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活动第二轮新增商户报名开始

根据《2022年“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第一轮电子消费券于8月26日正式发放并于9月14日结束,近期将启动第二轮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

9月14日, 上海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就第二轮新增商户报名事宜发布公告,明确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9日,商户可以在上海电子消费券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平台”)上报名。

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轮已报名入围且参加消费券活动的商户,可以继续参与第二轮消费券活动,无需重新报名。第一轮入围商户参与第二轮活动相关事项请关注公共平台的相关通知。

据悉,报名商户需符合注册地在上海,从事零售业、餐饮业和文化旅游行业经营,且未被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三项条件。

商户需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活动商户承诺书》《“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活动商户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详见报名页面),承诺书需签字盖章。常态化疫情防控有特别规定的,需从其规定。

商户及商户所在电商平台须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云闪付平台(至少一家)核销电子消费券。电商平台须于9月20日前至少与其中一家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完成技术对接,并将对接情况向公共平台报备。

公共平台报名咨询服务热线为95516。上海电子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联系电话分别为,支付宝95188,微信支付95017,云闪付95516。

公共平台将对初筛符合条件的商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公共平台将于2022年9月24日公布参加活动的商户名单。报名商户可在公共平台进行查询。支付宝、微信支付、云闪付平台同步公布可在其平台核销电子消费券的商户名单。

已报名但未列入名单的商户,如有疑问,可拨打公共平台95516服务热线咨询。

活动期间,商户应按照要求开展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增设电子消费券使用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电子消费券套利行为;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商户参与电子消费券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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