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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股权大战不如换个思路,争夺不如交叉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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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股权大战不如换个思路,争夺不如交叉持股

交叉持股是指在不同企业之间相互参股,以达到某种特殊目的的现象。

问:金牌顾问您好!最近房地产市场相当热闹,万科股权之争也是一波三折,但热闹之余不禁有些疑惑,因为有人指出,在“万科争夺战”中,与其高价拿地,不如交叉持股。那么什么是交叉持股呢?这种持股方式很流行吗?在我国应用范围很广泛吗?(李先生)

什么是交叉持股

之所以讨论交叉持股,是因为在目前所谓的牛市里,这类群体的表现足以令我们瞠目结舌,因而不能等闲视之。

交叉持股是指在不同企业之间相互参股,以达到某种特殊目的的现象。

举个简单例子,现在房地产市场最流行的大概就是“地产公司成立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举牌地产公司”,我们来假设,当然,假设也可能会成真哈!假设现在存在一个链条:地产公司通过定增的方式进行融资、保险公司参与定增满足其资金需求。这样感觉是不是也挺好的?

其实,这个链条有个更好方式,那就是在地产A下设保险公司a,在地产B下设保险公司b,再用保险b对地产A进行融资,用保险a对地产B融资。这样一来呢,保费就可以通过资本市场流向房产领域,那么作为回报,就会要求地产公司提高分红率,将保险投入到地产的资金再导回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也就形成了算是交叉持股的雏形。这也对行业整合,合作共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妨畅想一下,按照这个逻辑,未来可能会有更多优质的房地产企业成为资本竞相追逐的对象。

那么,感觉上貌似很好的“交叉持股”是怎么被提出来的呢? 

交叉持股的起源

交叉持股最早开始于日本的阳和房地产公司事件。

1952年该公司被恶意收购,从而引发了三菱集团内部结构调整。

1953年,日本《反垄断法》修改后,出于防止被二级市场收购的需要,三菱集团下属子公司开始交叉持股。

从此以后,交叉持股在日本作为一种防止被收购的策略而大行其道。

在上个世纪50年代,日本企业还把相互持股作为跟银行保持密切关系以获取资本的一种策略。

交叉持股发展的第二次浪潮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这个时期的外国投资处于自由化阶段,美国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大举向日本进行FDI(外商直接投资),尤其是闯入了一些日本企业的优势领域,比如汽车行业。

丰田是第一家运用交叉持股策略来防止被外国企业恶意收购的公司,之后,日产、五十铃、日野、大法等汽车公司也采取了同样的策略。

无论如何,交叉持股使日本的上市公司在资产重估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资产重估发端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当时日本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导致了货币过量供应,期间还伴随着日元升值,流动性泛滥促使国内资产价格迅速膨胀。

由于日本上市企业大量交叉持股,使得实体资产价格膨胀最终传导至资本市场,形成了大量的泡沫,而交叉持股概念又助推了股市走向泡沫性牛市的巅峰。

然而,因交叉持股泡沫膨胀式的上涨不是以价值为驱动的,并且相互之间形成了环环相扣的链条关系,在上涨过程中如果其中有一家公司掉链子,意味着行情可能会形成“多米诺骨牌”式的下跌。

同理,泡沫性牛市中交叉持股的互动性上涨总会有个头,一旦上涨机制被破坏,可能是流动性匮乏,也可能是企业利润不能支撑其增长,则意味着即将发生的是群体性下跌,这就是泡沫的破灭。

交叉持股的分类

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对交叉持股实行分类:

1.以是否构成母子关系为标准

(1)母子公司之间交叉持股:相互参股的公司中,有一方可以实际控制另一公司,从而在相互参股的公司之间形成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即甲公司与乙公司可能互为母子公司。

(2)单纯相互投资的交叉持股:如果两个相互持股的公司之间并没有形成控制关系的话,那可能是因为相互投资形成的交叉持股。

从危害程度而言,母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远远大于非母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特别是相互之间有母子公司的交叉持股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内部控制问题。

2.以是否直接持股为标准

(1)单纯型:单纯型的交叉持股是指两个公司之间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

(2)环状型:环状交叉持股也成为间接的交叉持股,最简单的,模型是指甲公司对乙公司持股,乙公司对丙公司持股,再由丙公司持有甲公司股份。与直接型的相比,环状交叉持股所造成的危害要小一些,因为通过环状持股进行利益输送和控制权传导也困难的多;另一方面也由于环状持股很难识别,监管的成本太大。

