具有根植性的新生代总部企业

在增强总部型经济核心功能方面,《若干意见》要求汇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实体性功能,其中一条举措是探索以同一集团的不同事业部作为总部认定的主体,积极争取跨国公司新事业部地区总部落户上海。

《若干意见》提出要提升本土跨国公司经济贡献度,大力吸引更多中央企业集团及其业务板块落户上海,建设民营企业总部集聚区,健全本土跨国公司“走出去”服务体系。做好总部企业服务保障和统计工作,支持总部企业加强跨区域资源整合,提升总部企业在沪经济贡献度。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意见》提出,积极培育具有根植性的新生代总部企业,积极支持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计划,深入开展“大手牵小手”走进中央企业系列活动,推动大企业赋能“小巨人”,助力上海“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市场占有率更高、全球辐射能力更强、产业链带动作用更大的“小微型总部”。

争取国家支持开展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规则对接先行先试

在拓展开放型经济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全力打好新时代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牌,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全面实施上海行动方案,争取开展综合性改革试点,滚动出台综合授权事项清单,推动在浦东全域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建立全球高端人才引进“直通车”制度,做好浦东新区法规制定工作,率先突破“五型经济”发展制度障碍。

《若干意见》提出,推动长三角地区形成高水平融合的统一大市场,促进重点领域要素市场一体化和区域标准协同,探索构建跨区域互利共赢的产业联动及利益共享机制。

在外贸方面,《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发展转口贸易,推动增设“转口贸易”海关监管方式,探索转口贸易产品负面清单模式;加快发展保税存储展示、检测维修、物流分拨等新型贸易,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高质量发展;争取国家支持在沪开展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规则对接先行先试,在投资准入、贸易便利、知识产权等方面主动争取实施高标准条款。

实施更加积极的留学人员引进政策

在放大流量型经济溢出效应方面,《若干意见》要求打通人才、资金、数据等要素境内境外流通堵点:实施更加便利的境外人才从业政策,争取国家支持出台一批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在浦东新区先行探索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实施更加积极的留学人员引进政策,将留学人员创业园打造成为海归人才来沪创业的有形载体和前沿阵地;实施资金收付更加便利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体系,探索推动自由贸易账户、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融资租赁、跨境资产转让等领域金融政策及业务创新试点;推进上海数据交易所建设,开展“正面清单+安全评估”数据跨境试点,在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监管模式,打造国际数据港。

根据《若干意见》,上海将支持国内外流量巨头在沪集聚资金流、货物流、技术流、人才流,在线上线下融合中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稳步推进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吸引高能级金融科技机构落户上海;深入建设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打造国际物流信息交换枢纽。

同时,上海还将探索打造科研资源“空中实验室”,链接国际顶级创新主体的全球科研数据库资源;探索“线下线上双轮驱动”的办展新模式,加快培育新型展会主办平台和线上展会主办主体;建设新就业形态友好型城市,制定实施适应新就业形态的职业伤害保障政策。

上海将着力打造汇聚各类流量的功能性平台,期现联动做强一批大宗商品市场平台,开展产能预售、仓单互认等业务试点;内外贸贯通打造一批口岸枢纽平台,加快建设浦东综合交通枢纽,打造航空超级货站,推动形成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

实施七大专项行动计划

《若干》意见提出实施七大专项行动计划。

其中,科学设施开放共享行动计划是指,创新大科学设施开放共享机制,完善大科学设施“建、管、用”全周期管理模式,优化大科学设施使用方向和机时分配制度,研究出台面向企业开放共享的鼓励政策,更好发挥大科学设施“攻关利器”作用。

上海将实施新型国际贸易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推进跨境电商业态创新,支持企业建设海外仓。拓展离岸贸易“白名单”企业范围,争取更有国际竞争力的离岸贸易税收政策。加快打造国际中转集拼中心、国际分拨及配送中心,进一步优化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一线径予放行”制度。

在百千万“五型经济”主体培育行动计划中,上海将探索建立“五型经济”典型企业识别监测体系,遴选“100+”龙头企业树立标杆、“1000+”成长企业匠心扶持、“10000+”潜力企业孵化培育,吸引海内外“五型经济”头部企业加速在沪集聚,力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全国领先,着力形成头雁示范、梯度带动、集群集聚的雁阵发展模式和完备生态系统。

2021年,“五型经济”与“五个新城”首次写入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此次《若干意见》提出实施“五型经济”特色集聚区建设行动计划——结合“中心辐射、两翼齐飞、新城发力、南北转型”城市空间布局,开展针对性招商引资,鼓励各区打造“五型经济”特色集聚区,量身定制人才、土地、融资等一批精准扶持政策,因地制宜推出一批“五型经济”特色场景,精心打造一批“五型经济”实践案例。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