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田佳宁
9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主要负责人为蒋佩勇。
罚单显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主要违法行为:1.贷后管控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2.贴现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3.银行承兑汇票自开自贴,且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张屹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三负有管理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国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处以95万元罚款,并对被处罚当事人张屹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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