3.以交叉持股的形成原因为标准

(1)主动的交叉持股:是指参股公司基于特定动机而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如为了战略协作或在市场上相互护盘而相互持股的。

(2)被动的交叉持股:是指公司本身并无交叉持股的动机,基于其他原因而获得对方的股份。如甲公司持有乙公司的股份,而乙公司又是丙公司的股东,现在丙公司吸收合并甲公司,则丙公司享有原甲公司的所有权益,包括乙公司的股份,此时丙公司和乙公司就成为相互的关系。

由于被动的交叉持股不是基于公司的本身意愿而形成的,因此这种交叉持股再形成之初没有特定的动机,故被动的交叉持股的危害通常是轿轻的,因此各国公司法一般都给予网开一面,以实现股份流动和资产并购的顺利进行。

交叉持股的影响

当然了,任何事情都有利有弊,交叉持股的对市场的影响同样是一把双刃剑:

1.积极影响

(1)资金融通:上市公司利用交叉持股可以有效规避自己购买股票的限制,发挥财务操作的乘数效应,实现集团公司资金的充裕。

(2)产业布局:通过交叉持股可以在企业之间形成在技术、人事、销售、创新方面的战略联盟,产生联合协作优势。

(3)分散风险:对于周期性较强的行业交叉持股可以实现分散经验风险的目的,确保企业免于一般性的商业风险和行业周期性风险。

(4)资本运作:母公司可以通过企业集团的各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以及母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以达到加强相互联系的目的。

(5)狙击恶意收购:在相互交叉持股后,由于相互之间持有对方的股份而形成一种特有的联盟关系,在遭遇外部公开市场收购时,这种稳定的联盟关系可以有效阻止敌意收购。

2.消极影响

(1)虚增资本:两个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会导致资本虚增,因此此时事实上只是同一资金在两个公司之间来回流动,但每流动一次会导致两个企业同时增加了资本额。

怎么说呢?举个例子:比如甲公司原来有100万的注册资本,再向乙公司定增100万的股份,同时乙公司也向甲公司增发100万的股份。两个公司资本总额增加了200万,但事实上等于甲公司与乙公司相互退还了出资,两个公司的净资本根本没有增加。

(2)诱发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交叉持股造成两个公司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信息沟通更加及时和频繁,这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可能造成相互成为对方的“内部人”,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扩散范围更加广泛,由此可能诱发内幕交易。

(3)形成行业垄断:公司之间交叉持股可能会造成垄断联合,特别是在具有竞争关系横行的公司之间,利用交叉持股可以产生排挤其他对手,谋取垄断利润的行为。

(4)铸就股市泡沫: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交叉持股会使得二级市场的股价对彼此公司的盈亏产生极大的助推作用,继而形成环环相扣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5)营造过度投机氛围:过高比例的交叉持股会导致上市公司降低对分红牌现的需求,因为此时会出现零和博弈,相互分红等于没有分红,作为投资者从关注业务导致关注纯粹的股价变动,可能会导致整个股票市场浓厚的投机氛围。

所以说,想要在市场上,鱼和熊掌兼得真不是一件易事。

交叉持股在我国的发展

交叉持股在我国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

当时我国公司在资金方面普遍匮乏,建立法人交叉持股的关系能有效地发挥其虚增资本的作用。

很多大型国有公司正是凭借其虚增资本的作用在股份制改革初期迅速达到上市所要求的资本规模,通过不流通上市的法人交叉持股突出经营者集团的作用,而且又可以将股份制改革维持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各种制度上的优势导致相交叉股迅速盛行起来。

随着现代公司股权结构的日趋复杂,我国公司正在步入一个并购的高发时期,资本运作的手法和方式更是层出不穷,变幻无常,特别是在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证券市场对资本运作的监管难度在不断加大。

总的来说,交叉持股既是公司资本运作的一种常见手法,又是公司用来发展扩张的一种常见手段,其正日益频繁地发生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

另一方面,因为交叉持股的主要是甲持有乙的股权;乙持有丙的股权;丙又持有甲的股权……在牛市行情中,甲乙丙公司的资产都实现了增值,意味着它们所持有的别的公司股权也在升值,进而又刺激自身股价上涨,从而形成互动性上涨关系,也形成了泡沫性牛市机制。

而在我国会计准则对于交叉持股或者参股企业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它决定了企业是以何种方式享受股权投资带来的收益。

