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第二批17条支持政策公布

2022年9月15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由沪苏浙两省一市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

记者获悉,两省一市对示范区第二批支持政策共17条,涵盖科技创新赋能、存量资产盘活、碳普惠联建试点、国土空间利用、营商环境优化、教育协同发展、人才合理流动、执法司法协同、警务服务通办、探索共富路径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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