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商转公贷款征求意见:家庭申请额度最高60万元

10月2日,吉林省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就《吉林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9日。

商转公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补充性政策,当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高于85%及以上时,管理中心将对商转公贷款进行动态控制,实行有计划的发放商转公贷款。

意见稿提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须符合的条件包括,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须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最后汇缴月距申请日不超过3个月,且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商转公贷款的职工家庭没有尚未结清的其他贷款或担保,且信用良好;禁止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商转公贷款;在吉林市办理的商业贷款已正常还款12个月(含)以上,且还款期间无累计3期(含)以上逾期记录等。

意见稿显示,商转公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商业贷款结清本金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该房屋评估总价的70%;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吉林市最高贷款限额: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且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即月还款限额≤借款人及配偶月收入之和×60%。申请额度以上述计算的最低额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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