所以,关于是否采用交叉持股,对于企业来说,是需要慎重考虑和选择的大事!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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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股权大战不如换个思路,争夺不如交叉持股

交叉持股是指在不同企业之间相互参股,以达到某种特殊目的的现象。

问:金牌顾问您好!最近房地产市场相当热闹,万科股权之争也是一波三折,但热闹之余不禁有些疑惑,因为有人指出,在“万科争夺战”中,与其高价拿地,不如交叉持股。那么什么是交叉持股呢?这种持股方式很流行吗?在我国应用范围很广泛吗?(李先生)

什么是交叉持股

之所以讨论交叉持股,是因为在目前所谓的牛市里,这类群体的表现足以令我们瞠目结舌,因而不能等闲视之。

交叉持股是指在不同企业之间相互参股,以达到某种特殊目的的现象。

举个简单例子,现在房地产市场最流行的大概就是“地产公司成立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举牌地产公司”,我们来假设,当然,假设也可能会成真哈!假设现在存在一个链条:地产公司通过定增的方式进行融资、保险公司参与定增满足其资金需求。这样感觉是不是也挺好的?

其实,这个链条有个更好方式,那就是在地产A下设保险公司a,在地产B下设保险公司b,再用保险b对地产A进行融资,用保险a对地产B融资。这样一来呢,保费就可以通过资本市场流向房产领域,那么作为回报,就会要求地产公司提高分红率,将保险投入到地产的资金再导回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也就形成了算是交叉持股的雏形。这也对行业整合,合作共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妨畅想一下,按照这个逻辑,未来可能会有更多优质的房地产企业成为资本竞相追逐的对象。

那么,感觉上貌似很好的“交叉持股”是怎么被提出来的呢? 

交叉持股的起源

交叉持股最早开始于日本的阳和房地产公司事件。

1952年该公司被恶意收购,从而引发了三菱集团内部结构调整。

1953年,日本《反垄断法》修改后,出于防止被二级市场收购的需要,三菱集团下属子公司开始交叉持股。

从此以后,交叉持股在日本作为一种防止被收购的策略而大行其道。

在上个世纪50年代,日本企业还把相互持股作为跟银行保持密切关系以获取资本的一种策略。

交叉持股发展的第二次浪潮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这个时期的外国投资处于自由化阶段,美国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大举向日本进行FDI(外商直接投资),尤其是闯入了一些日本企业的优势领域,比如汽车行业。

丰田是第一家运用交叉持股策略来防止被外国企业恶意收购的公司,之后,日产、五十铃、日野、大法等汽车公司也采取了同样的策略。

无论如何,交叉持股使日本的上市公司在资产重估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资产重估发端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当时日本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导致了货币过量供应,期间还伴随着日元升值,流动性泛滥促使国内资产价格迅速膨胀。

由于日本上市企业大量交叉持股,使得实体资产价格膨胀最终传导至资本市场,形成了大量的泡沫,而交叉持股概念又助推了股市走向泡沫性牛市的巅峰。

然而,因交叉持股泡沫膨胀式的上涨不是以价值为驱动的,并且相互之间形成了环环相扣的链条关系,在上涨过程中如果其中有一家公司掉链子,意味着行情可能会形成“多米诺骨牌”式的下跌。

同理,泡沫性牛市中交叉持股的互动性上涨总会有个头,一旦上涨机制被破坏,可能是流动性匮乏,也可能是企业利润不能支撑其增长,则意味着即将发生的是群体性下跌,这就是泡沫的破灭。

交叉持股的分类

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对交叉持股实行分类:

1.以是否构成母子关系为标准

(1)母子公司之间交叉持股:相互参股的公司中,有一方可以实际控制另一公司,从而在相互参股的公司之间形成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即甲公司与乙公司可能互为母子公司。

(2)单纯相互投资的交叉持股:如果两个相互持股的公司之间并没有形成控制关系的话,那可能是因为相互投资形成的交叉持股。

从危害程度而言,母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远远大于非母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特别是相互之间有母子公司的交叉持股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内部控制问题。

2.以是否直接持股为标准

(1)单纯型:单纯型的交叉持股是指两个公司之间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

(2)环状型:环状交叉持股也成为间接的交叉持股,最简单的,模型是指甲公司对乙公司持股,乙公司对丙公司持股,再由丙公司持有甲公司股份。与直接型的相比,环状交叉持股所造成的危害要小一些,因为通过环状持股进行利益输送和控制权传导也困难的多;另一方面也由于环状持股很难识别,监管的成本太大。

3.以交叉持股的形成原因为标准

(1)主动的交叉持股:是指参股公司基于特定动机而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如为了战略协作或在市场上相互护盘而相互持股的。

(2)被动的交叉持股:是指公司本身并无交叉持股的动机,基于其他原因而获得对方的股份。如甲公司持有乙公司的股份,而乙公司又是丙公司的股东,现在丙公司吸收合并甲公司,则丙公司享有原甲公司的所有权益,包括乙公司的股份,此时丙公司和乙公司就成为相互的关系。

由于被动的交叉持股不是基于公司的本身意愿而形成的,因此这种交叉持股再形成之初没有特定的动机,故被动的交叉持股的危害通常是轿轻的,因此各国公司法一般都给予网开一面,以实现股份流动和资产并购的顺利进行。

交叉持股的影响

当然了,任何事情都有利有弊,交叉持股的对市场的影响同样是一把双刃剑:

1.积极影响

(1)资金融通:上市公司利用交叉持股可以有效规避自己购买股票的限制,发挥财务操作的乘数效应,实现集团公司资金的充裕。

(2)产业布局:通过交叉持股可以在企业之间形成在技术、人事、销售、创新方面的战略联盟,产生联合协作优势。

(3)分散风险:对于周期性较强的行业交叉持股可以实现分散经验风险的目的,确保企业免于一般性的商业风险和行业周期性风险。

(4)资本运作:母公司可以通过企业集团的各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以及母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以达到加强相互联系的目的。

(5)狙击恶意收购:在相互交叉持股后,由于相互之间持有对方的股份而形成一种特有的联盟关系,在遭遇外部公开市场收购时,这种稳定的联盟关系可以有效阻止敌意收购。

2.消极影响

(1)虚增资本:两个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会导致资本虚增,因此此时事实上只是同一资金在两个公司之间来回流动,但每流动一次会导致两个企业同时增加了资本额。

怎么说呢?举个例子:比如甲公司原来有100万的注册资本,再向乙公司定增100万的股份,同时乙公司也向甲公司增发100万的股份。两个公司资本总额增加了200万,但事实上等于甲公司与乙公司相互退还了出资,两个公司的净资本根本没有增加。

(2)诱发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交叉持股造成两个公司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信息沟通更加及时和频繁,这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可能造成相互成为对方的“内部人”,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扩散范围更加广泛,由此可能诱发内幕交易。

(3)形成行业垄断:公司之间交叉持股可能会造成垄断联合,特别是在具有竞争关系横行的公司之间,利用交叉持股可以产生排挤其他对手,谋取垄断利润的行为。

(4)铸就股市泡沫: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交叉持股会使得二级市场的股价对彼此公司的盈亏产生极大的助推作用,继而形成环环相扣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5)营造过度投机氛围:过高比例的交叉持股会导致上市公司降低对分红牌现的需求,因为此时会出现零和博弈,相互分红等于没有分红,作为投资者从关注业务导致关注纯粹的股价变动,可能会导致整个股票市场浓厚的投机氛围。

所以说,想要在市场上,鱼和熊掌兼得真不是一件易事。

交叉持股在我国的发展

交叉持股在我国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

当时我国公司在资金方面普遍匮乏,建立法人交叉持股的关系能有效地发挥其虚增资本的作用。

很多大型国有公司正是凭借其虚增资本的作用在股份制改革初期迅速达到上市所要求的资本规模,通过不流通上市的法人交叉持股突出经营者集团的作用,而且又可以将股份制改革维持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各种制度上的优势导致相交叉股迅速盛行起来。

随着现代公司股权结构的日趋复杂,我国公司正在步入一个并购的高发时期,资本运作的手法和方式更是层出不穷,变幻无常,特别是在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证券市场对资本运作的监管难度在不断加大。

总的来说,交叉持股既是公司资本运作的一种常见手法,又是公司用来发展扩张的一种常见手段,其正日益频繁地发生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

另一方面,因为交叉持股的主要是甲持有乙的股权;乙持有丙的股权;丙又持有甲的股权……在牛市行情中,甲乙丙公司的资产都实现了增值,意味着它们所持有的别的公司股权也在升值,进而又刺激自身股价上涨,从而形成互动性上涨关系,也形成了泡沫性牛市机制。

而在我国会计准则对于交叉持股或者参股企业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它决定了企业是以何种方式享受股权投资带来的收益。

所以,关于是否采用交叉持股,对于企业来说,是需要慎重考虑和选择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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